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辦法》是為規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價值評估方法和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製定。經農業農村部2019年第8號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於2019年8月27日發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辦法
-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 發布日期:2019年8月27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0月1日
- 發布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 第5號
《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辦法》是為規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價值評估方法和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製定。經農業農村部2019年第8號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於2019年8月27日發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辦法》是為規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價值評估方法和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製定。經農業農村部2019年第8號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於2019年8月...
《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方法》已經2017年9月29日國家林業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國家林業局局長 張建龍 2017年11月1日 方法全文 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方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標準和方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制定本...
(一)屬於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處以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二)屬於非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處以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以野生動物為主要內容的旅遊、觀賞、攝影、攝像等活動中的組織者、參與者干擾野生動物生息繁衍或者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的,由...
本辦法規定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是指野生動物的整體(含卵、蛋)、部分及衍生物。本辦法規定的野生動物棲息地,是指野生動物野外種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區域。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五)不得非法利用其人工繁育的水生野生動物或其製品;(六)接受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二十二條 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因科學研究、人工繁育、公眾展示展演、文物保護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出售、購買、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應當經省級人民...
(十四)將第三十條改為第二十一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證或者未按照人工繁育許可證規定繁育自治區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的,由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沒收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吊銷人工繁育許可證,並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一...
(一)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二)食用以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為原材料製作的食品;(三)以食用為目的生產、經營、運輸、寄遞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以及以前述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為原材料製作的食品。第二十七條 酒樓...
六、對涉案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可以根據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價值評估標準和方法核算。對野生動物製品,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核算,但核算總額不能超過該種野生動物的整體價值。具有特殊利用價值或者導致動物死亡的主要部分,核算方法不明確的,其價值標準最高可以按照該種動物整體價值標準的80%予以折算,其他部分...
第十一條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重點保護的和地方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區和水域,劃定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加強對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的保護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第三章水生野生動物管理 第十二條禁止捕捉、殺害國家...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野生動物保護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包括經國務院批准公布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本條例規定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是指野生動物的整體(含卵...
第四條 水生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合理布局、科學高效、屬地管理、及時就近的原則。禁止以水生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為名非法獵捕、馴養、販賣和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第五條 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漁業執法機構負責全省水生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的指導、協調、監督等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區)...
法律、行政法規對野生動物保護已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第三條本辦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省重點保護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本辦法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是指野生動物的整體(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珍貴...
2023年4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建議。2023年5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條例全文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 第三章 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管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食用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其他...
第九條 合法捕獲、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推行專用標識管理。專用標識應當記載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種類名稱、來源、用途等信息,保證可追溯。專用標識的使用範圍和管理辦法由省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和防疫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健全...
第十五條 市、區縣(自治縣)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野生動物檢驗檢疫工作。出售《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的野生動物,應當依法附有檢疫證明。檢疫證明由區縣(自治縣)獸醫主管部門出具。第十六條 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種類、名稱等需要作出鑑定的,由市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指定專門機構進行。第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