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孜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江孜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江孜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江孜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江孜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方針政策和區黨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縣委對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孜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有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擬定相關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編制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規範和執法行為規範。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方面的日常巡查、監督和投訴舉報處置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城市管理領域重大、跨區域案件的查處。負責建立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聯勤聯動執法機制。
(三)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的環境衛生綜合管理。負責道路、廣場、河道、公共廁所的清掃保潔,城市道路灑水降塵以及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負責重大節慶活動的環境衛生保障和營造氛圍相關工作。負責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管理維護。負責監管城市建築垃圾、裝修垃圾、餐廚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的處置消納。負責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等垃圾分類相關工作。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處置審批。
(四)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市政道路橋樑、排水設施、道路照明設施、城市廣場、“城市家具”、市容景觀、城市美化、亮化的日常管理、維護。負責縣城停車場的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城區防汛和排澇工作。負責組織清理非法小廣告。負責市政設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排水,拆除、改動、拆遷供水、排水、污水處理與城市道路照明設施,自建供水管網與城市供水管網連線許可。負責工程施工、設備維護等原因停止供水,拆遷公共環境衛生設施,城市橋樑上架設管線和修建設施的審查審批。負責城市戶外廣告(含店招店牌)設定,張掛、張貼宣傳品的審查審批。負責城區設定經營性洗車場的備案管理。負責監管城市規劃區內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等物件。
(五)負責制定縣城規劃區內市政基礎設施、環衛基礎設施、園林綠化、戶外廣告(含店招店牌)等的規範標準。參與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立項、設計審查、施工監督和竣工驗收移交工作。
(六)負責城市公園管理和園林綠化的養護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範圍內征占用(含臨時占用)綠地和樹木修剪、砍伐和移栽的審查審批。
(七)負責我縣數位化城管監督指揮系統的建設、管理和運行。
(八)負責城市維護經費、執法經費、專項整治經費計畫的編制。依據法規和有關規定負責城市管理有關行政性費用的徵收管理工作。
(九)負責組織編制城市管理、城市綜合執法科技創新發展、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負責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1.行使江孜縣城市規劃區內環境衛生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城市市容管理、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2.行使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3.行使生態環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職權;
4.行使侵占城市人行道路、違法停放車輛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職權;
5.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6.行使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職權;
7.行使江孜縣城市規劃區內違反城市規劃、非法占地和違法建設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8.行使江孜縣政府決定調整的其他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十二)完成縣委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江孜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違反城市規劃、非法占地、違法建設案件的查處,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違反城市規劃、非法占地和違法建設的認定,並根據案件查處需要出具書面意見。
2.與市生態環境局江孜縣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市生態環境江孜縣分局提供相關技術支持,並根據案件查處需要出具書面意見。
3.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縣城城區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不含鄉垃圾處理設施)的管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全縣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的行業監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環衛基礎設施的建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和環衛基礎設施的管理維護。
4.與縣水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建成區內防洪溝渠的防洪相關工作。縣水利局負責建成區外及年楚河城區段的防洪相關工作。
5.與縣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工作。
6.與江孜縣公安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江孜縣流浪犬收容管理工作。縣公安局負責流浪犬抓捕、登記、掛牌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人員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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