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辦法

2022年3月,《江西省城市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辦法》正式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城市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
內容解讀
《暫行辦法》共4章27條,對全省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執法監督的程式主要明確了在執法監督中,如果發現有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等情形,可以發出執法監督通知書或者執法監督建議書,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督促其限期糾正;對執法中存在不作為、玩忽職守、亂作為等行為,要依法依規處置,保障執法工作高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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