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

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

《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是2021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規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的選址、布局、設施設備配置、衛生防疫、人員管理、檢驗檢測、追溯與應急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
  • 外文名:Imported frozen food centralized supervision warehouse—General requirements
  • 標準號:DB4403/T 154-2021
  • 發布日期:2021-04-15
  • 實施日期:2021-05-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X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55.180
  • 技術歸口: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防範進口凍品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市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深圳市在中國範圍內率先設立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依託集中監管倉對深圳各港口碼頭提櫃離港並在深圳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冷凍肉製品和水產品實施統一外包裝消毒和抽樣核酸檢測,通過集中排查、集中管控、集中處置,從源頭上有效阻斷進口凍品疫情傳播渠道。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

編制進程

  • 前期準備
2020年底,標準編制組開展了前期資料收集與研究工作,結合國家標準、中國各地地方標準和深圳市地方標準,詳細調研了集中監管倉的設施設備、人員管理和工作流程等相關的技術要點,為該標準的編制打下了良好的理論基礎。
  • 標準立項
2020年12月,標準編制組討論並確定了標準的適用範圍、集中監管倉的建設、衛生、人員與管理、作業流程與關鍵控制點、追溯、檢驗檢測和應急處置等關鍵性技術內容,填寫了《深圳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提交至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12月7日正式立項。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歸口。
  • 成立標準編制組
2020年11月,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牽頭成立了標準編制組,並組織各參與編制單位召開第一次標準討論會,在結合相關標準和深圳市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的技術要點內容。
  • 標準草案編制
2020年12月11日,編制組赴集中監管倉冷庫進行實地調研,對集中監管倉的工作現狀、管理制度、存在問題等進行梳理,為接下來草案編制奠定基礎。2020年12月25日,編制組召開專題討論會,編制組修改完善了《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基本框架,並對標準內容進行了論證,確定標準的關鍵指標和技術要求,形成草案稿。
  • 標準研討修改
2021年1月7日,標準編制組在院領導的組織下,對標準主要技術內容進行詳細研討,提出下一步工作計畫及標準修改方向。會後,編制組根據院領導意見,對標準草案進一步修改完善。2021年1月8日,標準編制組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標準專題匯報並針對標準的範圍、監管倉的抽樣檢測和消殺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討論。會後,編制組根據領導及專家意見對標準草案進行修改完善。
  • 發布實施
2021年4月15日,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5月1日,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該標準的制定結合了國務院發布的《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廣東省發布的《廣東省常態化防控階段進口冷凍肉製品和水產品新冠病毒核酸病毒核酸陽性處置指引》、以及深圳市發布的《深圳市進口冷凍肉製品和水產品集中監管倉工作方案》等相關政策和工作指引。
該標準參考了《冷庫安全規程》(GB 2800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冷鏈物流衛生規範》(GB 3160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範》(GB 31621)《食品冷庫HACCP套用規範》(GB/T 24400)等標準的內容進行編寫。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品牌建設促進中心。
主要起草人:黃生文、景強、周鵬、張焰、楊緯華、肖梅良、黎志文、楊志花、曹日文、蔣青青、梁晟銘、秦益楠、蒙俊、楊寓涵、李思果、翁家柱、張思煌、崔媛媛、羅灑、譚韻、武素娟、李霄霞、王麗麗、蘇巍、張旭傑、周哲、胡龍珍、練曉。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建設要求
2
5 衛生要求
4
6 人員管理要求
5
7 作業流程與關鍵控制點要求
6
8 追溯要求
6
9 檢驗檢測要求
6
10 新冠核酸檢測結果陽性應急處置要求
6
附錄A(資料性)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作業人員閉環管控流程圖
7
參考文獻
8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規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的選址、布局、設施設備配置、衛生防疫、人員管理、檢驗檢測、追溯與應急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引用檔案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T 22576.1 醫學實驗室—質量和能力的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7476.1 檢測實驗室安全—第1部分:總則
GB 28009 冷庫安全規程
GB/T 32146.1 檢驗檢測實驗室設計與建設技術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DB4403/T 155 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冷鏈作業流程和關鍵控制點要求
DB4403/T 157 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追溯要求及追溯碼編碼規範
DB4403/T 158 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應急處置指南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的制定,旨在以深圳市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為出發點,圍繞集中監管倉的建設、管理和運行規範等提出通用要求,促進集中監管倉管理規範標準化,保障集中監管倉的有效規範運行,提高進口凍品集中監管效率,有效阻斷進口凍品疫情傳播風險,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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