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指導意見

《汛期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指導意見》是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發布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汛期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全文
汛期氣溫較高、雨水增多,養殖場高溫高濕環境易導致畜禽抵抗力降低,動物疫病進入易發、多發期。為做好汛期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技術指導意見。
一、強化防雨排澇措施,做好應急準備
整修防疫溝,加深加寬排水溝,清理雜物,確保排水暢通。及時加固、維修圈舍、圍牆、糞污處理場所、防洪堤等,檢修排澇設施,保養排澇水泵、應急照明等設備,做好防汛排澇準備。配備擋水板、沙袋等防汛物資,提前儲備飼料以及獸藥、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資,保障汛期物資供應。做好停電、停水、洪澇等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明確責任人,開展突發情況模擬演練,提升實戰能力。密切關注天氣預報,降雨量增多時,增加應急值班值守人員。
二、強化免疫措施,做好疫情監測
對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要根據免疫抗體監測情況及養殖場周邊疫情情況,及時強化免疫。對其他畜禽傳染病,要根據疫情動態,做好預防免疫接種。對曾發生炭疽、豬鏈球菌病、乙型腦炎的地區,要組織開展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預防性免疫接種範圍。加強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和炭疽、血吸蟲病等人畜共患病監測,及時分析研判受災地區動物疫病發生和發展態勢。對血吸蟲病疫區,要疏通溝渠排水,防止釘螺滋生。嚴禁災後立即到濱湖草洲放牧耕牛,必要時投餵吡喹酮驅蟲。發現疫情要及時報告,果斷處理,防止疫情蔓延。
三、強化消毒滅源,做好無害化處理
對畜禽圈舍、屠宰加工場所、畜禽交易市場、運輸車輛、用具等,全面開展預防性消毒。對死亡畜禽發現、收集、處理等場所和運輸工具,嚴格清洗消毒,防止病原擴散。雨後注意排水清污後再進行消毒,可適當增加消毒頻次,污染嚴重時,提高消毒劑使用濃度。蟲媒疫病易發區域,對養殖場及其周圍環境噴灑殺蟲劑;對蚊蠅幼蟲孳生場所,要及時清除積水或填土覆蓋,對有大量蚊蟲孳生的水坑或池塘,可使用控制蚊幼蟲的殺蟲劑;加強防鼠措施,投放毒餌後及時搜尋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燒。對發生洪澇災害後,及時巡查河流、湖泊以及養殖場周邊、道路沿線等重點區域,發現畜禽屍體,立即打撈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強化飼養措施,做好生產管理
保持養殖場衛生,及時清理糞便,做好圈舍通風。保證營養豐富的飼料和清潔飲水供給,可在飲水中加入複合維生素,增強畜禽抵抗力。飼料儲存間要通風換氣,防止霉變。對應激情況下容易發生的細菌性疫病,可進行藥物預防。指導受災畜禽養殖場戶制定恢復生產方案,加強技術指導,幫助其儘快恢復生產。商品畜禽達到出欄體重標準的,要儘快出欄,合理降低飼養密度。汛期宜減少或停止養殖場非生產性操作。
五、強化宣傳指導,做好應急值守
加強防災知識宣傳,指導養殖場戶改善生物安全條件,維護防洪設施設備,提高應對能力。督促從事畜禽養殖、運輸、屠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丟棄動物屍體,對病(淹)死畜禽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嚴格進行無害化處理。加強應急力量配備,嚴格落實重大動物疫情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隨時做好應急準備,出現突髮狀況,按規定及時報告和處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