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11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1〕217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1年11月28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文物(文廣新)局、省直各文博單位:
近一個時期以來,全國部分地區接連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的損失。文物系統同樣面臨著較大安全壓力,尤其目前正處汛期、洪澇等自然災害也成為對文物安全的威脅因素。對此,各單位要務必清醒認識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增強文物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上來。各單位要認真結合當前安全工作特點,立即組織開展一次文物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文博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將安全工作做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抓緊抓好,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要充分認識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要早謀劃、早準備,針對當前暴雨多、雷電多、大風多等諸多危險因素對文物安全工作的影響,緊密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分析安全管理形勢,及時主動掌握安全管理動態,深入查找薄弱環節,研究制定和落實相關預案及措施,紮實做好各項工作,努力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
二、做好隱患排查。各級文博單位要有針對性地對本單位文物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進行專門部署,重點檢查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等文物收藏單位、考古發掘工地、文物建築維修工地的安全情況,消除安全隱患。要加強館庫藏文物管理,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特別是對文物的移動、監測等工作,要按照有關報批程式,規範管理,措施到位。對於出土文物及標本,尤其是珍貴文物,要及時整理,妥善保管。要加強考古發掘工地和文物建築維修工地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和文物安全。
三、增強防範能力。各級文博單位要明確安全防範重點部位,制定安全防範應對方案和措施,落實和演練防火、防汛等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切實落實值班和安全檢查、巡查制度。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與當地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聯繫與支持,及時獲取預警信息,合力防範汛期自然災害引發的文物安全事故。
四、落實安全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跟蹤落實。對外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不能及時消除的,要向當地政府報告,必要時採取果斷措施暫停開放,堅決避免出現人員傷亡、文物損毀等重大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儘快查明原因,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文物行政部門,不得謊報、瞞報、遲報。
近期,省文物局將組織督察組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文物收藏單位、考古和古建築維修工地等進行安全督察。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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