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晉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在原晉城市房改辦和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進行機構改革調整而組建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行政區類別地級市
  • 所屬地區:中國華北
  • 車牌代碼:晉E
簡介,內設機構,主要職責,地圖信息,

簡介

是按照“管委會決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財政監督”的原則,管理、運作全市轄故享踏區內的住房公積金。市住房公全元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晉城市人民政府,不以營茅試危利為目的的獨立的副處級事業單位。內設7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歸集科、貸款科、財務科、人事科、稽查科、組織宣傳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督辦中心日常工作,起草中心各種檔案;負責住房公積金系統行政、黨務及黨風廉正等工作;負責工、青、婦、團組織活動的策劃及實施;負責信訪、接待、文秘、保密、文電、會議、檔案、車輛交通、安全保衛、財產管理、後勤保障、醫療衛生等工作。
(二) 歸集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取、轉移等業務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對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進行登記,並開立住房公積金單位帳戶及個人帳戶;負責年度結息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對帳單的列印;負責與職工、單位定期對帳;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帳,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有效憑證;負責破產、倒閉單位、撤消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償還、封存、轉移、託管、保全等工作;負責審核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負責傳票、重要空白憑證、有價單證和業務用章的保管工作;負責內部檔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負責公積金業務計算機軟、硬體及中心網路的正常運行。
(三) 貸款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審核發放、回收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落實、宣傳、培訓、諮詢和解釋工作;負責逾期貸款的催收工作,協調受託銀行等部門,做好逾期貸款的擔保保證金扣劃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的整理、存擋工作。
(四) 財務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及其增值收益的財務管理、財務分析、會計核算工作,擬定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實施細則;負責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財政部門報送財務報告,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並將財務報告向社會公布;負責匯總、編報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負責匯總、編報住房公積金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負責匯總編報年度管理經費預算、決算;負責分中心、管理部經費的統一管理、核算和撥付,並定期向財政部門報送財務報告,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負責傳票、重要空白憑證、有價單證和業務用章的保管工作;負責管理經費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資料檔案的整理、存檔工作;負責公有住房售房款及住房分配貨幣化資金管理工作。
(五)人事科殃射灑
負責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及部署的落實工作;負責人事、幹部任(聘)用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專業職務考評和專業隊伍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所屬管理部及市中心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考核、任免、調配、獎懲辦法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工資核定、獎金分配工作;負責中心繫統人員保險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考核工作;負責科級以上幹部的管理考察工作;負責後備幹部的培養、考察、選拔工作;負責統計公積金報表工作。
(六)稽查科
擬定全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仔騙旋探法程式和規章制度;對住臘遷凳辨房公積金法規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稽查;開展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的宣傳工作;負責對違反住房公積金法規的案件進行立案受理、調查取證,製作和送達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決定文書,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負責下鄉住村幫扶工作。
(七)組織宣傳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相戒犁再關政策、新聞的宣傳;負責中心繫統全體員工的培訓工作;負責創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組織管理中心繫統人員綜合培訓、學習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答覆工作;負責中心紀檢管理等工作。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由單位補貼個人支付兩部分組成,二者均歸個人所有,受國家有關法規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

主要職責

1、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公積金的核算;
4、審批住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7、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七)組織宣傳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新聞的宣傳;負責中心繫統全體員工的培訓工作;負責創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組織管理中心繫統人員綜合培訓、學習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答覆工作;負責中心紀檢管理等工作。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由單位補貼個人支付兩部分組成,二者均歸個人所有,受國家有關法規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

主要職責

1、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公積金的核算;
4、審批住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7、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地圖信息

地址:晉城市城區文昌東街1626號安居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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