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成立於:2003年9月
  • 餘額達:3.66 億元
  • 總額達:5.36億元
  • 獎勵:獲“優秀”等次
中心簡介,業務網點,公積金新政,

中心簡介

根據省編委(2002)17號和市編委(2003)21號檔案規定,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成立於2003年9月,是直屬市人民政府的獨立的事業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辦公室、綜合科、業務科,下設東至縣石台縣青陽縣管理部和九華山辦事處,負責全市及各縣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和公積金貸款的發放、回收等具體管理工作。
管理中心成立三年來,認真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堅持“夯實基礎、強化服務、開拓創新”的管理理念,通過全面最佳化管理措施,不斷創新服務手段,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穩步發展。截止2006年9月底,歸集住房公積金總額達5.36億元,餘額達3.66 億元,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2.93億元。住房公積金歸集、貸款增幅連續三年列全省前茅,2005年度,在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組織的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業務考核評比中,獲“優秀”等次,受到通報表彰。由於該市住房公積金決策、監督、管理體制健全,管理嚴格規範,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以來,未發生一起違規使用或挪用現象,也未出現一筆呆壞帳,貸款逾期率為零。在省、市有關部門歷次組織的檢查、考核、審計中得到了充分肯定。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業務網點

序號
網點名稱
地點
營業時間
1
市中心
池州市長江南路長江大廈1-4
周一至周五
上午8點至下午6點
周六
上午8點至12點
下午2點半至5點半
2
東至
管理部
東至縣建德路30號景園小區門面
周一至周五
上午8點至12點
下午2點半至5點半
3
青陽
管理部
青陽縣九子大道山水華城南大門第22棟3號門面
周一至周五
上午8點至12點
下午2點半至5點半
4
石台
管理部
石台縣黎明路9號
周一至周五
上午8點至12點
下午2點半至5點半
5
九華山
辦事處
九華山風景區九華新區九華新街4棟6號門面
周一至周五
上午8點至12點
下午2點半至5點半

公積金新政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15〕98號)、住房城鄉建設部2015年3月20日召開的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等有關檔案、會議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研究,2015年4月,出台檔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池房金委〔2015〕2號),對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貸款最高限額由40萬元調整為45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貸款最高限額由30萬元調整為35萬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