《河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是2008年04月03日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
- 發布單位: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 發文字號:冀政辦(2001)18號
- 發布日期:2008年04月03日
《河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是2008年04月03日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檔案。
《河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是2008年04月03日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檔案。規定全文第一條 為了有效地防範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
《河北省小煤礦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在1999.06.07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減少或避免小煤礦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河北...
第一條 為了有效地防範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和政府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對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範、發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
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造成重大 以上安全事故的,依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河北 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 刑事...
一、食品安全責任追究的範疇 (一)食品安全責任,是指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在食品安全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及其他涉及食品安全活動中,實施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管理規定行為,造成食品安全危害後果,所應承擔和應受到追究的行政責任和...
《河北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已經2020年12月8日省政府第10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長許勤 2020年12月23日 全文 河北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有限空間作業...
《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列十五條,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發生,落實管理責任,保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經核查屬實的重大事故隱患,在依法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對其整改情況進行掛牌督辦。(五)經核查屬實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六)依法應當給予...
《北京市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在2001.06.03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有效地防範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首都社會穩定,依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
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市 湖北省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制定的規定 規定詳情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防範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一條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安徽省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及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第二章 事故報告 第三章 事故調查 第四章 事故處理 第五章 事故賠償 第六章 行政責任追究 第七章 附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安徽省安全...
第二條 本省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和政府有關部門(含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下同)的正職和分管負責人,對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範、發生,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本辦法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一條 為了全面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有效地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安全事故的責任,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已經2001年11月12日省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省長 程安東 2001年11月30日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第一條為了有效地防範重大安全事故...
《四川省關於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是四川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4年2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4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79號公布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已經2001年6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以發布施行。二00一年六月十八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第一條為了有效地防範我省重大安全事故的...
《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是2001年8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的文案,200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48號)《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已經2001年7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
為有效地防範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廣東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該《規定》經...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210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18 4.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33 5.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56 6.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272 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78 8.生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和《湖南...
對安全工作責任不落實,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嚴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