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國發〔2015〕7號)精神,完善我省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及權益保障制度,推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現提出《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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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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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紮實做好殘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
(二)完善殘疾人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負擔部分由政府支付,對城鄉重度殘疾人、精神和智力殘疾人等特困群體,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有條件的地區可擴大資助範圍、提高資助標準,並按規定加入基本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範圍。將因病超出家庭經濟負擔能力,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殘疾人,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範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應急醫療救助支付後仍然困難的,或者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按規定優先給予醫療救助。
(三)優先保障殘疾人基本住房。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住房困難家庭納入城鄉居民保障房和危房改造工程優先保障對象,到2018年全省殘疾人危房戶改造全面完成。開展貧困殘疾人家庭居家無障礙環境改造工作,省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貧困殘疾人家庭給予適當補助,力爭到2020年全省殘疾人居家無障礙環境改造實現應改盡改。
(四)逐步提升殘疾人福利待遇。修訂《廣東省扶助殘疾人辦法》,健全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落實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用電、水、氣等費用優惠和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可以免費或者優惠乘坐市內公共汽車、捷運、輕軌、輪渡等交通工具,免費或優惠進入對公眾開放的公園、動物園、植物園、紀念館、美術館、展覽館、博物館、體育場(館、中心)、文化館(室、中心)、文物古蹟遺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等參觀遊覽。對盲人和重度肢體、智力、精神殘疾人,允許一名陪護人員免費或優惠進入上述場所。鼓勵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推出適合聾人、盲人的電信消費優惠套餐。
(二)促進殘疾人集中就業。完善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積極培育殘疾人集中就業的生產企業和服務企業。到2018年,每個地級以上市至少建立兩個規模化殘疾人集中就業基地,政府對其設施設備、無障礙改造等給予支持。規範和支持盲人按摩服務業發展,實行品牌化和規模化經營。搭建全省殘疾人集中就業產品展銷平台,將社會福利企業、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的產品和服務項目優先納入政府採購目錄,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採購。
(三)大力發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建立和完善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制度。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吸引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輔助性就業機構;對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的設施設備、無障礙改造等給予扶持;在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中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崗位,其從業人員為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的,可納入當地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範圍;對為輔助性就業機構提供就業項目、經營場地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企業或單位,給予補貼或獎勵。進一步完善社區康園網路建設,為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提供社區職業康復、文體康復和庇護就業場所,到2017年,每個街道(鄉鎮)至少要建立1個社區康園中心。
(四)建立完善殘疾人就業創業補貼制度。落實國家促進殘疾人就業和創業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將殘疾人就業創業納入當地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範圍,可享受相關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含鑑定)、社會保險與崗位、創業培訓、創業資助等補貼。對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崗位補貼。
(六)大力支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其他形式就業增收。建立殘疾人創業孵化機制,殘疾人創辦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優先享受國家扶持政策。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投資或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將殘疾人專職委員納入公益性崗位管理,逐步完成鎮(街道)、村(社區、居委)兩級殘疾人專職委員配備。
(七)加大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力度。認真實施《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省財政等有關單位統籌現有相關扶貧資金,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脫貧項目列入全省新時期精準扶貧範圍。加強省、市、縣三級殘疾人扶貧基地網路規範化管理,實行服務對象實名制補貼制度。組織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參與合作經濟組織和產業化經營,保障殘疾人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流轉合法收益。參照國家康復扶貧貸款管理規定,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為殘疾人扶貧、培訓、集體從業、自主創業和就業基地、創業孵化基地提供貸款貼息。
(二)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和重點康復項目。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網路和服務體系。逐步提高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和孤獨症兒童的康復救助補貼標準。實施重度肢體殘疾人居家康復訓練、貧困重度殘疾人居家無障礙環境改造、貧困精神病患者服藥補貼、住院補貼等重點康復項目,所需經費經濟欠發達地區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各承擔50%,珠三角地區由當地財政承擔,並可根據當地財力提標擴面。
(三)建立健全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保障制度。加大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機構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力度,探索醫療資源與輔助器具裝配資源互補共享模式,鼓勵有條件的醫院開展假肢和輔助器具裝配服務,並納入三級醫療服務機構評審項目。逐步實現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輔助器具適配服務。
(四)開展多層次康復服務。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雙向轉診制度,實行分層級醫療、分階段康復。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條件的殘疾人康復中心(醫院),可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範圍。推廣“家庭病床模式”,依託專業康復機構指導社區和家庭為殘疾人實施康復訓練,將殘疾人社區醫療康復納入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考核內容。
(五)提高殘疾人教育水平。落實國家和省《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4-2016年)》及後續行動計畫,加快推進標準化特殊教育學校和重度殘疾兒童教養學校建設。特殊教育學校普遍開展學前教育,面向殘疾兒童的康復幼稚園要參照規範化幼稚園標準和殘疾兒童康復需求合理配置資源。切實解決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問題,提高殘疾人教育普及水平,提升特殊教育教學質量。推行全納教育,建立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對適齡重度殘疾兒童提供送教到門服務。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要積極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珠三角地區的特殊教育學校和其他地區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應當舉辦殘疾人普通高中或中職教育部(班)。大力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支持廣州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等普通高校殘疾人單考單招工作,鼓勵普通高校設立殘疾人教育二級學院或殘疾人特教班。
(七)加強殘疾人服務設施和服務能力建設。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在殘疾人服務設施立項、建設用地、資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加快推進省殘疾人康復基地、教育基地、技工學校、培英職業技術學校等重點服務設施建設,完善縣級殘疾人康復、托養等服務設施。實施“全民助殘健身工程”,各縣(市、區)建成一批殘疾人體育健身示範點,普及推廣適合各類殘疾人的體育健身項目。充分發揮公共文化機構、藝術團體作用,結合各地文化特色,組織開展適合殘疾人特點、方便殘疾人參與的文化藝術和民眾性體育活動。
(八)全面推進城鄉無障礙環境建設。修訂《廣東省無障礙環境建設管理規定》,建立和完善無障礙環境建設協調機制,進一步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和義務。各地要切實將無障礙環境建設納入城鎮化、信息化和新農村建設規劃,加強無障礙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加快推進政府機關、學校、醫院、社區、社會福利、公共運輸等公共場所和設施的無障礙建設與改造。支持各地發展智慧型公交,推動視力、肢體及聽力言語殘疾人無障礙乘坐公交。逐步推進政務網站、公共服務網站等無障礙改造工作,建設廣東省無障礙公共服務平台。大力推進金融、旅遊、藥品、食品信息識別等行業無障礙服務。地級以上市公共圖書館設立盲人閱覽室,配備盲文圖書、有聲讀物和閱聽設備。地級以上市電視台每周開辦一次手語欄目,主要新聞欄目逐步加配手語解說和字幕。
(二)廣泛開展志願助殘服務。健全志願助殘服務體系和工作機制,完善助殘志願者註冊登記、招募培訓、活動管理、考核激勵、資源整合等制度,推動助殘志願者組織與康復中心、康園工療站、特殊教育學校等各類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托養機構全面結對,基本實現助殘志願服務對城鎮殘疾青少年的全覆蓋。依託“廣東志願者”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志願助殘信息資料庫,到2018年,在各級志願者註冊平台登記註冊的助殘志願者達到80萬人。加大助殘志願組織培育力度,支持省級志願助殘基地、示範聯繫點和入選廣東省益苗計畫的助殘志願組織開展助殘志願服務。加強助殘志願者培訓,推動成立廣東省助殘志願服務聯盟,推進“社工+助殘志願者”聯動模式,廣泛開展以日間照料、就業支持、支教助學、文體活動和愛心捐贈為主要內容的志願助殘陽光行動。
(三)加快發展殘疾人服務業。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殘疾人服務供給模式。培育一批殘疾人服務龍頭企業,在用地等方面給予優惠,在金融、信貸、資金方面給予扶持,在人才、技術、管理等方面給予幫助,鼓勵研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面向殘疾人服務的技術和產品。建立健全殘疾人服務相關職業設定,完善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員職業能力的培訓、考試、認證、評價體系,建立殘疾人服務專業人才庫。扶持盲人讀物、殘疾人題材圖書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出版。研究制訂貫徹落實殘疾人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的政策措施。
(四)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以殘疾人康復、托養、護理等服務為重點,設計開發殘疾人服務項目,逐步建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加大政府採購力度。到2018年,全省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殘疾人服務制度,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殘聯組織和社會力量充分發揮作用、殘疾人公共服務資源高效配置的服務體系和供給體系,顯著提高殘疾人公共服務水平和質量。
(二)完善工作保障機制。各級財政要按照支出責任合理安排所需經費,有關政策、資金、項目要重點向粵東西北地區傾斜;要將基層殘疾人服務網路納入以社區為基礎的城鄉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平台,改善服務條件,增強服務能力。加強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建設,強化教育培訓,提升職業素養,增強服務意識,更好地服務殘疾人。
(三)強化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加快推進殘疾人權益保障的地方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和標準體系。推動制訂我省殘疾人就業的辦法。規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設,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落實《廣東省信訪條例》,保障殘疾人合法合理訴求得到及時有效解決。深入開展權益保障理念教育,提高殘疾人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加強執法檢查,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形成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環境。
(四)加強殘疾人事業宣傳。大力宣傳黨和政府在殘疾人領域的新政策、新舉措,廣泛報導殘疾人事業的新發展、新成效,深入反映殘疾人的新生活、新面貌。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和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理念,營造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社會氛圍。
省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按照職責和重點任務分工抓緊制訂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各地要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加強對實施情況的跟蹤督促,重大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省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