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安全管理技術》是2012年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兆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庫安全管理技術
- 作者:朱兆平
- 出版社:水利水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07月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8499161
《水庫安全管理技術》是2012年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兆平。
《水庫安全管理技術》是2012年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兆平。內容簡介《水庫安全管理技術(浙江省高等教育重點建設教材)》(作者朱兆平、陳柏榮)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和水庫運行管理的現狀出發,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兩方...
第十二條新建大壩管理和保護範圍的劃定及確權、發證工作應當與大壩建設項目的土地徵用同期完成,並及時設立明顯的界限標誌。已建大壩尚未劃定管理和保護範圍的,由大壩主管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第十三條大壩工程驗收,必須按照水庫大壩安全技術標準及工程驗收規程,實施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其他部門或...
第九條 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小型水庫安全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安全監督檢查,負責註冊登記資料匯總工作,對管理(管護)人員進行技術指導與安全培訓。第十條 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負責所屬小型水庫安全管理,明確水庫管理單位或管護人員,制定並落實水庫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籌措水庫管理經費,對所屬水庫大壩...
(九)加大庫區水域安全生產投入,加快庫區碼頭、渡口、旅遊景區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科技興安建設,積極推廣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十)按有關規定組織劃定本行政區域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範圍和庫區保護範圍。(十一)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庫區水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
第六條 大壩安全管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庫大壩安全的義務。第七條 水庫大壩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水庫大壩安全管理的需要,確定大壩管理單位和相應的技術管理人員。第八條 承擔防洪除澇等公益性任務的水庫大壩,其管理運行維護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第九條 水庫大壩的...
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每年汛前對防汛行政責任人、技術負責人和巡查責任人開展技術指導與培訓。第三章 工程設施 第十三條 小型水庫工程建築物應當滿足設計和安全運用要求,不滿足要求的應當依據有關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進行加固、改造、降等、報廢等措施,滿足要求前應當採取限制運用措施。第十四條 擋水建築物頂高程應當...
小型水庫安全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工作如有變動,應當及時調整相應人員,並將調整後的人員名單報上一級備案。第十二條 小型水庫管理單位負責小型水庫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對小型水庫進行巡視檢查、工程養護、實施水庫調度、搶險救災及水毀工程修復等。暫時還未成立小型水庫管理單位的,主管部門應當聘請2至3名和1至2名臨時...
第十三條 對重點小型水庫,水庫主管部門應成立並明確水庫管理單位;其它小型水庫或劃片成立管理單位,應配備專人管理,明確管護人員。小型水庫管理(管護)人員應參加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崗位技術培訓,學習掌握業務技術,提高水庫管理技能。第十四條 小型水庫應建立調度運用、巡視檢查、維修養護、防汛搶險、閘門操作、技術...
第三十九條 尾礦壩的安全管理,由縣級以上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四十條 庫容十萬立方米以下或者壩高十五米以下的山塘水庫,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意義 總體而言,當前我國大量的水庫大壩都是在上世紀50至80年代修建的,受當時經濟條件、技術水平...
興建水庫大壩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水庫大壩安全技術標準,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將以下材料報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或者審批:(一)經批准的水庫大壩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二)經批准的水土保持環境評價報告;(三)經技術審查同意的水庫大壩建設初步設計以及技術施工圖設計檔案;(四)取水許可檔案;(五)投資...
省級各水庫大壩行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指導、協調和督促下屬各水庫大壩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對所管轄水庫大壩的安全進行監督管理:(一)組織實施水庫大壩註冊登記,建立完備的技術檔案;(二)組織實施水庫大壩安全鑑定,開展定期安全檢查與質量評價;(三)組織實施水庫大壩除險加固,及時消除各類險情;(四)組織實施水庫汛期...
第六條 縣(市、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小型水庫管理保護的組織領導,按照管轄區域全面實行湖長制,落實小型水庫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巡查責任人。第七條 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小型水庫的安全由水庫管理單位直接負責;未設立水庫管理單位的,其安全由行使管理權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
壩高15米以下、10米以上或者庫容100萬立方米以下、10萬立方米以上,對重要城鎮、交通幹線、重要軍事設施、工礦區安全有潛在危險的大壩,其安全管理參照細則執行。第三條 大壩的擴建、改建、除險加固的工程主設計,必須由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承擔;並依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技術管理程式編制設計檔案,上報有關主管部門...
第三條 本市湖泊水庫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督、企業全面負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建立以區為主的水上交通安全綜合防範機制。第四條 各區人民政府及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武漢化工區管委會(以下統稱區人民...
水庫采砂安全生產技術規程,2023年發布的一項團體標準 範圍 本檔案規定了水庫采砂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砂石料開採、砂石料堆放與棄料處理、砂石料運輸和安全生產的要求。 本檔案適用於水庫采砂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主要技術內容 5.1 禁采期與可采期的劃定 5.1.1 每年汛期、超過警戒水位期間為禁采期,其它時段為...
十五、制訂、修訂本工程的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並貫徹執行。十六、其他應進行的工作。第2.0.2條 水庫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各類人員的職責,並建立以下管理工作制度:一、計畫管理制度。二、技術管理制度。三、經營管理制度。四、水質監測制度。五、財務器材管理制度。六、安全保衛制度。七、請示報告...
第十四條 每座小型水庫需明確2名以上專職管理人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資格條件的,有關管理人員須取得崗位資格證書,持證上崗,並報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每8-10座小型水庫配備1名專職安全管理工程師,加強水庫安全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及時排查工程安全隱患,建立和完善工程安全管理檔案,定期報告水庫安全運行情況...
以上工程效益都很顯著,充分說明了中國歷史上水利管理的成就。20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水利建設發展很快,大批工程投入運行,水利管理也從憑經驗管理、靠手工勞動為主的年代,開始進入科學管理的新時期。50年代中期,把水利工程技術管理概括為:檢查觀測、養護修理、控制運用(即水利調度)三個方面。制定頒發了水庫、水閘、河道...
第五條 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監督檢查嚴格按照問題清單進行,主要內容包括運行管理和工程實體兩個方面。運行管理方面主要檢查以下內容:(一)防汛行政責任人、防汛技術責任人、防汛巡查責任人(以下簡稱防汛“三個責任人”)落實情況;(二)水庫雨水情測報、調度運用方案(調度計畫)、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以下簡稱...
基於“粵治慧”基礎平台,加快推進智慧水利建設,以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為主線建設全市統一的水庫動態管理平台,構建數字孿生水庫,支撐精準化決策,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積極推廣套用第五代移動通信(5G)、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促進系統融合、信息共享,為水庫安全運行提供技術支撐。[市水利局,各縣(市、區...
第二章 運行管理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以下規定設立病險水庫管理單位,落實管理人員。總庫容100萬立方米以上的病險水庫,必須設立樞紐管理單位,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總庫容10萬立方米至100萬立方米的病險水庫,根據實際情況設立樞紐工程管理單位或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第五條 淤地壩安全管理工作由鄉鎮人民...
中國現行的全國性水利工程管理法規主要的有以下幾項:《水庫工程管理通則》。由水利部頒布,198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水庫工程管理工作的一般性規定,適用於大型和中型水庫工程。共9章80條,各章題目依次為總則、管理單位的任務和職責、檢查觀測、養護修理、調度運用、科學實驗和技術革新、經營管理、安全保衛、獎勵與懲罰...
檔案明確指出,要將可複製、可推廣的水利工程管理標準制定為地方標準。水庫作為最為重要的水利工程,有條件、也有必要先行開展相關技術標準的研究。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1部分:大中型水庫》(DB36/T 1442.1-2021)。編制進程 標準計畫 2020年6月30日,由江西省水利科學研究院申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