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是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4月0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機構: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 主題分類:質量監督
《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是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4月03日。
一、標題改為“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二、辦法中的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中的“物資”改為“財物”。三、第三條修改為:“本辦法所稱的罰沒財物,是指執法機關依法所處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八條 公檢法部門依法收繳的罰沒款、贓款和罰沒物資及贓物變價款的使用和管理辦法另行規定。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河北省財政廳負責解釋。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罰沒和暫扣財物管理,減少國有資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各級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
序號 名 稱 省政府令號 公布(修訂)日期 執法機構 1 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 [1993]88號 1993.9.2 法規處 各有關處室 直屬各單位 2 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 [2002]16號 (修訂) 2002.9.24 ...
第八條 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行為,應當按照《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罰沒許可證。第九條 行政執法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在法定許可權內委託實施行政處罰行為及其相關的行政執法行為。
《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河北省罰沒財物和贓款贓物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處罰。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對無主財產的處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罰沒財物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和加強罰沒財物管理,防止國家財產損失及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2020年12月1 7日由 財政部印發,共五章三十六條 ,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辦法發布 罰沒財物管理辦法 關於印發《罰沒財物...
第一條 為加強對罰沒財物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罰沒物資的完好率、變現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河北省罰沒物資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三、將《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第六條修改為:“執法機關實施罰沒行為,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明確規定,並應當到同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辦理罰沒許可證(司法機關除外)。依法具有罰沒財物許可權的鄉級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
我部一九八二年八月九日發布的《關於罰沒財物管理辦法》和同年七月十九日發布的《關於追回贓款、贓物的財務處理辦法》及其有關的補充規定、解釋等同時廢止。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過去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有牴觸的,亦同時失效並...
追繳其非法所得,沒收其財物,或並處以罰款【發布單位】河北省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1-04-29 【生效日期】1981-04-29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檢查處理投機倒把活動的暫行規定 (1981...
第十條 對隱瞞截留、挪用、坐支、拖延不繳、變相私分罰沒收入或違章罰沒等行為,按《國務院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及《河北省罰沒財物和贓款贓物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河北省審計廳負責解釋 第十二...
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修正案一、刪去題目中的“暫行”二字。二、第四條第二款修改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罰沒財物的管理工作。”刪去第三款。三、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
2、《河北省制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若干規定》(1994年省人大常委會第28號公布)3、《河北省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省政府1993年第88號令)4、《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辦法》(省政府2001年第7號令)5、《河北...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2月20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河北省徵收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礦產資源補償費暫行規定》、1992年10月8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河北省國營礦山企業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