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5〕54號),切實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殘疾人是一個特殊困難群體,需要格外關心、格外關注。目前全市22萬殘疾人中,絕大多數農村殘疾人尚未脫貧,城鄉殘疾人的總體生活水平與全市社會平均水平相比存在較大差距。沒有殘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全面小康。要按照市委“新布局、新發展、新形象”的總體要求,堅持普惠與特惠相結合,堅持兜底保障與就業增收相結合,堅持政府扶持、社會幫扶與殘疾人自強自立相結合,堅持統籌兼顧和分類指導相結合,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到2020年,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幫助殘疾人穩定脫貧達小康,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二、按照社會保障兜底的要求,紮實做好殘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呂梁是全國、全省脫貧攻堅主戰場,“十三五”期間是脫貧攻堅的決勝階段,要按照“五個一批”的要求,以做好殘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為基礎,紮實推進殘疾人扶貧工作。
(一)加大殘疾人社會救助力度。對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家庭應保盡保。生活困難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年重度殘疾人(一、二級殘疾人),可單獨作為一個家庭,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低保家庭中重度殘疾人(一、二級殘疾人),在低保標準範圍內採取分類施保等措施提高其救助水平。切實解決好一、二級重殘重病、一戶多殘、老殘一體和兒童等特殊困難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問題。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殘疾人家庭,依申請給予臨時救助。對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的殘疾人,逐步改善供養條件。對納入城鄉醫療救助範圍的殘疾人,逐步提高醫療救助水平。精神障礙患者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後仍有困難,或者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優先給予醫療救助。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對於殘疾人申請社會救助的,要及時受理並提供相應便利條件。
(二)建立完善殘疾人福利補貼制度。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通知》(晉政發〔2016〕5號),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嚴格申請審核程式,規範補貼發放流程,按期足額發放到殘疾人手中。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補貼對象為城鄉低保家庭中的所有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補貼對象為所有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城鄉低保家庭中的一級、二級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從事公共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開辦方便殘疾人的優惠服務項目,落實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用電、水、氣、暖等費用優惠和補貼政策。
(三)幫助殘疾人普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落實和完善城鄉殘疾人普遍加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貧困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政府予以補貼;城鄉重度殘疾人(一、二級殘疾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政府代繳保險費。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殘疾人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納入醫療救助範圍。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提高殘疾人社會保險參保率和待遇水平。完善重度殘疾人醫療報銷制度,做好重度殘疾人就醫費用結算服務。
(四)優先保障城鄉殘疾人基本住房。將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殘疾人家庭納入城鎮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優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各地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時,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安排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按照農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採取制定實施分類補助標準等措施,對無力自籌資金的殘疾人家庭給予特殊照顧。在移民扶貧和農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對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住房建設和改造予以優先安排。對全市現有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每年按照不低於20%的比率加快實施改造,確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務。
三、激發內生動力,千方百計促進殘疾人及其家庭就業增收
促進城鄉殘疾人及其家庭就業增收,是提高殘疾人生活水平,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的關鍵舉措。要加大幫扶力度,努力幫助每一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城鄉殘疾人參加生產勞動,使他們通過勞動創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五)依法推進按比例就業和穩定發展集中就業。貫徹落實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山西省關於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晉殘聯〔2014〕57號),市、縣兩級要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除對2015年1月1日(含)後新登記註冊、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符合免徵條件的小微企業,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免徵36個月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外,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嚴格依法征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獎勵。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招錄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對吸納符合條件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完善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資格認定管理辦法,搭建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產品和服務展銷平台,政府優先採購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的產品和服務,培育扶持吸納殘疾人集中就業的文化創意產業基地。對參加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鑑定並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六)大力支持殘疾人多種形式就業增收。建立殘疾人創業孵化機制,殘疾人創辦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優先享受國家扶持政策,對其優惠提供孵化服務。加快“一店三基地”(即盲人按摩示範店、殘疾人實訓基地、就業創業基地、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創建步伐,不斷提升吸納殘疾人就業能力。“十三五”期間每個縣市區至少創建5個盲人按摩示範店、1個殘疾人實訓基地、1個殘疾人就業創業基地、1個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加大對殘疾人就業援助力度,通過稅收優惠、社會保險補貼、崗前培訓補貼,鼓勵用人單位吸納更多殘疾人就業,輻射和帶動更多殘疾人致富。積極推進靈活就業、輔助性就業工作,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和社會保險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幫助安排經營場所、提供啟動資金支持。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就業困難殘疾人,各地要安排不低於15%比例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大力發展殘疾人網路就業。對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的設施設備、無障礙改造等給予扶持,吸納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體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探索殘疾人駕駛符合國家標準的小型汽車在符合駕駛和運營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鄉社區與長途汽車站及公交站點間的短距離運輸服務。
(七)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和省、市脫貧攻堅大會精神,加大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力度。把農村貧困殘疾人作為重點扶持對象納入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和貧困監測體系,將農村貧困殘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數量減少納入貧困縣考核指標。配合全市“三個一”扶貧行動計畫,精準實施“十項重點工程”,加大脫貧攻堅易地扶貧搬遷、“8+2”產業化扶貧、金融扶貧、教育扶貧、衛生扶貧、鄉村旅遊扶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改善、生態扶貧、社會幫扶、社保兜底方面對殘疾人的政策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地整合各類資源,精準發力,精準幫扶,帶動農村貧困殘疾人脫貧致富奔小康。
(八)大力實施農村貧困殘疾人精準幫扶工程。認真貫徹落實市殘聯、市扶貧開發中心出台的《關於殘疾人貧困戶精準幫扶的意見》(呂殘聯字〔2015〕62號)。“十三五”期間,每年拿出一塊資金專門用於殘疾人貧困戶精準幫扶,突出產業扶持,逐步拓展殘疾人貧困戶增收渠道,提高收入水平。採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殘疾人戶、基地+殘疾人戶、公司+殘疾人戶等多種形式,扶持發展養殖業,實現穩定脫貧。按照“精準幫扶、扶持到戶”的要求,對有條件的殘疾人貧困戶因戶制宜,因人施策,選準項目進行幫扶。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作為呂梁市扶貧攻堅的一種新模式在全市推廣實施。
(九)切實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和勞動保障監察。加強全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網路建設。推進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殘疾人就業服務能力。市、縣兩級要建立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免費向殘疾人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為殘疾人有效開展職業心理諮詢、職業適應評估、求職定向指導、職業康復等就業服務,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提供就業援助。對殘疾人興辦、創辦、領辦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在場地、資金、技術、貼息貸款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發展殘疾人家庭手工業,建立完善殘疾人家庭手工業服務體系,開闢殘疾人居家就業和網上就業渠道。加強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殘疾人自主參加的職業培訓可以按規定予以補貼。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嚴肅查處強迫殘疾人勞動、不依法與殘疾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違法行為,依法糾正用人單位招用或辭退人員時歧視殘疾人行為,維護殘疾人勞動保障權益。
四、加強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提升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加強和改進對殘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務,是改善殘疾人生活質量,提高殘疾人自我發展能力,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有力支撐。要進一步健全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強化服務能力,為殘疾人融合發展創造更加便利的條件和更加友好的環境。
(十)加強部門協作,強化殘疾預防。實施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積極開展殘疾預防工作。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預體系,避免常見、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殘疾的發生;預防缺碘、氟中毒等環境因素致殘;降低藥物致殘發生率;減少疾病致殘;加強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交通安全工作,減少事故致殘的發生。倡導早期干預和早期康復訓練,控制殘疾程度的加重。建立綜合性、社會化預防和控制網路,控制殘疾發生率。市、縣兩級按照規定建立完善康復服務機構,形成市、縣級康復機構為支撐、社區康復為基礎的殘疾人康復服務網路。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傳播手段,為殘疾人提供方便、快捷、實用的康覆信息服務。建立和完善殘疾報告制度,做好兒童殘疾篩查隨報工作。加大政府對篩查工作的經費投入,形成早預防、早篩查、早轉介、早治療、早康復的工作機制。
(十一)加大對貧困殘疾人的康復救助力度。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逐步實現0-6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免費得到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有條件的地方應對16歲以下殘疾兒童和少年提供康復救助。實施重點康復項目,為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提高殘疾人康復服務水平。根據殘疾人不同的康復需求,提供康復醫療、訓練指導、心理疏導、知識普及、殘疾人親友培訓、簡易訓練器具製作、用品用具服務、諮詢服務、轉介服務等多種康復服務。
繼續推進呂梁市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全覆蓋工程,分階段,分批次在鄉(鎮)、縣(市、區)按照補償、輕重緩急、質優價廉、自願申請的原則,為有輔具適配需求的各類殘疾人科學配置輔具,到2020年全面實現各縣市區輔助器具全覆蓋,全面解決殘疾人日常生活、出行、康復、工作等方面輔具需求問題。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雙向轉診制度,努力實現衛生計生部門與殘聯信息共享,實行分層級醫療、分階段康復。將殘疾人社區醫療康復納入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內容。
(十二)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落實好《呂梁市貫徹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4 -2016年)實施方案》及後續行動。全面推進全納教育,形成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教學校和附設特教班為骨幹的縣域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網路。要將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納入學前教育發展規劃,支持普通幼稚園創造條件接收殘疾兒童。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增設附屬幼稚園。市聾啞職業學校要試行招收高中階段殘疾學生,鼓勵縣級特殊教育學校根據需要舉辦殘疾人高中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招收殘疾學生。加大對殘疾學生就學支持力度,對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給予資助。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免費義務教育,積極推進高中階段殘疾人免費教育。對在讀的殘疾兒童按照規定給予生活補助,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擴大資助範圍,提高資助標準。完善殘疾考生考試輔助辦法。每年對考入大、中專院校的殘疾人大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予以資助。
逐步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嚴格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50%撥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普通中國小附設特教班教師和職業高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班建制的特殊教育班級教師的補貼。大力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制定加快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的政策措施。根據殘疾學生的特點和實際情況,以就業為導向,依託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殘疾學生技能培訓,全面提高殘疾學生的就業和創業能力。
(十三)強化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規劃城鄉殘疾人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實現合理布局。加強殘疾人康復、托養等服務設施建設。通過政府投資、資助、ppp模式、購買服務等方式多形式興辦殘疾人服務設施。爭取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一所專業化服務設施。推動殘疾人體育健身示範點的創建工作,到2020年,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1個示範點,為當地殘疾人提供適合的體育健身項目。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和公園等公共場所對殘疾人免費或優惠開放,鼓勵公共圖書館設立盲人閱覽室,配備盲文圖書、有聲讀物和閱聽設備。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免費乘坐市內公共運輸工具,優先購票、優先搭乘各類公共運輸工具,免費攜帶輔助器具和導盲犬。
(十四)全面推進城鄉無障礙環境建設。落實《山西省實施〈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243號),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法律法規、設計規範和行業標準,實現無障礙設施與城鄉發展建設同步。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築、社區、城市道路、公共設施和場所,要與無障礙設施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各縣市區加快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小城鎮、農村地區逐步推行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加快推進黨政機關、學校、社區、福利機構、公共服務場所和設施的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市、縣兩級政府配套安排資金,對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加強無障礙設施管理和維護,使其正常發揮功能作用。機場、車站、金融機構、圖書館、博物館、大型商場超市、公園、影劇院等公共服務場所要提供語音、文字提示和盲文、手語等無障礙服務,鼓勵食品藥品添加無障礙識別標識,推進政務信息以無障礙方式發布,影視作品和節目加配字幕,網路、電子信息和通訊產品方便殘疾人使用。
繼續推進呂梁電視台手語節目的播放,力爭到2020年,13縣(市、區)電視台都要開播手語節目,並在重大節日、新聞聯播等重要時段全面開通手語直播。推進聾人、盲人特定信息消費支持政策的落實。
五、以政府為主導,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市場機製作用
實現殘疾人普遍小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在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社會支持作用和市場推動作用,調動更加廣泛的社會資源發展殘疾人事業,為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注入持久動力。
(十五)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鼓勵和支持社會公眾、社會組織通過捐款捐物、扶貧開發、助學助醫等方式,為殘疾人奉獻愛心,提供慈善幫扶。鼓勵以服務殘疾人為宗旨的各類公益慈善組織發展,採取公益創投等多種方式,在資金、場地、設備、管理、崗位購買、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扶持,引導和規範其健康發展。大力培育“集善工程”等殘疾人慈善項目品牌。倡導社會力量興辦以殘疾人為服務對象的公益性醫療、康復、特殊教育、托養照料、社會工作服務等機構和設施。
(十六)廣泛開展志願助殘服務。健全志願助殘工作機制,完善志願者招募註冊、服務對接、服務記錄、組織管理、評價激勵、權益維護等制度,鼓勵更多的人參加志願助殘服務。廣泛開展“志願助殘陽光行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助殘扶貧”“手拉手紅領巾助殘”“黨員結對幫扶”等民眾性助殘活動和志願服務。倡導在單位內部、城鄉社區開展民眾性助殘活動,鼓勵青少年參與助殘公益勞動。支持殘疾人民眾組織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服務社會活動。弘揚扶殘助殘的優良傳統,積極引導社會服務視窗行業開展“助殘文明號”創建活動。
(十七)加快發展殘疾人服務產業。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殘疾人服務供給模式,更好地滿足殘疾人特殊性、多樣化、多層次的需求。統籌規劃殘疾人服務業發展,大力發展殘疾人服務中小企業,培育一批殘疾人服務龍頭企業,在用地、金融、價格等方面給予優惠,在人才、技術、管理等方面給予扶持,支持研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和產品。以培育推廣殘疾人服務品牌和先進技術為重點,加大政府採購力度。
落實國家有關殘疾人服務相關職業設定、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員職業能力水平評價的規定,加快培養殘疾人服務專業人才。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適合殘疾人的保險產品。扶持發展特殊藝術,培育殘疾人文化藝術品牌。制定殘疾人服務行業管理制度,發揮殘疾人服務行業組織自律監督作用,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十八)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逐步將殘疾人康復、托養、護理等重點服務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鼓勵和扶持殘聯繫統服務機構、社會助殘組織及民辦社會服務機構中可以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服務機構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加強政府購買服務事項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建立服務質量評價監測體系,完善科學評估機制,實現政府購買服務對擴大殘疾人服務供給的放大效應。
六、加強組織領導,全力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
(十九)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各地要將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為政府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內容,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抓。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切實發揮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職能,及時解決突出困難和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級殘聯要進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務、管理”職能,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為實現殘疾人小康鋪路搭橋。
(二十)完善工作保障機制。各級財政要按照相關規定安排殘疾人事業發展所需經費。落實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體育彩票公益金按照規定比例用於殘疾人事業的相關政策。有關政策、資金、項目要重點向貧困地區、農村和基層傾斜。各地要將基層殘疾人服務網路納入以社區為基礎的城鄉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改善服務條件,增強服務能力。要建立健全殘疾人統計調查制度,完善殘疾人人口綜合信息。要高度重視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教育培訓,強化職業素質,增強服務意識,更好地服務殘疾人。
(二十一)切實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及《山西省殘疾人保障條例》等,制定與殘疾人權益保障、殘疾人發展緊密相關的殘疾人教育、康復等配套政策和標準體系,暢通殘疾人反映、反饋問題的渠道。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建設殘聯繫統網上信訪工作平台;切實落實主體責任,維護殘疾人合法利益訴求。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形成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十二)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網際網路等新興媒體,以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弘揚人道主義精神和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理念,在全社會營造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氛圍。鼓勵廣大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不斷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積極參與和融入社會,與全市人民一道共創共享小康社會。
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具體實施方案。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按照職責和重點任務分工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開展殘疾人小康進程監測,督促檢查本實施方案落實情況,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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