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共抓長江大保護、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市水環境質量,切實推進全市河流、湖泊、港渠(以下統稱河湖流域)清源(系指對河湖流域範圍內影響河湖生態的各類污染源進行清理整治)、清管(系指對排水管網存在的問題進行清理整治,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清流(系指對河湖水體自身污染進行清理整治,促進河湖水環境持續改善)行動(以下稱“三清”行動),特制訂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武漢市人民政府
一、工作目標
2019年,以南湖、北湖、湯遜湖,黃孝河、巡司河、機場河(以下稱“三湖三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為重點,全面開展全市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2019年9月底之前,解決南湖污水直排問題,全面消除全市建成區及武漢軍運會環境保障範圍內的黑臭水體;2019年底之前,全面摸清全市建成區排水管網混錯接情況。2020年底之前,全面完成建成區排水管網混錯接整改。2021年底之前,全市建成區河湖流域全面截污,基本消除劣V類水體,中心城區和新城區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以上。2025年,全市河湖流域水質基本達標。
二、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清源
1.開展入河湖排水(污)口溯源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制訂整改清單並持續整改。2019年底之前,完成整改並建立入河湖排水(污)口動態整治和長效監管機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配合單位:市水務局。
2.開展全市河湖流域“散亂污”企業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制訂整改清單並分類整改。2019年9月底之前,完成“三湖三河”流域“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2020年底之前,完成全市河湖流域“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執法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水務局)。
  3.開展全市河湖流域排水戶調查登記,摸清底數,對各類違法排水行為依法予以查處並督促整改。2019年底之前,完成查處整改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城管執法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
  4.規範環境衛生作業,大力推進垃圾分類工作,開展道路保潔規範作業和垃圾清運車規範管理大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制訂整改清單並督促整改,逐步減少水洗街塵污染,嚴控垃圾清運車運輸過程中污水灑漏和垃圾污水、沖洗廢水直排入市政排水管網。2019年底之前,完成整改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委;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5.開展全市在建工地排水情況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制訂整改清單並督促整改,嚴控施工工地污水和深基坑水違規排放。2019年底之前,完成排查及整改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6.開展河湖流域種植業、畜禽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污染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制訂整改清單並督促整改。2021年底之前,實現全市化肥農藥施用量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畜禽禁養區域內規模養殖應退盡退、全市河湖無漁業“三網”、可開展養殖湖泊實施生態養殖,打造典型流域種植養殖污染綜合治理示範區。(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清管
  1.加快推進城鄉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布局最佳化、已建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鄉鎮污水處理和農村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全力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的污水收集管網空白區。2021年底之前,中心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新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2.開展市政排水管網排查,摸清底數,加快推進市政排水管網缺陷修復和混錯接改造。2019年底之前,完成全市建成區內市政排水管網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制訂整改清單並督促整改;2020年底之前,完成全市建成區市政排水管網缺陷修復和混錯接改造。(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開展小區及公共建築排水系統調查,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同步開展非市政管網混錯接改造。2019年底之前,完成全市建成區內小區及公共建築排水系統調查;2020年底之前,完成全市建成區內小區及公共建築排水管網混錯接改造。(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城鄉建設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教育局)
  4.開展市政排水管網清淤減污專項行動,提高市政排水管網疏撈頻率及標準,實現管道積泥降至管徑10%以下。2020年底之前,管道積泥抽檢合格率不低於90%。(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5.開展溢流污染和初期雨水污染削減專項行動。在規劃合流區或者雨污未分流區,減少溢流污染量;在雨污分流區,有序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2021年底之前,“三湖三河”流域範圍內的合流區溢流污染量和初期雨水污染量實現有效削減。(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園林和林業局)
  (三)清流
  1.開展河湖岸線違法建設整治專項行動,依法拆除河湖岸線範圍內違法建構築物,對影響河湖治理的合法建構築物,逐步進行徵收拆除。2019年底之前,完成“三湖三河”岸線範圍內違法建設整治;2020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全市河湖岸線範圍內違法建設整治,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委;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開展河湖水域及岸線垃圾清理專項行動,實現河湖水面無大面積漂浮物、岸線範圍內無垃圾,嚴控垃圾滲濾液直排入河湖。2019年9月底之前,建立健全河湖水域及岸線垃圾清理處置責任機制。(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委;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園林和林業局、市水務局)
  3.開展河湖支流港渠水質達標專項行動,對重點河湖支流港渠進行治理,確保在2021年底之前,重點河湖支流港渠水質全面達到Ⅴ類及以上標準。(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4.開展河湖生態空間恢復專項行動,有序推進湖泊水域藍線範圍內退垸(田、漁)還湖工作。2021年底之前,梁子湖(含牛山湖)、斧頭湖、東湖、後官湖、湯遜湖、武湖、黃家湖、青菱湖、野湖退垸(田、漁)還湖工作全面完成。
(四)集中打好水污染治理三場戰役
  1.聚力50天,打好南湖污水直排和黑臭水體殲滅戰。
  (1)解決南湖污水直排問題。對南湖流域市政排水管網、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及高校排水管網的212個排口進行溯源排查,摸清排水管網混錯接情況,2019年9月底之前,完成排水管網混錯接改造和分散處理設施建設,解決南湖污水直排問題。(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洪山區人民政府、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教育局,相關高校)
  (2)全面消除全市建成區及武漢軍運會環境保障範圍內的黑臭水體,湖溪河、將軍路中心溝項目確保於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主體工程,達到水體基本消除黑臭的目標;已完成治理且基本消除黑臭的水體,確保“長制久清”。(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相關區人民政府)
  2.著力破解難題,打好“三湖三河”流域水環境治理和消滅劣Ⅴ類水體攻堅戰。以“三湖三河”為突破口,系統開展流域水環境治理。市水務部門負責中心城區和“三湖三河”流域內的排水管網排查,制訂“三湖三河”流域水環境治理規劃,相關區人民政府按照規劃完成區級項目。全市其他區域的排水管網排查、流域水環境治理規劃編制及水體治理工作,由相關區人民政府負責。對與國考和省控地表水水質考核斷面直接相關或者中央、省環保督察重點檢查和民眾高度關注的13個河渠及47個劣V類湖泊,開展水體整治,2020年底之前,基本消除劣V類湖泊;2021年底之前,消除重點劣V類水體。全市不新增劣V類湖泊。(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3.全力提質增效,打好水體提質陣地戰。2019年底之前,編制完成武漢市污水收集與處理專項規劃並按程式報批(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科學編制各新城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污水收集與處理專項規劃(責任單位:相關區人民政府)。2020年底之前,形成相關重點項目修建性規劃。2021年底之前,集中推進漢西、湯遜湖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及北湖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城投公司);重點推進青山區東部地區、東西湖區金銀湖片區、江夏區等區域污水收集支幹管建設,以及礄口區、武昌區、洪山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等區域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推進排水管網混錯接改造,落實排水管網疏撈維護,提升污水收集率。(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
  (五)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1.建立廠網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專業化、社會化、市場化污水處理廠和排水管網長效管理、定期排查和費用保障機制,實現污水高效收集、有效處理和廠網協調運行。(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建立水環境綜合執法機制。建立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水務、城管執法、市場監管、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等部門共同參與的水環境綜合巡查和綜合執法工作機制,對從用水戶到河湖水體間影響水環境的違法行為實施全鏈條監管。(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水務局、市城管執法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3.建立水污染問題滾動排查整治機制。本方案中各項工作任務的牽頭單位要結合本單位職能職責,按照“遠近結合”思路,建立所牽頭任務涉及的水污染防治滾動排查、滾動整治的長效機制,確保河湖流域水污染問題應查盡查、應整盡整,2025年底之前,全市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取得顯著效果並持續鞏固。(責任單位:各牽頭單位)
  4.建立“三清”行動監督檢查及考核機制。各牽頭單位要制定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年度考核細則,市水務局負責制定全市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年度考核辦法,建立健全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確保“三清”行動各項任務全面落實。(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牽頭單位;配合單位: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附後),每季度召開一次指揮長會議,統籌推進全市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各區要相應成立區級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指揮部,健全區級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工作推進機制。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牽頭單位要針對所牽頭工作任務制訂專項工作方案,加強對各區的工作指導和檢查督辦;各配合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擔當,形成合力。各區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
  (三)保障資金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引導、市場推動、多元投入的資金保障機制。市、區財政部門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安排專項經費;發展改革及財政部門要創新拓寬投融資渠道,建立健全全市河湖流域水環境治理的多渠道資金籌集機制。
  (四)鼓勵幹事擔當。切實落實容缺容錯政策措施,鼓勵幹部在水污染治理攻堅一線幹事創業。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部門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審計部門要提前介入,全程跟蹤審計,加強過程監管。對程式暫不完備而又特別緊要的任務,相關責任單位可採取集體研究的方式先行決策,再補齊相關程式。市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園林和林業、城鄉建設、城管執法、公安交管、水務等部門應當研究制定容缺審批具體辦法,合力保障攻堅任務按期完成。
  (五)強化監督考核。在市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指揮部的統籌下,由市水務局、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會同各牽頭單位,對各責任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辦考核,建立“月通報、季考評、年考核”的考核督辦機制,定期公布考核結果。加強作風巡查和執紀監督,對交辦問題辦理嚴重滯後的,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
  (六)加強社會參與。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全市河湖流域水環境“三清”行動,形成政府、社會、民眾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營造全民護水氛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