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是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的新定位以及公益性職責的履責要求和2017年7月正式實施的《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之規定,2017年9月13日,江蘇省消保委在南京召開成立大會暨第一屆全委會,正式更名為“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 別名:江蘇省消保委 
  • 所屬地區:江蘇省
  • 所屬部門:江蘇省人民政府
  • 成就:2021年4月13日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處入選“全國工人先鋒號”擬表彰集體
  • 性質:公益性社會組織 
歷史沿革,成立意義,指導思想,指導單位,所獲榮譽,

歷史沿革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成立於1986年7月,至今累計受理消費者投訴107.45萬件,諮詢500萬餘人次,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近16億元,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斷提升,消費領域發生了許多新變化、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對消費者權益保護也提出了新要求。原有的消費者協會有關設定已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特別是“消費者協會”這一名稱,與其履行的公益性職責不相符合。
為此,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明確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履行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協會的職責”,從而在立法層面確定了江蘇省消費者組織的名稱和職能。江蘇省人民政府已於5月8日批覆同意按照新建程式成立“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替代原“江蘇省消費者協會”。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全委會一次會議

成立意義

從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到省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不僅僅是一次簡單的更名換牌。江蘇省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法定性質由“社會團體”改為“公益性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體系中的“身份”定位更加明確;組織架構也在原來消協的基礎上進行了最佳化調整,廣泛性、代表性、社會性、專業性更強,包含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新聞媒體、專家學者等各界委員,為新形勢下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

指導思想

指導單位

所獲榮譽

2020年3月12日,榮獲2018-2019 年度全國消協組織消費維權先進集體。
2021年4月27日,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處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2021年全國工人先鋒號”。
2021年12月,被中國消費者協會授予“2020-2021年度消費維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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