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站生產設備安全風險評價標準》是2017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厚君。
基本介紹
- 書名:水電站生產設備安全風險評價標準
- 作者:楊厚君
- 出版社: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年5月
- 頁數:168 頁
- 定價:62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7054078
- 字數:249 千字
- 印張:10.5
《水電站生產設備安全風險評價標準》是2017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厚君。
《水電站生產設備安全風險評價標準》是2017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厚君。內容簡介為了強化水電站安全管理、減少生產活動中生產設備客觀存在的異常等危害因素和風險轉化成故障和事故的幾率、提高設備和系統的安全健...
在查勘工程現場、查閱工程設計施工與運行資料、與管理人員或熟悉工程情況的人員座談基礎上,參照《小水電站大壩安全評估現場檢查表》(見附屬檔案1)中的有關檢查內容及大壩安全類別判別標準,對大壩外觀與運行狀況、設備、管理設施等進行現場檢查...
生產設備設施、作業安全、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等3類評審項目中設定否決項。 第七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是體現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重要標誌,可作為業績考核、行業表彰、信用評級以及市場競爭能力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
6.1 發電機 6.2 勵磁系統 6.3 電氣一次設備 6.4 電氣二次設備 7 安全運行管理 8 綜合評價 附錄A 小型水電站安全檢測與評價單元劃分表 附錄B 小型水電站安全等級評定標準 本規範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 ...
提出我國農村水電站工程結構和設備安全風險和致災後果預測分析模型和方法;提出我國農村水電站工程結構和設備的安全評價方法,建立科學合理的安全評價標準和相應的指標體系;提出我國農村水電站安全風險控制方法和措施、電站除險加固和技術改造...
《水電站設備設施評估檢測標準》適用於水電站的水庫及水工建築物、水工金屬結構及輔助設備、水輪發電機組及輔助設備、電氣設備、特種設備、消防和採暖、通風及空氣調節系統運行狀況的評估檢測。《水電站設備設施評估檢測標準》是水力發電企業...
第十四章 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第一節 績效評定 第二節 持續改進 附錄1 安全標準化建設相關法律、法規、檔案、標準和規範名錄 附錄2 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實施辦法(暫行)附錄3 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暫行)
第二十條 水電站運行單位應當做好現場檢查的下列準備工作:(一)準備好有關大壩安全的資料、圖紙和現場檢查所需的工具、設備、器材和安全防護用品;(二)做好水庫調度和電力生產安排,準備好檢查工作所需的動力供應;(三)安排好檢查...
狀態檢修評估 根據設備狀態評價的結果,評估安全、環境和效益等方面的風險,確定檢修策略的過程。——引自DL/T1246—2013《水電站設備狀態檢修管理導則》
水電站運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水電站大壩的安全運行負責。第七條 水電站運行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有關的技術規程、規範;(二)編制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年度計畫和長遠規劃,建立健全...
(三)設備設施的修復和整改時間認定,按照設備設施正常 採購、修復及更換時間來計算,特殊設備考慮廠家標準製造時間。 第十二條 大壩安全隱患的認定: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電監會第 3 號令), 安全等級評定為險壩的水電...
(七)泄洪閘門和啟閉設備檢測和覆核;(八)大壩安全監測系統鑑定和評價;(九)大壩安全監測資料分析;(十)結構老化檢測和評價;(十一)需要專項檢查和研究的其他問題。對經過多次定期檢查的大壩,上述(一)至(七)項在上次定期...
應對大壩運行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能力,保障大壩運行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
第二節 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 第三節 外部評審 第四節 評價問題的整改 第五章 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附屬檔案 第一節 安全生產標準化有關制度 第二節 規範標準 第三節 農村水電站設備標誌設定及評級 第四節 預案示例 第五節 ...
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 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規範,2022年發布的一項地方標準 備案信息 備案號:102964-2023 備案日期:2023-10-12 適用範圍 本檔案規定了農村水電站(下文簡稱水電站)在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中的基本要求、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
《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必備法規標準》是2015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國華。內容簡介 本書為水力發電順利通過企業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必備法規標準,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
第十九條 大壩中心應當定期檢查大壩安全狀況,評定大壩安全等級。定期檢查一般每五年進行一次,檢查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半。首次定期檢查後,定期檢查間隔可以根據大壩安全風險情況動態調整,但不得少於三年或者超過十年。第二十條 大壩遭受超標...
縣級以上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水電站安全風險調查、辨識、評估、分級、定期檢查、監控,建立工作檯賬和信息共享機制,健全完善風險分級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對重大風險點和重點設施要制定防控措施、整改方案,做好監控和應急準備工作。加強對水電...
4. 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水務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根據《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通用規範》等有關標準,積極主動開展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逐步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施設備和作業環境的標準化,...
(五)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風險預控體系,開展隱患排查及風險辨識、評估和監控工作,並對安全隱患和風險進行治理、管控;(六)開展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七)開展電力安全生產培訓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