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系統

為貫徹落實好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的決策部署,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結合疫情防控要求,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統一部署,江蘇省自2020年12月30日起將啟用“江蘇省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系統”(以下簡稱“江蘇冷鏈”),以實現對進口冷藏冷凍禽類、畜類、水產品的追溯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系統
  • 啟用時間:2020年12月30日
通告解讀
一、江蘇省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商、生產經營企業、批發市場、商場超市、生鮮電商和餐飲企業等相關單位(以下簡稱“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均應在“江蘇冷鏈”完成主體用戶註冊,並在追溯系統啟用之日起,使用“江蘇冷鏈”如實填寫進口冷藏冷凍禽類、畜類、水產品來源及流向等追溯數據。“江蘇冷鏈”提供多種登入方式,可直接使用電腦訪問網頁地址,也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搜尋“江蘇冷鏈”小程式進行手機端操作。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用戶註冊時可下載用戶操作手冊、教學視頻。“江蘇冷鏈”為本省食品生產經營者提供技術支持服務,服務熱線:400-156-2660。
二、“江蘇冷鏈”實行首站賦碼制,經口岸或者其他省份進入我省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需通過“江蘇冷鏈”進行首站賦碼,採集包含上一級進口商名稱、原產國、批次、檢驗檢疫、核酸檢測結果及消毒證明等主要信息,由系統按規則生成“物品+主體”的電子追溯碼和出入庫憑證,通過電子追溯碼和出入庫憑證,實現進口冷鏈食品在生產經營者之間的流轉。
三、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應按照“江蘇冷鏈”管理要求,確保上傳數據真實有效、完整準確。對沒有檢驗檢疫單、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和“江蘇冷鏈”追溯電子信息的進口冷藏冷凍食品,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做到不採購、不銷售、不使用。
四、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面向消費者進行銷售時,銷售區域需相對獨立並在醒目位置加貼與所售食品對應的“江蘇冷鏈”電子追溯碼。消費者可通過微信、支付寶掃碼查詢產品追溯信息。
五、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督促指導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規範使用“江蘇冷鏈”,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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