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廢水處理設施運營要求與分級

《污廢水處理設施運營要求與分級》是2020年08月04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污廢水處理設施運營要求與分級
  • 標準編號:T/DLEPI 001—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8月04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9月04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技術內容,

起草人

鄭鵬凱、江洪、高君、梁雯韜、王曉雨、王瑜、王首峰

起草單位

大連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大連首創恒基水務集團

技術內容

本標準的制定,主要是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2017年印發的《環境保護部關於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規範污廢水處理環境保護設施運營服務,提高運營單位服務能力和水平,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環境質量。
本標準主要圍繞加快實施水污染的防治行動計畫,實現環境質量改善,以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為導向,推動建立排污者付費、第三方治理與排污許可證制度有機結合的污染治理新機制的總體思路和目標而制訂。
本標準明確相關方責任。排污企業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第三方治理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以及排污企業的委託要求,承擔約定的污染治理責任。
本標準規定了污廢水處理環境保護設施運營服務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分級,以及運營服務的質量管理要求、服務要求和運營實踐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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