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寧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武寧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武寧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武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按照《武寧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武辦字〔2019〕27號)精神,將原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原縣中小企業局有關職能整合,重新組建武寧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總計核定行政編制9名,工勤編制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4名(含機關黨支部專職副書記1名)。我局現有正式在編人員28人,離退休85人。整合後我局內設機構3個(辦公室、經濟運行和信息化股、投資規劃股(行業管理股、政務服務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寧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縣市民服務中心南樓三樓西側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政策,研究提出全縣新型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產業政策的監督執行。
  (四)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行業準入,推進行業技術基礎、智慧財產權、質量品牌管理,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縣食鹽專營行政管理工作;承擔民爆器材、民用船舶製造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組織推進企業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相結合,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組織推進智慧型製造、綠色製造、製造業創新中心等工程建設,指導推進科技創新、科技服務,提升工業設計等服務型製造業發展;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配合園區管委會對園區工業企業管理的業務指導;負責產業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評估認定;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特色產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區和數位化園區建設。
  (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指導和推動企業採用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升級改造,建立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按規定許可權備案、審核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八)承擔全縣工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工業領域規定許可權內投資項目的節能評審工作;負責全縣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管理工作;負責船舶製造業資質審核轉報工作。
  (九)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等國家、省、市促進發展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綜合指導協調,擬訂全縣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負責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國家、省、市、縣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
  (十)推進工業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意見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推進信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搭建投融資平台;促進金融機構與工業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協調解決工業企業融資問題。
  (十一)建立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措施,協調最佳化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二)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十三)負責全縣信息產品製造業和軟體業行業管理工作。
(十四)提出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基金的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基金安排、使用的具體意見,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資金使用結果進行評價和考核。
(十五)負責國家和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六)配合國資管理部門做好縣直國有工業企業改制後未處置資產的經營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十八)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訓和表彰工作;配合做好工業企業高端人才的引進工作;牽頭組織產業研究院的培育和認定工作;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省、市、縣創業類和企業經營管理類人才項目。
(十九)負責督促指導工業節能降耗工作;按照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工信部門要求參與配合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將原縣中小企業局職責,整體劃入縣工信局。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鹽業工作,制定和執行鹽業產業政策,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和食鹽供應應急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和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鹽行政執法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財務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經濟運行和信息化股。
      負責研究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政策建議;負責擬定經濟運行調控目標、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建議;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評價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做好企業財務、統計報表匯總工作,牽頭組織全縣工業考評及獎勵工作;負責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有關行業協會和擔保機構的管理、指導和協調;負責企業家隊伍建設工作,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工作,負責優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推薦評選及企業家協會的業務指導工作;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
   (三)投資規劃股(行業管理股、政務服務股)。負責組織擬定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劃,按規定許可權,備案審批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核投資項目的預審、申報工作;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負責對淘汰落後生產能力企業的關、停、並、轉情況的綜合分析和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建設和重點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縣工信領域產業升級、技術改造、中小企業發展等專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新興產業發展規劃;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光伏產業、軟體業和鋰電業等新興產業的培育和行業管理工作;組織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的申報工作。
負責擬訂行業發展目標規劃,負責行業管理及有關事宜;負責行業生產經營許可審查報批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管理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管理工作。
機關的黨、團、工會等組織按有關章程設定。

現任領導

局長:施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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