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養老保險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1990年02月28日
- 實施時間:1990年02月28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養老保險辦法(試行)》在1990.02.28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適應勞動制度改革的需要,保障臨時工年老後獲得物質幫助的權益,根據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結合本省...
第十六條 用工單位招用臨時工,應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基金的繳納標準和支付辦法按照《河北省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養老保險辦法(試行)》執行。第十七條 用工單位在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方面,應將臨時工與所在單位其他工人同等對待,保證他們在生產中的健康和安全。礦山井下、人工鍛打、人工...
第八條 企業招用臨時工,從城鎮招用的應當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基金的繳納標準和支付、管理辦法,可比照《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暫行規定》辦理。第九條 臨時工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後方可上崗,從事起重工、電工、焊工、司爐工等特種工種作業的還需進行培訓,並考核合格。有毒有害和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場所必須...
《河北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在1993.01.01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目標是:按照建立社會主義...
第二十五條 在契約期間擅自離職或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契約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基金年限不再計算,退休養老保險責任即行終止。第二十六條 常年性崗位計畫內臨時工轉為勞動契約制工人後,原做臨時工期間,可按離開企業單位之月標準工資,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企業列入成本...
全民職工與全民契約工是兩種不同體制下用人的不同說法.計畫經濟體制下全民所有制單位的職工,就是全民職工;兩者的區別主要是:計畫經濟體制時全民職工享有的一些待遇,還保留著.所謂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就是指這些東西.其實區別很小。國企的職工不少人都下崗了,他們都是全民職工,其中產業工人也不少。全民契約工屬於...
企業招用農民工,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其中,招用農民輪換工,實行回鄉生產補助金制度。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和回鄉生產補助金制度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農民工應當交給所在集體經濟組織不超過本人標準工資5%的公益金。農民工所分責任田、自留地應予保留。農民工應當享受與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履行勞動契約...
第十八條 國營企業臨時工的工資,必須納入工資基金管理,憑用工單位工資基金手冊支付。第十九條 臨時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應與用工單位正式職工相同。第二十條 臨時工患病、因工傷殘、退休養老等勞動保險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勞動保護 第二十一條 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三條 企業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臨時工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單位和個人繳納,其養老基金具體徵集、支付、管理辦法,參照省、市有關社會勞動保險的規定執行。其具體提取臨時工養老基金比例比照當地勞動契約制工人收繳水平由各省轄市政府確定。
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支付、管理,以及臨時工的退休條件。待遇標準按照勞動契約制的有關規定執行。從農村招用的臨時工,比照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契約制工人的規定》及我省的實施細則辦理。第十九條 企業招用臨時工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對招用的臨時工應按上崗條件進行技術和安全教育,...
1995年《勞動法》開始實施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契約制度,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可以在勞動契約期限上有所區別。但自1996年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2010年12月,為解決過去計畫經濟時期遺留的部分大集體企業老年職工因未參加養老保險導致生活沒有保障的問題,人力資源和...
第十條 企業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應當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體辦法可比照本省全民所有制企業勞動契約制工人退休養老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一條 企業使用臨時工必須遵守有關勞動保護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負責對臨時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第十二條 違反本細則規定的,應責令其改正。經教育不改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企業發給相當本企業六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救濟費。第十三條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臨時工退休養老基金繳納標準和支付管理辦法,比照《陝西省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實施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第十四條企業招用的城鎮臨時工解除勞動契約後,應將其養老保險...
從農村招用的臨時工,是否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由當地政府研究確定。第十九條 企業招用臨時工,應當按照使用期限一次性向當地就業管理服務局(處)繳納管理費。具體標準和收繳辦法按照省勞動廳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對《暫行規定》和本《實施細則》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為了保障臨時工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廣東省發布了《廣東省臨時工養老保險辦法》。(一九八九年三月三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保障臨時工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根據《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民所有制企業、縣以上...
第一條 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規定,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加強對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的巨觀調控與管理,建立企業工資分配的自我約束機制,既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維護國有資產所有者的權益,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
第十五條城鎮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退休養老保險金由企業和臨時工繳納,當地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負責徵收。退休養老保險金的繳納標準和管理辦法以及提取管理費的比例比照《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暫行規定》和《安徽省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六條臨時工重新就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號是國務院總理李鵬於1989年10月6日簽發的命令。第41號令《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是為加強對臨時工的管理,適應經濟發展和搞活企業的需要,保障臨時工的合法權益制定。2001年10月6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19號廢止。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號 現發布《全民所有...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公民在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後,應當退出勞動關係或者工作關係,並按照中國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年齡界線。根據《國務院關於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從2025年1月1日起,男職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五周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四個月延遲一個月,分別逐步延遲至六十三周歲...
原省勞動局[79]冀革勞字第122號檔案規定:“臨時工被所在單位選招為固定工時,其在該企業最後一次當臨時工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亦體現了同樣的精神。1994年3月30日省人事廳《關於貫徹〈閆伶同志關於部分工作人員接續工作年限的講話〉幾個具體問題的補充通知》規定:原在全民所有制企業、縣(區)以上...
逐步將職工福利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企業應當結合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將職工福利納入職工工資總額管理。福利費開支有五方面調整 通知關於企業職工福利費開支範圍的規定,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對以前的財務規定進行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補充醫療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已經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或...
”“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工會經費在稅前列支。”《浙江省實施〈工會法〉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不繳、欠繳工會經費的,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依法向企業、事業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2)無償性。企事業、機關的行政方面向工會撥繳經費是無償的。撥繳工會經費是國家為了...
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契約制後,同時進行工資、保險福利及勞動計畫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原使用的城鎮集體“混崗工”改為勞動契約制職工,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制定。六、關於企業職工統計問題 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契約制後,職工由原來按固定工、勞動契約制工人、計畫內臨時工分別統計,改為都按勞動契約制...
例如,某大型國企一萬餘名家屬工通過集團訴訟,爭取自己的養老醫療保險權益。法院受理該案後,認為一萬餘名家屬工與該國企之間形成的勞動關係發生在《勞動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施行以前,不屬勞動法調整範圍。家屬工與該國企的糾紛,是勞動用工制度改革所引發的社會矛盾,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按...
“內招”職工子女的辦法也必須廢止。礦山井下、野外勘探、森林採伐、鹽業生產等四個行業是否繼續“內招”職工子女,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定。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今後招用工人,應當比照《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執行。契約制工人的養老保...
“內招”職工子女的辦法也必須廢止。礦山井下、野外勘探、森林採伐、鹽業生產等四個行業是否繼續“內招”職工子女,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定。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今後招用工人,應當比照《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執行。契約制工人的養老保...
勞務派遣契約(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適用)勞務派遣契約(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契約 第四章薪酬管理 1.工資分配 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2000.11.8)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1.1)《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1990.1.1)全民所有制企業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規定(1993.6....
2.中國人民解放軍志願兵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3.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 4.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 5.關於全面實施《再就業工程》的通知 6.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部關於實施再就業工程報告的通知》的通知 7.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國務院令第110號)8.勞動部關於實施《國有企業職工...
拍賣管理辦法 第四編 生產要素市場 一、勞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暫行規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二十六條的決定 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 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契約制工人的規定 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 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 中華...
(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三)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四)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五)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六)出差一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七)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八)實行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