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江蘇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是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2〕8號),進一步提升我省政務公開質量和水平,更好發揮以公開促落實、強監管、優環境功能,發布的工作要點。

2022年5月17日,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江蘇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 印發時間:2022年5月17日
  • 印發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蘇政辦發〔2022〕35號
制定經過,要點內容,

制定經過

2022年5月17日,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江蘇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要點內容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2〕8號),進一步提升我省政務公開質量和水平,更好發揮以公開促落實、強監管、優環境功能,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如下:
一、助力建設綜合更優的政策環境
1﹒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重大決策部署,聚焦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等重點工作,及時做好重大政策、權威信息發布工作。
2﹒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以及與企業民眾關係密切的重要政策檔案均要開展解讀。解讀材料要突出核心內容,綜合選用文字解讀、圖文視頻、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增強解讀效果。
3﹒加大基礎設施補短板等重點領域政策發布解讀力度。及時公開受疫情影響重的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遊、客運等行業幫扶政策,積極引導預期,提振市場主體信心。
二、助力建設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4﹒依法依規做好擴大有效投資相關規劃、政策檔案及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建立市場主體反映投資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問題的辦理和反饋機制,重點圍繞產業園區內廠房、倉儲類項目審批,及時回應和解決“堵點”問題。持續推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信息公開工作。
5﹒系統集成、智慧型推送各項減稅降費政策特別是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開展稅收優惠政策諮詢和政策輔導,加大對騙取稅費優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6﹒積極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找企業。市縣政府部門要整合力量資源,積極開展送政策上門、進園區等活動。
三、助力建設高效便利的政務環境
7﹒嚴格執行疫情防控信息發布各項制度,統籌用好各類信息發布平台。加強疫情防控信息發布工作協調,進一步規範流調信息發布和管理,保護個人隱私。
8﹒強化就業穩崗政策宣講推送工作,精準推送各級政府出台的就業支持政策,動態公開技能培訓政策規定及經辦流程。加大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解讀和政策培訓工作力度,重點對基層執行機關開展政策培訓,使各項政策能夠落得快、落得準、落得實。
9﹒嚴格落實網路意識形態責任制,確保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安全平穩運行。2022年底前,全省政府網站全面支持網際網路協定第6版,推進政務類移動客戶端支持網際網路協定第6版。按要求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最佳化調整,規範高效辦理“我為政府網站找錯”平台網民留言。落實好政務新媒體規範發展指引,持續做好政府公報工作。
10﹒提高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實體服務大廳政策諮詢服務水平,建設完善統一的智慧型化政策問答平台,開通上線江蘇12345熱線百科,更好解答生育、上學、就業、創業、養老、醫療、納稅、疫情防控、水生態環境、水旱災害防禦等方面與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圍繞各類高頻政策諮詢事項,鼓勵以視頻、圖解、文字等多種形式予以解答。
11﹒紮實推進基層政務公開,繼續深化標準目錄與業務系統的融合,強化政務公開專區建設,推動辦事服務“快遞式”公開。縣級政府要及時公開涉農補貼申報信息,同時匯總當年面向農村的各類惠民惠農補貼資金實際發放結果,年底前將發放結果以村為單位通過村務公開欄公開,公開期滿相關材料留存村委會供村民查詢。各設區市以及出台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樣本的省級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助力建設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
12﹒鞏固政府規章集中公開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規章動態更新工作機制,高質量發布現行有效規章正式版本,穩步推進規章歷史文本收錄工作,探索構建統一的規章庫。
13﹒結合現行有效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在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公開並動態更新現行有效行政規範性檔案,2022年底前省政府及其部門率先完成,市縣政府及其部門結合實際情況有序推進。積極探索建立本地、本系統統一的現行有效行政規範性檔案庫,加強政策集中公開成果運用。
14﹒規範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嚴格做好保密審查,防止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範數據匯聚引發泄密風險。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案件審理制度。
15﹒綜合考慮公開目的、公開效果、後續影響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公開方式,公開內容涉及社會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廣泛知曉的,可通過網際網路等渠道公開;公開內容僅涉及部分特定對象,或者相關規定明確要求在特定範圍內公示的,要選擇適當方式公開,防止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或者泄露個人隱私、商業秘密。
16﹒各級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環境保護、公共運輸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出台的有關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重點督促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公共屬性較強、需要重點監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積極推進信息公開,強化制度落實。
五、強化工作組織保障。
17﹒推動落實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政務輿情回應主體責任,在發布重大政策的同時做好解讀工作,主動解疑釋惑,積極引導輿論,有效管理預期,避免發生誤解誤讀。加強政務輿情監測和風險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導工作,更好回應人民民眾和市場主體關切,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18﹒各級各部門要在單位內部建立完善政務公開協調聯絡工作機制,指導協調和督促推動各業務處室按要求及時公開政務信息。要進一步規範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工作,地市級以下政府不再開展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推動工作重心下沉,加大指導協調力度,主動幫助基層單位解決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疑難問題。
19﹒本工作要點印發後30日內,各地各部門要發布本地本部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細化任務要求,逐項推動落實。對上一年度工作要點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將本工作要點落實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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