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公共衛生建設的決議

2003年6月26日武漢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公共衛生建設的決議
  • 頒布單位:武漢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3.06.26
  • 實施時間:2003.06.26
(2003年6月26日武漢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武漢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於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情況及加強公共衛生工作意見的報告。會議認為,面對突如其來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市人民政府在省、市委的領導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依法及時採取防治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廣泛發動民眾,應對得當,工作落實,經過全市上下特別是廣大醫務人員的共同努力,有效地控制了非典型肺炎在我市的傳播,取得了我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階段性勝利,保護了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全市人民的充分肯定。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複雜性和反覆性,牢固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繼續加強領導,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防範措施,依法防治,科學防治,群防群控,嚴肅紀律,明確責任,紮實工作,奪取抗擊非典型肺炎的最後勝利。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必須加強公共衛生建設。特作如下決議:
一、從維護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高度出發,切實加快公共衛生事業的發展
加快公共衛生事業的發展,對保障廣大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提高全社會衛生水平和文明程度,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發展具有公益性、社會性、公平性的公共衛生事業,是人民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各級政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指導,從維護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高度出發,堅持把發展公共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制定並落實發展規劃,逐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改善公共衛生服務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所提出的要求。要切實加強領導,制定保障措施,加快公共衛生事業的發展;市、區人民政府所屬職能部門要增強責任心和使命感,按照各自職責抓好公共衛生工作的落實。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大監督工作力度,認真檢查關於公共衛生計畫的落實情況,促進我市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認真貫徹執行公共衛生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公共衛生體制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和地方相繼制定了一系列關於公共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為加強公共衛生工作奠定了法制基礎。當前,各級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學習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明確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做好傳染病預防和其他公共衛生工作,防範突發事件的發生,保證各項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
市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總結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經驗,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衛生體制。建立公共衛生目標管理系統,做到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建立突發公共衛生預警機制,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建立健全暢通、準確的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疾病信息網路;建立和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應急救治體系,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物資、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建立公共衛生特別是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財政保障措施,優先保證農村和城市中困難民眾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防治需要。
三、增加投入,加強公共衛生基礎建設
公共衛生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各級政府要加大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投入,逐步改變公共衛生設施落後的狀況,使公共衛生事業與國民經濟協調發展。
要改善城市公共衛生設施,建設和管理好公廁、垃圾收集、處理等環衛設施;加強水環境的保護和污水的處理,特別要重視和監督對有毒有害污水、廢棄物的排放和處理,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加強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滿足民眾基本衛生服務需求;加強農村衛生組織建設,加快農村改水改廁步伐,建立適應新形勢要求的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保健體系,
提高農民醫療保健水平;加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心血站和傳染病、職業病防治等機構的建設,按照經常性預防和突發性事件處置的需要增添儀器設備,保障必要經費;加強醫療急救中心和婦幼保健等工作;加強公共衛生科學技術研究和應急醫療衛生隊伍建設。
四、加強愛國衛生工作,提高城鄉公共衛生水平
要完善組織機構,制定工作目標,落實具體措施,堅持不懈地抓好民眾性、社會性的愛國衛生工作,組織動員廣大人民民眾自覺革除危害健康、污染環境的陋習,逐步形成講文明講衛生講科學的良好風尚。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有步驟、有重點地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污染環境的問題,飲食攤點、夜市排檔、集貿市場食品衛生問題等,綜合運用教育、法制、經濟、行政等手段,集中力量逐項整治,並加以鞏固和規範,逐步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和衛生水平。
要廣泛開展衛生健康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和全民健身活動,普及衛生科學知識,發動民眾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做起,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文明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要注意抓好愛國衛生的基礎工作,充分發揮單位、社區、村鎮等基層組織的作用,落實“門前三包”,開展滅“四害”活動,清除衛生死角,推進“清潔武漢,美化家園”活動向縱深發展,共同創造優美的城市環境和居民生活環境。
五、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依法強化公共衛生管理
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使全市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各組織、單位和全體公民自覺履行法定的公共衛生義務;各新聞單位要加大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力度,無償地開展公共衛生公益性宣傳;教育部門要在學校開設公共衛生教育和法制教育課程,增強學生公共衛生意識和法律意識。
要加快公共衛生事業的立法步伐,認真研究和加強公共衛生工作中帶有普遍性、共同性的問題,制定地方性公共衛生法規和政府行政規章,推進公共衛生事業法制化。各級政府要運用法制手段管理好公共衛生事務,認真貫徹《武漢市執法責任制工作條例》,加強公共衛生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各級人大常委會要認真開展執法檢查和監督,對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行為堅決予以追究。要加強公共衛生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保障行政執法人員的基本工作需要。要加大環境保護、傳染病防治工作的執法力度,強化對食品衛生和安全的檢查,依法取締無證飲食攤群,嚴肅查處無照生產經營食品和生產經營劣質食品的行為,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加重處罰;依法制裁破壞公共衛生設施的違法犯罪分子,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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