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溝地下水飲用水一級水源保護區位於廣東省湛江市麻章區湖光鎮,水源類型為地下水型。
2023年9月4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水利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名錄(2023年)》,入選市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名錄。
沙溝地下水飲用水一級水源保護區位於廣東省湛江市麻章區湖光鎮,水源類型為地下水型。
2023年9月4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水利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名錄(2023年)》,入選市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名錄。
沙溝地下水飲用水一級水源保護區位於廣東省湛江市麻章區湖光鎮,水源類型為地下水型。2023年9月4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水利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名錄(2023年)》,入選市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指國家為防治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地環境質量而劃定,並要求加以特殊保護的一定面積的地下水水域和相關陸域。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陸域,其範圍應按照不同水域特點進行水質定量預測並考慮當地具體...
各級地下水源保護區的範圍應根據當地的水文地質條件確定,並保證開採規划水量時能達到所要求的水質標準。第十五條 飲用水地下水源一級保護區位於開採井的周圍,其作用是保證集水有一定滯後時間,以防止一般病原菌的污染。直接影響開採井...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rea)是指為防止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水質而劃定,並要求加以特殊保護的一定範圍的水域和陸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在保護區外劃分准保護區...
第十條 飲用水水源包括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包括飲用水備用水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按照水源類型,劃分為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地下水水源保護區;根據防護要求,劃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和具有集中供水能力的地下水飲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與管理。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護工作,將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納入本級政府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範圍,...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指為對生活飲用水水源實行特殊保護而依法劃定的區域。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水務、規劃、國土資源、市政市容、農牧、衛生、公安...
第五條 市和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工作,對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規劃建設、國土資源、水利、衛生計生、公安、安監、林業、農業(畜牧)、海洋與漁業、公用事業、工商、食品...
飲用水地下水水源保護區的地理界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第十二條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地理界線由劃定機關予以公布,並由所在的設區的市或者縣(市)人民政府設定標誌牌和界樁。第十三條飲用水地表水水源保護區的水質標準,應當符合...
《天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是天水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辦法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三章 城市飲用水源的保護及污染防治 第十三條 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的水質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水標準。城市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的水質標準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水標準。第十四條 禁止在...
第八條 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一級保護區內 1.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
其中,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包括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和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簡介 水源保護區是指國家對某些特別重要的水體加以特殊保護而劃定的區域。198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12條規定,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將下述水體...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生活飲用水地下水源,防止污染的義務,並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生活飲用水地下水源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第八條 生活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的水質適用國家《地下水質量標準》Ⅱ類標準。第九條 滹沱河水系地下...
(三)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 1.在山地和丘陵地區,一級保護區為取水點至分水嶺地段區域,不設二級保護區;2.在平原(壩)地區,一級保護區為以開採井或井群為圓心,30米為半徑的圓形區域;二級保護區為以開採井或井群為圓心...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及相關管理工作。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城鄉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庫、山塘、山泉、水井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前款所稱的集中式供水是指通過輸水管網送到用戶的和具有...
地表水水源主要包括河流、水庫和湖泊等,地下水水源主要包括井水和泉水等。第三條 飲用水水源保護應當堅持統一規劃、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第四條 自治州、縣(市)、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轄區內飲用水...
第五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城市飲用水源的義務,有權對污染和破壞城市飲用水源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第二章 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和污染防治 第六條 城市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根據水源地所處的位置、水文、地質條件、水體...
第二條 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的飲用水水源保護,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城鄉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取水的江河、湖泊、水庫、山坪塘、渠道、井泉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前款所稱集中式供水,是指由水源集中取水,以...
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質污染特徵:按受污染物影響的水源地數量統計,地下水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氟化物、鐵、錳、氨氮、硫酸鹽等。第三條 管理狀況 1.保護區劃分 全國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大部分水源已完成保護區方案,但仍有...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及相關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在用、備用和規劃內以生活飲用為目的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按供水規模可以分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集中式...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地,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用於集中式供水的河流、水庫、水井等地表水、地下水所涉水域和陸域。第三條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應當堅持科學規劃、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持續改善、全面覆蓋的原則。第四條 市、縣...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飲用水水源,是指本州行政區域內為社會公眾提供生活飲用水的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的水質達到國家標準,依法在飲用水水源取水口附近劃定的水域和陸域,包括地表水水源保護區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 第十一條本省實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指為了保護集中供水的地表、地下水源安全而劃定的...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城鄉集中式供水的河流、水庫、地下水井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前款所稱的集中式供水,是指以公共供水系統向城鄉居民提供生活飲用水的供水方式。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指為了保護集中...
第十三條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擴建對水體嚴重污染的建設項目;(二)改建的建設項目,新增水污染物和排污量;(三)使用劇毒、高殘留農藥;(四)影響地下水的開礦、採石、挖沙、非撫育和更新性砍伐水源...
飲用水水源保護專項補償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一條 為本市城市、鎮、農村新型社區提供飲用水的河流、水庫、湖泊、塘、堰等集中式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備用水源地應當劃定保護區。為前款區域之外的其他地區提供飲用水的...
2008年12月12日棗莊市人民政府令第125號發布的《棗莊市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管理辦法》予以廢止。檔案內容 棗莊市人民政府令 第138號 《棗莊市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長 張術平 201...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環境保護等部門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地下水型飲用水源的補給區以及供水單位周邊區域的環境狀況和污染風險進行調查評估,篩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風險因素,並採取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飲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