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沃爾評分法
- 外文名:Wall method
- 拼音:wo er ping fen fa
- 提出時間:1928年
- 提出者:亞歷山大·沃爾
- 相關文獻:《信用晴雨表研究》
簡介,原理,基本步驟,實踐套用,
簡介
原理
把若干個財務比率用線性關係結合起來。
對選中的財務比率給定其在總評價中的比重(比重總和為100),然後確定標準比率,並與實際比率相比較,評出每項指標的得分,最後得出總評分。
基本步驟
沃爾比重評分法的基本步驟包括:
(1)選擇評價指標並分配指標權重;
按重要程度確定各項比率指標的評分值,評分值之和為100。
三類指標的評分值約為5:3:2。盈利能力指標三者的比例約為2:2:1,償債能力指標和發展能力指標中各項具體指標的重要性大體相當。
(2)確定各項比率指標的標準值,即各該指標在企業現時條件下的最優值。
(3)計算企業在一定時期各項比率指標的實際值。
銷售淨利率=淨利潤÷銷售收入×100%
淨值報酬率=淨利潤÷淨資產×100%
自有資本比率=淨資產÷資產總額×100%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銷售增長率=銷售增長額÷基期銷售額×100%
淨利增長率=淨利增加額÷基期淨利×100%
資產增長率=資產增加額÷基期資產總額×100%
(4)形成評價結果。
沃爾比重評分法的公式
沃爾比重評分法的公式為:實際分數=實際值÷標準值×權重。
當實際值>標準值為理想時,此公式正確,
但當實際值<標準值為理想時,實際值越小得分應越高,用此公式計算的結果卻恰恰相反;
另外,當某一單項指標的實際值畸高時,會導致最後總分大幅度增加,掩蓋情況不良的指標,從而給管理者造成一種假象。
實踐套用
沃爾的評分法從理論上講有一個明顯的問題,就是未能證明為什麼要選擇這7個指標,而不是更多或更少些,或者選擇別的財務比率,以及未能證明每個指標所占比重的合理性。這個問題至今仍然沒有從理論上得到解決。
沃爾評分法從技術上講也有一個問題,就是某一個指標嚴重異常時,會對總評分產生不合邏輯的重大影響。這個毛病是由財務比率與其比重相“乘”引起的。財務比率提高一倍,評分增加100%;而縮小一倍,其評分只減少50%。
儘管沃爾的方法在理論上還有待證明,在技術上也不完善,但它還是在實踐中被套用。耐人尋味的是很多理論上相當完善的經濟計量模型在實踐中往往很難套用,而企業實際使用並行之有效的模型卻又在理論上無法證明。這可能是人類對經濟變數之間數量關係的認識還相當膚淺造成的。
沃爾評分法的改進
沃爾評分法的問題:某一指標嚴重異常時,會對總評分產生不合邏輯的重大影響。財務比率提高一倍,評分增加100%;縮小一倍,評分減少50%。原因在於:綜合得分=評分值×關係比率。
將財務比率的標準值由企業最優值調整為本行業平均值;設定評分值的上限(正常值的1.5倍)和下限(正常值的一半)
綜合得分=評分值+調整分
調整分=(實際比率-標準比率) ÷每分比率
每分比率=(行業最高比率-標準比率) ÷(最高評分-評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