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殘疾人是一個特殊困難群體,需要格外關心、格外關注。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是我省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國發〔2015〕7號)精神,結合江西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
  • 提出時間:2015年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圍繞省委、省政府“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實幹興贛”的戰略部署,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完善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殘疾人,讓殘疾人安居樂業、衣食無憂,生活得更加殷實、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二)基本原則。
堅持普惠與特惠相結合。既要通過普惠性制度給予殘疾人公平待遇,保障殘疾人基本的生存發展需求;又要通過特惠性制度安排給予殘疾人特別扶助,解決殘疾人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難。
堅持兜底保障與就業增收相結合。既要突出政府責任,兜底保障殘疾人基本民生,又要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市場機製作用,為殘疾人就業增收和融合發展創造更好環境。省政府檔案
堅持政府責任、社會幫扶和殘疾人自強自立相結合。既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又要鼓勵社會扶持,還要促進殘疾人增強自身發展能力,激勵殘疾人自強自立。
堅持統籌兼顧和分類指導相結合。既要著眼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又要使殘疾人小康進程與全省全面小康進程相協調、相適應。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省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殘疾人充分納入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各項保障制度在對象範圍、保障內容、待遇標準等方面實現有效銜接;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殘疾人服務體系,為殘疾人融合發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和更加友好的環境。
二、提高殘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一)加大殘疾人社會救助力度。對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家庭應保盡保,靠家庭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生活仍有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當地政府應進行特殊救助。對城鄉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殘疾人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和妥善安置。對已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的殘疾人,逐步改善供養條件。對納入城鄉醫療救助範圍的殘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和封頂線。精神障礙患者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後仍有困難,或者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應當優先給予醫療救助。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對於殘疾人申請社會救助的,應當及時受理並提供相應便利條件。
(二)建立完善殘疾人福利補貼制度。從2016年起,根據我省經濟發展實際和殘疾人基本需求,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完善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補貼標準要與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且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並建立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對特殊困難的殘疾人給予生活扶助。對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等費用給予優惠。盲人、重度殘疾人等免費乘坐市內公共運輸工具。
(三)幫助殘疾人普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全面落實貧困和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資助政策,有條件的地方要擴大資助範圍、提高資助標準,推進城鄉殘疾人普遍按規定參加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殘疾人患者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完善重度殘疾人醫療報銷制度,做好重度殘疾人就醫費用結算服務。對納入城鄉醫療救助範圍的殘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和封頂線。
(四)優先保障殘疾人基本住房。將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殘疾人家庭納入城鎮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優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各地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時,對貧困殘疾人家庭給予傾斜照顧;採取制定實施分類補助標準等措施,對屬於農村低保對象、扶貧開發對象的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家庭給予最高標準補助。到2020年完成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務。
三、促進殘疾人及其家庭就業增收
(一)依法推進按比例就業和穩定發展集中就業。各地要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定期公示制度。除創業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不超過20人的小微企業外,對達不到安置殘疾人就業比例要求的單位要嚴格依法征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各項勞動保障措施成效顯著的單位,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給予獎勵。每安排1名重度殘疾人,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辦理保險的,按用人單位安排2名殘疾人計入就業比例。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應帶頭招錄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各級政府從每年購買的公益性崗位中按照不低於10%比例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就業困難殘疾人,“千村百店”、“農家書屋”等政府公益性項目優先吸納殘疾人。大力發展殘疾人網路就業。完善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積極搭建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產品和服務展銷平台,政府優先採購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的產品和服務。培育扶持吸納殘疾人集中就業的文化創意產業基地。通過落實稅收優惠、社會保險補貼、崗前培訓補貼,鼓勵用人單位吸納更多殘疾人就業。
(二)大力支持殘疾人多種形式就業增收。實施殘疾人就業創業幫扶工程,創建一批殘疾人就業創業扶貧基地,培育一批殘疾人創業帶動就業先進典型。建立殘疾人創業孵化機制,殘疾人創辦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按照規定享受有關扶持政策。積極推進靈活就業、輔助性就業工作,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和社會保險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幫助安排經營場所,提供啟動資金支持。進一步加大盲人按摩的扶持力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台相關政策,支持開辦盲人醫療按摩診所。對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的設施設備、無障礙改造等給予扶持,以安排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體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推進殘疾人駕駛符合國家標準的小型汽車,在符合駕駛和運營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鄉社區與捷運站及公交站點間的短距離運輸服務。
(三)著力提升農村殘疾人扶貧解困工程。落實好《江西省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將農村貧困殘疾人作為重點扶持對象全面納入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機制和貧困監測體系。將農村貧困殘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數量減少納入貧困縣考核指標體系。加大對農村貧困殘疾人種養殖基地扶持,各級財政每年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資助農村貧困殘疾人發展種養殖業。落實好扶貧貸款貼息政策,支持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發展和扶貧對象家庭參與養殖、種植、設施農業等增收項目。保障農村殘疾人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流轉合法收益。
(四)切實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和勞動保障監察。加強全省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網路建設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做好殘疾人就業和失業登記工作,免費向殘疾人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提供就業援助。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殘疾人自主參加的職業培訓按規定予以補貼。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嚴肅查處強迫殘疾人勞動、不依法與殘疾人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違法行為,依法糾正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歧視殘疾人行為,維護殘疾人勞動保障權益。
四、著力提升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一)著力保障殘疾人康復需求。制定江西省實施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將殘疾預防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建立綜合性、社會化預防和控制網路,形成信息準確、方法科學、管理完善、資源共享、監控有效的殘疾預防機制和相關保障機制。提倡婚前檢查和孕期檢查,有效控制因遺傳、疾病、意外傷害、環境及其他因素導致的殘疾發生和發展。將殘疾預防主要目標納入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實行目標管理。建立殘疾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監測和研究,推動衛生計生部門與殘聯信息共享。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制定殘疾兒童診療項目目錄,將各類殘疾兒童診斷、治療等內容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逐步實現0-6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免費得到手術治療、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實施重點康復項目,為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對基本型輔具配置給予補貼。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綜合考慮本轄區衛生資源配置,確定各類康復醫療機構的布局,建立綜合醫院、康復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延續性醫療機構之間的分工協作機制,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雙向轉診制度,實現分層級醫療、分階段康復。依託專業康復機構指導社區和家庭為殘疾人實施專業化的康復訓練,將殘疾人社區醫療康復納入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內容。加強各級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和人才培養,完善對殘疾人康復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辦法。市、縣購置必要的康復服務車,定期為殘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復巡迴流動服務。
(二)著力提升殘疾人受教育水平。落實好國家、省《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4-2016年)》及後續行動。特殊教育學校普遍開展學前教育和高中教育,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所屬的特殊教育學校須舉辦高中部。推行全納教育,進一步完善隨班就讀保障機制,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0%以上。各級政府安排5%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於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勞動技能教育。建立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體系,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進一步提升。加大殘疾學生資助力度。在普惠性學前教育、高中、中職、大學教育階段就讀的殘疾人、殘疾人子女,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在普惠基礎上,各級財政對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子女給予生活補助;建立完善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等補助政策。推進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免費教育。各級各類學校在招生、入學等方面不得歧視拒收殘疾人學生,完善殘疾考生考試輔助辦法。加強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加大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承擔殘疾學生教學和管理工作的普通學校教師的培訓力度。落實國家統一規定的特殊教育教師特教津貼,完善特殊教育教師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制定加快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的政策措施,在全省推動發展以職業教育為重點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
(三)著力加強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加強殘疾人服務設施的統籌規劃和建設力度,將殘疾人康復、托養等專業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益性建設項目。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市、縣(區)需各建成一個殘疾人康復托養中心。建立完善各級殘疾人服務設施運營管理機制,採取公辦、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形式,確保殘疾人服務設施發揮作用。扶持建設市級殘疾人體育綜合訓練基地。鼓勵公共圖書館設立盲人閱覽室,配備盲人圖書、有聲讀物和閱聽設備。
(四)著力提升城鄉無障礙環境建設水平。全面貫徹落實《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嚴格按無障礙環境建設相關標準和規範要求,對新建、改建設施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進行監管。加快推進政府機關、學校、醫院、社區、社會福利、公共運輸、旅遊景區等公共場所和設施的無障礙改造,逐步推進農村地區無障礙環境建設。逐步擴大對全省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補助的惠及面。逐步推進政務信息以無障礙方式發布、影像製品加配字幕,鼓勵食品藥品添加無障礙識別標識。研究制定聾人、盲人特定信息消費支持政策。
五、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的作用
(一)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鼓勵和支持社會公眾、社會組織通過捐款捐物、扶貧開發、助學助醫等方式,為殘疾人奉獻愛心,提供慈善幫扶。鼓勵以服務殘疾人為宗旨的各類公益慈善組織發展,引導公益慈善組織重點參與殘疾人服務機構建設、輔具產品開發、提供康復護理服務,採取公益創投等方式,在資金、場地、設備、管理、崗位購買、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扶持,引導和規範其健康發展。全省各級紅十字會、慈善總會和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慈善公益組織要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和社會公益活動,大力培育殘疾人慈善項目品牌。倡導社會力量興辦以殘疾人為服務對象的公益性醫療、康復、特殊教育、托養照料、社會工作服務等機構和設施。
(二)廣泛開展志願助殘服務。健全志願助殘工作機制,成立助殘服務組織,完善志願者招募註冊、教育培訓、服務對接、服務記錄、組織管理、評價激勵、權益維護等制度,建立健全財政資金對志願助殘服務的項目扶持機制和對助殘社會組織的孵化培育機制,鼓勵更多的人參加志願助殘服務。廣泛開展“志願助殘陽光行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助殘扶貧”、“手拉手紅領巾助殘”等民眾性助殘活動。提倡在單位內部、城鄉社區開展民眾性助殘活動,鼓勵青少年參與助殘公益勞動和服務。
(三)加快發展殘疾人服務產業。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殘疾人服務供給模式。大力發展殘疾人服務中小企業,培育一批殘疾人服務企業,在用地、金融、價格等方面給予優惠,在人才、技術、管理等方面給予扶持,支持研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為殘疾人服務的技術和產品。以培育推廣殘疾人服務品牌和先進技術為重點,加大政府採購力度。落實國家有關殘疾人服務相關職業設定、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員職業能力水平評價的規定,加快培養殘疾人服務專業人才。制定殘疾人服務行業管理制度。扶持發展特殊藝術,實施政府購買特殊藝術演出服務,培育殘疾人文化藝術品牌。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適合殘疾人的康復、托養、護理等保險產品。
(四)穩步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建立完善以殘疾人康復、托養、護理等服務為重點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積極培育社會助殘組織,引導和鼓勵社會助殘服務機構參與購買殘疾人康復訓練、托養護理、教育就業、法律援助等服務。逐步推進助殘服務社會化、市場化。建立政府購買服務資金保障機制,逐步穩定資金來源和規模,完善保障方法和監管機制。加強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全過程監管,建立服務質量評價體系,完善績效評估機制,實現政府購買服務對擴大殘疾人服務供給的放大效應。
六、加強對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組織領導
(一)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各級政府要將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為政府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內容,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切實發揮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職能,及時解決突出困難和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級殘聯要進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務、管理”職能,逐步落實鄉、村兩級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崗位制度,推動殘疾人各專門協會等社會組織不斷發揮作用,為實現殘疾人小康鋪路搭橋。
(二)完善工作保障機制。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各級福利彩票、體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每年應當安排一定資金專項用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其中省本級留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比例不低於10%,體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比例不低於4%,建立健全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經費保障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支出責任合理安排所需經費,大力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各地要充分發揮公益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作用,形成多渠道、全方位投入格局。各地要將基層殘疾人服務網路納入以社區為基礎的城鄉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改善服務條件,增強服務能力。要建立健全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制度,完善殘疾人人口綜合信息。積極推進殘疾人證智慧型化工作。
(三)強化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江西省殘疾人保障條例》等,制定完善與殘疾人權益保障、殘疾人發展緊密相關的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業、康復等配套政策,制定出台《江西省無障礙環境建設辦法》。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啟用並規範運行全國統一的12385維權熱線、殘聯繫統網上信訪工作平台;切實落實主體責任,維護殘疾人合法利益訴求。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形成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按照部門職責、重點任務分工和國家相關部委做法,按照不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標準出台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各級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省政府將對落實國發〔2015〕7號檔案和本實施意見情況組織專項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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