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江夏區交通運輸局

武漢市江夏區交通運輸局

根據《武漢市江夏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江夏區委、江夏區人民政府關於江夏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武漢市江夏區交通運輸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武漢市江夏區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江夏區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江夏區紙坊大街648號
主要職責,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地方性規章。組織擬訂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中長期規劃,公路、水運、物流等專項規劃。承擔涉及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研究制定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組織協調公路、水路、城市公共運輸、客運出租汽車等多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建立和發展現代綜合運輸體系。
(三)擬定全區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建設項目,編制年度計畫和區財政性資金預算。按規定許可權審查審批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統籌協調全區物流園區建設,推進重大物流項目和物流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並監督實施相關經營服務價格。
(四)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管理。負責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監督實施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和養護市場監管,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養護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協調公路、水路等有關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岸線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授權範圍內的船舶(含漁船)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船舶污染、求助打撈等工作。指導城市公共運輸的運營。
(五)指導監督和組織開展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
(六)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處理交通運輸系統重大災害、事故的調查、救助工作。指導重點幹線公路網的運行監測。
(七)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協調假日運輸等重大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承擔國防動員和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科技、環保、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協調推進區通用航空產業發展、建設、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十)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貫徹新發展理念,研究推動“交通強國”戰略江夏實施,創新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完善協調運行機制,打造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1、加快區域交通協調發展。推動形成規劃同圖、建設同步、運輸一體、管理協同的區域交通發展格局。
2、加快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重強化需求側管理政策措施,引導新業態持續健康發展,推進交通運輸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普惠化、便捷化,實現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
3、加快交通運輸治理方式轉變。推進交通運輸依法治理,完善行業法治體系。堅持民生導向,統籌推進交通運輸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交通運輸投訴諮詢服務工作機制。理順事前事中事後職責關係,減少環節、最佳化流程、提高效率。
4、加快智慧型交通信息化建設。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智慧型化與交通運輸行業的深度融合,實現實時監測和精細化管理,提升行業監管能力和公眾服務水平。

其他事項

交通綜合執法機構和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江夏區委、江夏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商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
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8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謝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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