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永州市零陵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永州市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9〕18號),制定本規定。

永州市零陵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區住建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區住建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區委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零陵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隸屬: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制推進新型城市化、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規範性檔案以及相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負責指導全區小城鎮建設和管理。負責永州市中心城區零陵的建設,負責零陵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建築行業、房地產行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工作。
(三)負責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擬制全區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指導實施,編制全區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指導和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府有關廉租住房資金監管,指導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負責指導規範保障性住房的經營管理工作。
(四)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工作。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制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措施,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和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五)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制適合區情的住房政策措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制全區住房建設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
(六)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建築活動。擬制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措施、技術政策措施並組織指導實施,貫徹有關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精神,擬制勘察設計諮詢、工程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中介組織管理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組織建築企業、勘察設計諮詢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七)負責實施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相關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及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省級工程建設工法、地方定額及其實施辦法和相關管理制度,組織擬制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造價、標準定額的實施,擬制並發布全區工程建設地方性材料季節調差規範性檔案。
(八)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擬制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措施、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勘察設計、工程質量安全及開發利用。
(九)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工作。擬制全區村鎮建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示範鎮、重點鎮的建設工作;指導各類示範鎮村、傳統村落的評審、推薦工作;組織、指導規範農村建房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鄉鎮黑臭水體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全區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進步工作。負責擬制全區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政策措施、行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項目攻關、新技術新產品開發利用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負責管理行業科技成果。
(十二)負責擬制全區勘察設計諮詢、裝飾裝修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勘察設計、裝飾裝修(含室內裝飾裝修)行業的市場監管。負責組織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管理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工作,提高建設工程設計水平。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
(十三)負責永州市中心城區零陵規劃區內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徵收與管理。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管理城市建設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監督資金使用情況。
(十四)負責擬制本系統人才發展規劃,指導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組織開展本系統職工隊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初審和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行業統計,指導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人事室、崗位培訓辦公室、計畫財務審計室、信訪投訴室牌子)。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督查督辦;負責擬制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綜合調研、政務信息、新聞宣傳、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會務組織;負責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信息化辦公平台管理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文書檔案、文印收發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值班應急、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綜治維穩和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城建檔案工作。
負責本系統人事管理及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才引進、人事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勞動工資、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年度財務收支計畫的編制、審核;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的收取、使用和監管;負責局機關會計日常核算;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基建計畫報批和國有資產監管。
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和信訪交辦事項;負責局領導接待上訪民眾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涉及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投訴舉報的受理與交辦。
(二)行政審批股(加掛綜合驗收備案室牌子)。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駐區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日常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登記及程式性審查;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分辦、跟蹤催辦及證照的發放登記;負責行政審批案卷資料的收集、歸檔和移交;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事項政務公開和信息統計工作。
負責擬制全區建築業、市政業、房地產業、消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有關規範性檔案和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階段性驗收和竣工後的綜合驗收備案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執法稽查室。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負責局機關行政應訟、行政複議;負責區本級職責範圍內建設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房地產業、建設工程的稽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本系統誠信體系建設和招標投標工作的監督管理。
(四)建築業管理室(加掛安全生產辦公室牌子)。負責擬制全區建築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指導實施;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機構等)的質量安全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項目質量安全檢查,依法依規查處施工現場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建築市場不良行為記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築施工企業質量安全標準化認證、評先評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質量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裝修裝飾(含室內裝修裝飾)行業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街道)質量安全事故處理工作。
(五)勘察設計和建築節能室。負責擬制全區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和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全區建設工程設計評審、推廣;負責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建築節能項目推廣;負責全區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査、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多圖聯審”、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建築節能與科技推廣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抽查,參與消防工程驗收、備案;負責新材料、新科技、新工藝的推廣套用;負責勘察設計諮詢單位資質監督管理工作。
(六)城市建設管理室。負責擬制永州市中心城區零陵古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零陵區歷史文化名城的初審報批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零陵城區歷史文化建築普查和認定工作;監管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資金;負責對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實施進行督促、調度和監管;參與零陵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預(結)算的審核;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的處理;負責零陵城區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協調和技術審查;負責全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統計工作。
(七)村鎮建設管理室(扶貧工作辦公室)。負責擬制全區村鎮建設、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零陵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初審報批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區農村住房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農村工匠培訓工作;負責指導鄉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負責指導鄉鎮供水設施和排水(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的建設;負責組織開展鄉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區示範鎮(村)、中心鎮建設工作;承擔傳統村落等國家級、省級、市級項目的初審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鄉鎮建設統計工作;負責駐村幫扶工作;組織全區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
(八)住房保障室(房地產市場監管室)。負責擬制全區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城市和棚戶區改造、舊城改造、物業管理髮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資金安排和資金監管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城市和棚戶區改造、舊城改造、物業管理等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登記備案、信息系統建設及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審批全區前期物業協定選聘管理事項,監督前期物業招投標工作;負責全區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審核工作;負責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街道)住房保障、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和物業管理工作。
負責零陵區規劃區房地產市場開發的綜合監管(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審查和報批,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轉讓及項目開發人變更的審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配套設施建設的檢查,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和住宅小區的綜合驗收),培育和發展城市商品房銷售市場,規範房地產開發市場行為;負責房產交易及租賃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永州市中心城區零陵區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和預售資金、存量房交易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永州市中心城區零陵區商品房預售契約備案、網簽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零陵城區危房鑑定和危房改造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零陵城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與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結構鑑定機構資質、執業人員和方案的審查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的誠信體系建設;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

人員編制

區住建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暫保留總工程師1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暫維持1名不變,人員只出不進,編制退一減一。
關於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審批、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備案及施工圖審查服務監管,以及建築起重機械登記、備案管理的職責分工,待市住建局研究確定,報區政府備案。
區住建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