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5年06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6月30日
- 頒布單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1995年6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5年6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發揮文物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文...
第五十五條 本條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正的《江西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同時廢止。修訂的條例 (2006年9月22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11年...
2022年1月1日起,將施行全國首部明確以革命文物為立法對象的省級地方性法規《江西省革命文物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主要內容 《條例》明確地方政府屬地管理、宣傳部門統籌協調、文物部門監管實施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牽頭建立革命文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立革命文物專家...
《意見》明確,加強示範引領,建設革命文物保護管理示範地和研究闡釋引領地。一是全面推進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專項規劃編制。推廣贛南等原中央蘇區革命遺址保護利用樣板經驗,以9個片區87個分縣名單和長征、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江西段)建設為主戰場,做好全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規劃,加強低級別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實施紅軍村...
《江西省南昌漢代海昏侯國遺址保護辦法》是為了加強對南昌漢代海昏侯國遺址的保護,繼承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江西省文物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江西省省實際,制定的辦法。《江西省南昌漢代海昏侯國遺址保護辦法》於2020年12...
切實管好用好文物保護經費。地方政府單獨解決文物保護經費確有困難且符合《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第八條所列補助範圍的項目,以申請國家專項補助經費補助,共同解決。堅持文物保護專項經費專款專用,完善文物保護工程的立項、勘測、設計、預算、經費下撥和工程竣工後的審計、驗收等管理程式,防止文物經費...
試行)》是江西省出台的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示範縣創建管理試行辦 法。內容解讀 《江西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示範縣創建管理辦法(試行)》,構建省、市、縣三級聯動、部門互動、社會力量參與的示範縣創建工作矩陣,打造一批革命文物資源有效保護、科學傳承、創新運用的示範縣,加快建設全國紅色基因傳承示範 區。
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第四條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應當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注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傳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江西省文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文物保護及其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各級政府應當貫徹保護為主、...
江西傳統村落的評審認定程式和評價指標體系,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文化(文物)主管部門制定。申報中國傳統村落,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與條件,從已批准公布的江西傳統村落名錄中推薦。第十五條 傳統村落批准公布後,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內,組織編制完成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並報上...
為了加強革命遺址的保護、管理、修繕和利用,發揮革命遺址的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作用,弘揚蘇區精神,傳承紅色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江西省文物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9...
江西省名勝風景區管理辦法(2000年7月28日省政府令第100號發布)辦法全文 江西省名勝風景區管理辦法 (2000年7月28日省政府令第100號發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風景名勝資源,加強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根據《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2017年10月30日南昌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17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條例所稱的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對象包括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歷史風貌區、歷史建築、傳統村落、文物保護單位、...
(三)生長在林業場圃、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用地範圍內的,該園區的管理機構為養護責任單位;(四)生長在文物保護單位用地範圍內的,該文物保護單位為養護責任單位;(五)生長在城市公共綠地的,城市綠化管理單位為養護責任單位;(六)生長在城鎮居住小區或者居民庭院範圍內的,業主委託的...
第二章 保護名錄 第三章 保護利用 第四章 資金保障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贛南客家圍屋的保護,傳承客家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江西省文物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上饒市歷史建築保護條例於2018年12月28日上饒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9年3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歷史建築保護,傳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江西省傳統村落保護條例》和其...
前兩款規定涉及到文物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江西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對在滕王閣名勝區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市人民政府及其滕王閣管理部門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滕王閣管理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一)...
第三十二條三清山風景名勝區內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和文物保護,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三條三清山風景名勝區的門票價格,依照省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三清山風景名勝區內的交通、服務等經營項目,由三清山管委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三清山風景名勝區規劃,通過招標等公平競爭的方式...
對屬於文物的,應按照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予以保護。四是充分發揮英雄烈士紀念設施在傳承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精神的教育作用,規定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應當免費向社會開放,納入愛國主義教育、國防教育中國小研學教育基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引導和組織開展紀念活動,緬懷英雄烈士。解讀2 近日,江西省人民...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同時又違反國家有關森林、土地、環境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文物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砍伐林木、毀壞古樹名木、濫挖野生植物、捕殺野生動物、毀損文物古蹟、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第三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五條規定,...
第三章 保護 第十四條龍虎山和龜峰風景名勝區的地貌景觀和自然環境,應當根據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嚴格保護,不得破壞或者隨意改變。龍虎山管委會和龜峰管委會應當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動植物保護、文物保護、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水土保持、地質災害防治等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組織落實保護責任。第十五條龍虎山...
江西省贛劇院 江西省歌舞劇院 江西省京劇團 江西省雜技團 江西省話劇團 江西省木偶劇團 江西藝術職業學院 江西畫報社 江西省藝術研究院 江西畫院 江西省電影公司 江西省文化音像出版社 江西省演出公司 江西省圖書館 江西省民眾藝術 江西省博物館 江西省考古研究所 江西藝術中心 江西省文物商店 江西省文物保護中心 ...
1986年4月,江西省文化廳和省文物工作隊下撥專款興建吳城考古工作站。1987年12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吳城遺址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996年1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吳城遺址為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7年,樟樹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樟樹吳城遺址保護管理辦法》。2001年,國家將吳城遺址列入“十五”...
南昌市梅嶺風景名勝區條例為南昌市市政府出台的條例。2023年3月31日,江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南昌市梅嶺風景名勝區條例(修訂)》的決定。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梅嶺風景名勝區的管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梅嶺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