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適航批准審定程式,是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編制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用航空器適航批准審定程式
- 屬性:程式
民用航空器適航批准審定程式,是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編制的。
民用航空器適航批准審定程式,是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編制的。背景 為規範民用航空器適航檢查工作,有效開展適航證、外國適航證認可書、出口適航證及特許飛行證的頒發和管理,從而確保航空器投入運行前的初始安全。1...
航空器用於民用用途需要進行“適航審定”,通俗來講,需要過“三關”,即需要經歷型號合格審定、生產審定和單機適航審定的過程。這項工作的核心就是對飛機的“適航性”進行判定。1、“型號合格審定”,是指航空器的型號設計是否滿足最低安全標準——即用適航標準進行評判和審查。當然,隨著對環境保護的日益重視,評判和...
本規定(簡稱CCAR-21)適用於民用航空產品和零件的合格審定並確定:(一)頒髮型號合格證、生產許可證、適航證、特許飛行證、型號認可證和出口適航批准證書及其更改的程式要求和管理規則;(二)某些材料、零部件和機載設備的批准程式要求。第三條 定義 本規定中的術語“產品”系指民用航空器、發動機和螺旋槳(第...
第四條民用航空器的適航管理由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上簡稱民航局)負責。第五條民用航空器的適航管理,必須執行規定的適航標準和程式。第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設計民用航空器,應當持航空工業部對該設計項目的審核批准檔案,向民航局申請型號合格證。民航局接受型號合格證申請後,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型號合格審定;審定合格的,...
適航檢查應當包括對航空器各種合格性證件、技術資料、持續適航檔案的評審及對航空器交付時的技術狀態與批准的型號設計的符合性的檢查。民用申請註銷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例》;《民用航空產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CCAR-21)。以上文本均指現行有效版本,除非下文...
(四)完成所有適用的適航指令和民航總局認為必須執行的其他持續適航要求;(五)按法定技術檔案要求完成選擇性改裝工作。前款第(五)項所稱“法定技術檔案”,是指民航總局批准或認可的航空器工程和維修方面的技術規範。第十八條 營運人必須就其工程管理結構、工作程式、方法和準則等編制工程手冊,經民航總局批准或...
(十六)適航性資料:指為保證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適航性及可用性而必需的任何適航檔案。(十七)放行人員:指按照民航局批准的程式由獲證的維修單位授權的下述人員:(1)航線維修放行航空器的人員;(2)批准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返回使用的人員。第四條 申請和頒發 (一)凡承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登記的民用航空器...
概括來說,研發製造企業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開展適航性工作:在設計上滿足型號初始適航性要求並得到充分驗證與確認;在生產上符合批准的工程設計,保持製造對設計的一致性;在持續適航階段,應在使用和維修過程中,保證航空器持續安全飛行。對於航空器研發設計來說,需要按照局方的管理程式開展適航工作,產品要在設計上滿足...
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 (民航總局令第 104 號)(十)地區維修單位,是指在香港、澳門及台灣地區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維修單位.(十一)經批准的標準,是指經民航總局或者地區民航管理機構批准或者認可的適航性資料、技術檔案、管理規範和工作程式.(十二)民航總局批准,是指民航總局或者民航總局授權的機構...
可以說,初始適航是飛機走向成功的開端,持續適航是全壽命成功的基礎。初始適航性關注適航性的審定與驗證.持續適航性關注適性的監督與管理。初始適航審定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適航管理部門依據各類適航標準和規範,對航空產品設計、製造的審定,以頒髮型號合格證、生產許可證和適航證為主要管理內容.通過一系列規章和程式來...
第183.53條程式手冊13 第183.55條限制14 第183.57條委任單位代表的責任15 第183.59條檢查15 第183.61條記錄和報告15 第五章監督管理17 第183.91條監督管理17 第六章附則18 第183.101條附則18 民用航空適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單位代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183.1條目的 為委派民航行政機關以外的人員和單位從事...
(二)確保質量保證系統持續符合本章第十三條所述手冊和程式的要求;(三)保證加注到航空器上的油料均符合相關適航審定要求,並處於安全可用狀態;(四)發現問題時,按照本規定第六章的要求報告並採取糾正措施;(五)保持現行有效的批准書項目單;(六)接受局方的檢查,以確定是否持續符合本規定的要求。第十七條...
第5章 型號合格審定 5.1 航空器、發動機和螺旋槳的型號合格審定 5.2 零部件和設備批准 5.3 主最低設備清單/最低設備清單 5.4 進口產品的型號合格審定 5.5 型號合格證的轉讓 5.6 持續適航檔案 5.7 修理 注釋 第6章 型號合格審定過程 6.1 JAA聯合合格審定和國家合格審定 6.2 EASA型號合格審定程式 6....
(5)“最大正常工作轉速”是由製造商制定、並經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批准的適航限制內的最高旋翼轉速。如果對最高旋翼速度規定有公差,最大正常工作轉速應是給定公差的上限。如果轉速隨飛行條件自動改變,在噪聲審定程式中應使用相應飛行條件下的最大正常工作轉速。如果飛行員可以改變轉速,噪聲審定程式中應使用飛行手冊對應...
標準化的適航規定體系、客戶化的諮詢服務體系、一體化的適航保障體系、長效化的溝通交流機制。中心未來要立足服務行業發展,營建中心文化氛圍;整合審定資源、加強機構建設;完善規章立法、改進審定程式。成立意義 中國民用航空局副局長李健指出,2014年的適航審定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規章體系建設日趨完善,適航攻關項目也...
低能見度運行程式等各類應急程式;承辦有關飛行程式的驗證試飛、新技術套用推廣工作;負責對轄區內航務代理工作實施監管;負責對轄區內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委任代表資格進行審查,並監督檢查其工作;按授權審查批准轄區內民用航空營運人的運行控制相關檔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辦理對轄區內飛行簽派員訓練機構的合格審定事宜;...
(三)委任單位代表是指由民航局委任適航部門以外的、在授權範圍內代表民航局從事有關適航工作的某些單位或機構。第五條 授權 民航局授權適航司負責審查批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單位代表的工作。由適航部門對他們從事的有關適航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第二章 委任代表 第六條 適用範圍 本章規定了各類委任代表的委任程式、...
低能見度運行程式等各類應急程式;承辦有關飛行程式的驗證試飛、新技術套用推廣工作;負責對轄區內航務代理工作實施監管;負責對轄區內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委任代表資格進行審查,並監督檢查其工作;按授權審查批准轄區內民用航空營運人的運行控制相關檔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辦理對轄區內飛行簽派員訓練機構的合格審定事宜;...
(b)運行規範是運行合格證的附屬檔案,是指與運行合格證相對應的,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應當符合的批准、條件和限制等規範。第121.21條 運行合格證及其運行規範的申請和頒發程式 (a)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實施本規則第121.3條規定的運行,應當向其主運行基地所在地的民航地區管理局申請頒發運行合格證及其...
低能見度運行程式等各類應急程式;承辦有關飛行程式的驗證試飛、新技術套用推廣工作;負責對轄區內航務代理工作實施監管;負責對轄區內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委任代表資格進行審查,並監督檢查其工作;按授權審查批准轄區內民用航空營運人的運行控制相關檔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辦理對轄區內飛行簽派員訓練機構的合格審定事宜;...
第三十七條市人民政府應當爭取國家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在本市設立適航審定類研究機構,開展適航審定規章程式研究、標準研究等工作,為相關企業提供適航審定諮詢等服務。第三十八條市教育、科技創新等部門應當支持市屬高校、職業學校等開設低空經濟相關支撐學科專業,培養飛行、航空器及其零部件製造、飛行服務與保障等專業人才。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