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

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

《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DB4403/T 157-2021)是2021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DB4403/T 157-2021)規定了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相關進口凍品的追溯要求、追溯碼編碼規則和追溯碼標識。該標準適用於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相關進口凍品追溯的套用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
  • 外文名:Imported frozen food centralized supervision warehouse—Traceabilityrequirements and coding specification
  • 標準號:DB4403/T 157-2021
  • 發布日期:2021-04-15
  • 實施日期:2021-05-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X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040
  • 技術歸口: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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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有效阻斷進口凍品疫情傳播風險,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深圳市在中國率先設立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依託集中監管倉對深圳各港口碼頭提櫃離港並在深圳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冷凍肉製品和水產品實施核酸抽檢全檢測、凍品外包裝全消殺、進口凍品全追溯“三全”管理。集中監管倉對進口凍品實現了“提前預判、關口前移”,不僅防止問題凍品向下游經營者和流通者流通,有效控制了病毒傳播風險,切斷潛在疫情傳播渠道,強化疫情風險把握控制,填補進口凍品監管漏洞,避免引發輿論和民眾恐慌,同時提高問題凍品應急處置效率,節約處置成本。依託集中監管倉實施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對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對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重大意義。為完善深圳市進口凍品流通環節食品可追溯管理機制,,制定了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DB4403/T 157-2021)。

編制進程

  • 前期準備
2020年底,標準編制組開展了前期資料收集與研究工作,結合國家標準、中國國內各地和深圳市地方標準,詳細調研了中國各省市進口凍品追溯平台追溯機制、進口凍品追溯編碼方案等技術要點,為該標準的編制打下了良好的理論基礎。
  • 標準立項
2020年12月初,標準編制組討論並確定了標準的適用範圍、追溯要求、追溯碼編碼規範等關鍵性技術內容,填寫了《深圳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提交至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項,該標準於2020年12月7日正式立項。
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DB4403/T 157-2021)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歸口。
  • 成立標準編制組
2020年12月,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牽頭成立了標準編制組,並組織各參與編制單位召開第一次標準討論會,再結合相關標準和其他省市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進口凍品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的技術要點內容。
  • 標準草案編制
2020年12月11日,編制組赴集中監管倉冷庫進行實地調研,對進口凍品包裝類型、已有編碼方式、編碼規則等進行梳理,為接下來草案編制奠定基礎。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多渠道開展調研,跟進中國進口冷鏈食品追溯開展情況並研究其具體追溯實現模式。浙江、北京、天津、福建、上海、重慶、河北、山東、廣東、四川、甘肅、江西、內蒙、安徽、河南、廈門、東莞等十幾個省市的進口冷鏈食品追溯平台均已上線使用,多採用一箱一碼、一批一碼或一櫃一碼的方案,通過集中監管倉或首站賦二維碼並貼上使用以實現追溯,追溯碼類型多為GS1-128碼或系統自動賦二維碼。
2020年12月17日,通過集中現場會議形式對深圳市10家進入進口冷凍肉製品和水產品集中監管倉的進口冷鏈食品企業進行調研,了解到深圳市冷鏈食品追溯相關情況。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對包括集中監管倉出證系統、集中監管倉預約系統、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統、凍品出入庫管理系統、企業進口凍品追溯系統等在內的諸多進口凍品追溯相關係統進行了數據結構調研,對追溯碼、追溯參與方信息和產品信息相關內容進行了詳細了解。
2021年1月4日,編制組召開專題討論會,編制組修改完善了《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基本框架,並對標準內容進行了論證,確定標準的關鍵指標和技術要求,形成草案稿。
  • 標準研討修改
2021年1月7日,標準編制組在院領導的組織下,對標準主要技術內容進行詳細研討,提出下一步工作計畫及標準修改方向。會後,編制組根據院領導意見,對標準草案進一步修改完善。2021年1月8日,標準編制組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標準專題匯報,針對標準的範圍、內容,標準名稱等進行了詳細討論。會後,編制組根據領導及專家意見對標準草案進行修改完善。
  • 發布實施
2021年4月15日,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DB4403/T 157-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5月1日,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DB4403/T 157-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DB4403/T 157-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該標準的制定結合了深圳市發布的《深圳市進口冷凍肉製品和水產品集中監管倉工作方案》、中國各省市進口凍品追溯等相關政策和工作指引。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品牌建設促進中心。
主要起草人:黃生文、景強、周鵬、張焰、楊緯華、肖梅良、黎志文、楊志花、曹日文、徐立峰、梁晟銘、周哲、蒙俊、蘇巍、蔣青青、李思果、翁家柱、張思煌、練曉、林智明、蔡小慧、樊仁海、張旭傑、秦益楠、胡龍珍、楊寓涵。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縮略語
1
5 追溯要求
2
6 追溯碼編碼規則
2
7 追溯碼標識
4
附錄A(資料性)基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追溯碼校驗碼計算
6
附錄B(資料性)進口凍品追溯碼示例
9
參考文獻
12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DB4403/T 157-2021)規定了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相關進口凍品的追溯要求、追溯碼編碼規則和追溯碼標識。該標準適用於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相關進口凍品追溯的套用和管理。

引用檔案

GB/T 15425 商品條碼—128 條碼
GB/T 16986 商品條碼—套用標識符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編碼規則
GB/T 33993 商品二維碼
GB/T 37029 食品追溯—信息記錄要求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DB4403/T 157-2021)的制定,有助於完善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標準,貫徹落實《深圳市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建立供深食品標準體系,打造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 年)》中關於建立食品追溯體系系列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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