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加強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若干規定》是永州市施行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加強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若干規定
- 發布單位:永州市政府
《永州市加強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若干規定》是永州市施行的規定。
《永州市加強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若干規定》是永州市施行的規定。永州市加強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若干規定為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促進公平競爭,形成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範的公共資源...
第八條 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實行全省統一目錄管理,並按規定流程依法交易。在《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正式出台前,我市暫按照《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19年本)》(永發改公管〔2019〕153號)執行。市縣各級行政監督部門應當督促...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督促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內項目的發起方按照法定程式進場交易,並按照規定在行政監督部門依法指定媒體和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同步發布內容一致的交易信息。發布內容不一致時,以行政監督部門依法指定...
第六條 公共資源交易實行目錄管理。列入目錄達到規定規模標準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應當依法依規採用招標(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採購、公開拍賣、掛牌競價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第...
根據平台運行服務機構的性質,其收費分別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具體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按照本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條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服務機構發現公共資源...
10.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永政發〔2019〕6號);11.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規範國有資金投資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規定》的通知(永政辦發〔2019〕17號)。市招投標專治辦和市...
(八)違反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規定,未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場所招標投標的;(九)不執行工程造價有關規定,未經法定程式批准,擅自決定超規模、超標準、超概算進行工程建設的;(十)串通施工、監理、造價等單位,虛報工程造價,損害國家利益、...
依法經批准設立的證券、期貨交易所,僅從事車輛、房地產等實物交易的交易場所,區域性股權市場,政府採購、工程建設招投標、國土資源、農村產權、礦業權、林權、環境權等公共資源領域國家另有規定的交易場所,不適用本辦法管理。第三條 ...
一、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 (一)健全指導協調機制。調整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充分發揮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議事機製作用。(二)理順交易監管體制。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體制改革,健全綜合監督管理與部門監督管理相...
(十)指導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第十二條 公共資源交易各方主體應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交易活動的管理規定,自覺服從交易中心的管理,接受監督...
按規定指導、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會同相關科室負責許可權內招標事項核准。負責市級立項的工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管。負責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牽頭擬訂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有關政策措施。牽頭組織開展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推進公共...
(五)指導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建設,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工作;(六)對縣級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指導、協調;(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縣級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的...
公共資源交易流程和相關環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式進行。 三、完善管理體制 (一)成立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交管委),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重大事項的領導、決策和協調工作。市交管委為市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市...
排污權有償使用,是指排污單位依法通過核定或者交易等渠道取得排污權指標,且按規定繳納排污權有償使用費的行為。排污權交易,是指經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核定,交易主體(包含政府儲備單位)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出讓或者受讓排污...
(七)按規定收取有關費用,代收代退公共資源交易保證金。(八)負責交易資料的整理、歸檔、調閱。 第七條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分別設立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轄區內公共資源交易重大事項的領導和協調。
市本級和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政府投資項目代理機構須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名錄中隨機選擇。各縣市區可自主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名錄。申請加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名錄的代理機構,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及以下條件:(一)營業執照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