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加強和改進政府機關作風建設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政府機關作風建設的意見
- 發布單位:河北省
- 發布文號:冀政〔2002〕12號
- 發布日期:2002-03-01
- 生效日期:2002-03-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文號】冀政〔2002〕12號
【發布日期】2002-03-01
【生效日期】2002-03-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冀政〔2002〕12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加強和改進政府機關作風建設的意見。
一、端正思想作風,解放思想,與時俱進
1、解放思想,勇於實踐,克服因循守舊、小進即滿。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用“三個有利於”標準判斷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自覺地把思想認識從那些不合時宜的觀念、做法和體制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一切從基本國情、省情和不斷 發展變化的國內外形勢出發,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既要注意汲取民眾創造的新鮮經驗,又要學習借鑑國內外的新經驗、新思想、新 成果,以與時俱進的思想觀念和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開展工作,促進國民經濟的跨越式發展。
二、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理論聯繫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武裝頭腦,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提 高運用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在解決改革、發展、穩定的現實問題上下功夫。貫徹執行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 要緊密結合本地本部門的具體實際,不斷推進體制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力求取得實際效果,堅決反對照抄照搬、照本宣科。
三、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
3、堅持對上級領導機關負責和對民眾負責的一致性。在制定發展規劃、制定政策措施、推進事業發展時,要深入了解民意,集中民 智,珍惜民力,誠心誠意為民眾謀利益。不提不切實際的口號和目標,不搞違背民眾意願的強迫命令,不搞形式主義的評比達標活動。堅持講真話、報實情,不能只報喜不報憂,更不允許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堅持每年集中解決一批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辦成若干件 明顯改善民眾生產生活條件的實事好事。堅決反對搞華而不實和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4、健全聯繫民眾的制度,拓寬社情民意的渠道。堅持民眾接待日制度,領導幹部要親自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及時研究解決民眾反映的問題。克服“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互相推諉、扯皮,對民眾的安危冷暖漠不關心的衙門習氣和不良作風。
5、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省長、副省長每年至少要有1個月,省政府部門和市、縣政府領導幹部每年要有2個月以上時間,到基層調查研究,總結工作經驗,指導解決實際問題。要自己動手撰寫調研報告,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要向省政府報 送一篇以上調研材料和決策建議。
6、堅決制止“文山會海”。減少檔案簡報,控制發文數量,切實改進文風,力戒冗長空洞,提高辦文質量和效率。嚴格制定和執行會議計畫,切實改進會風,開短會,講短話,減少陪會人員。提倡利用現代化媒體手段召開會議。政府領導原則上不參加部門召開的會議 ,一般不參加慶賀、剪彩和應酬性活動。
四、改進領導作風,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
7、積極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重大問題堅持集體研究,不搞個人說了算。重大決策,要加強調查研究,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日常工作,按照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要求,大膽決策,敢於拍板,防止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等拖沓渙散現象,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分散主義、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
8、堅持黨管幹部原則,選拔任用德才兼備、民眾公認的幹部,堅持集體研究 決定,嚴格按幹部任用程式辦事,把幹部作風方面的表現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
9、政府機關工作人員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各項要求,確保政令暢通,不準公開發表和散布有悖黨的路 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要努力提高執法執紀水平,做遵守紀律和依法辦事的模範。
五、以身作則,廉潔從政,保持人民公僕的良好形象
10、認真貫徹落實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規範自己的從政行為。凡中央和省委要求領導幹部做到的,要帶頭做到;要求不做的,堅決不做。要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管好分管部門、系統和單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堅決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 。
11、積極推行政務公開,拓寬民眾民主監督的渠道,把權力運行置於有效監督之下。改革行政審批制度,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加入世貿組織要求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堅決取消;凡是通過市場機制能夠解決的,應當由市 場機制解決;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要建立健全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不該政府管的事情,堅決不管;該政府管的事情,要管好、 管出權威。
12、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減少各種慶典、紀念活動,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遊山玩水和進行高消費娛樂,禁止巧立名目公費出國旅遊。改進公務接待工作。領導同志到基層調研,一律不搞迎來送往,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