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參與擬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工業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及重點物資和重要工業物資的鐵路運輸。根據應急回響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與調運。
(三)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我區工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依法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定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按規定指導、推進全區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涉台、港、澳及“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等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龍頭企業、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協調全區工業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四)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並發布能源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電力市場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區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天然氣調度及陸上長輸油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管。依法負責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依法承擔電力設施保護行政執法工作。配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做好總裝機5萬千瓦以上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工作,並配合指導和監督其落實生態下泄流量要求。
(五)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節能監察。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工作。指導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材料工業、石化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管理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協助市工信局開展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
(七)負責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承擔組織和指導工藝美術專業技術職務初級評審有關工作。
(八)負責指導、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培育發展“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專精特新”企業。推動產融合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九)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
(十)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推進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等發展。
(十一)負責指導全區信息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作。協調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有關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並實施支前相關規劃、計畫。貫徹落實支前方面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簡政放權,依法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
2.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更好發揮政府規劃指導、政策引導、協調服務作用。
3.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加強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4.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不斷完善現代產業體系,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能源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工信局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能源行業規範,規範能源市場運行秩序,監測分析能源生產、使用情況,提出能源綜合調控目標,負責電力、煤炭等能源的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與協調,負責全區電力市場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煤、電、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供需銜接、調度及陸上長輸油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管,負責電力應急管理。區發改局負責研究擬定全區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關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能源行業規劃與行業政策,審核、轉報、安排能源重大項目,協調能源重大項目建設和前期工作,統籌負責天然氣規劃、基礎設施建設。
2.關於鹽業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工信局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鹽業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實施我區鹽業發展規劃,配合區發改局完善食鹽儲備管理制度,承接市工信局交辦的有關鹽業工作。區發改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區級政府食鹽儲備管理相關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食鹽質量安全監管相關政策檔案,承擔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保障食鹽質量安全,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區鹽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查處跨區域或重大食鹽違法案件,推進食鹽信用體系建設等。
3.關於信息化的職責分工。區委網信辦主要負責網路安全工作,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網路新技術套用的監督管理,負責信息化重大突發事件與有關應急工作。區工信局具體負責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業,以及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區發改局統籌負責信息化產業、數字經濟發展和信息化項目建設等工作。
4.關於礦井關閉監管的職責分工。區發改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區總體規劃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區工信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和生產開發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對無採礦許可證和超越批准範圍開採、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蕉城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區應急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區發改局、工信、應急、蕉城生態環境等部門應將相關礦井關閉與監督情況及時抄送區自然資源局。由區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區發改局、工信、應急、蕉城生態環境等部門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我區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
5.關於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工信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區文體和旅遊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的市場監管及依法對動漫、網路遊戲產品內容審查。
6.關於工礦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區應急局負責工礦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區工信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相關職責,配合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具體為:區應急局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行業區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等。區工信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
7.關於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管的職責分工。區住建局牽頭負責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建立由區住建局、工信、應急、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協調配合機制。具體職責分工如下:區住建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建築安裝工程(含土建、建築電氣、暖衛、通風、給排水)質量監督管理。區工信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工業安裝工程(含設備、工業管道、電氣、儀表安裝及防腐絕熱)質量監督管理。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港口碼頭等水工建築物的質量監督管理。區應急局負責化工建設項目(危化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安裝的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8.關於水電站生產運行管理的職責分工。區水利局負責小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管、技改行業審查,負責水電站度汛運行管理;區工信局負責水電站的併網運行條件審查和發電調度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公開、效能、提案議案受理、安全保衛和信訪等工作。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有關工作。
綜合分析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新型工業化、高質量發展戰略。研究擬定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促進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對工業和有關信息化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負責局機關研究課題管理,組織和承擔重大課題研究。起草局機關重要報告和領導講話,負責全局資料綜合和信息匯總。負責宣傳、編髮內刊及政務信息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組織和指導工程技術、經濟、工藝美術專業技術職務初級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工業、信息產業等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法規和審批股(區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組織、參與起草我區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政策和規範性檔案。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指導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牽頭開展局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全區工信系統法制工作,統籌推進、監督檢查局機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局機關綜治(平安單位)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局機關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相關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辦理。辦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託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的綜合協調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按規定負責編制局機關預決算草案,制定完善具體的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監督、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協助財政部門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檢查。按財務規定編報各類財務報表。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以及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中的財務相關工作。
(四)經濟運行股。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擬定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意見和措施,負責全區工業總量平衡。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牽頭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及其他重要物資的保障和應急調度。根據應急回響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與調運。指導產業安全相關工作。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及重點物資和重要工業物資的鐵路運輸。
(五)投資和規劃股。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我區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化企業投資項目。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有關問題。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龍頭企業發展。指導推進工業基礎能力提升。協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規定組織國家進口設備稅收優惠申報工作、辦理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限額以下企業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依法監督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項目建設招投標工作。按規定指導、推進全區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涉台、港、澳產業合作與交流。
(六)產業協調股。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指導、協調、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承擔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負責擬定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相關企業兼併重組工作。指導、協調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指導、推進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協調全區工業園區產業基地建設。負責擬定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促進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深度融合,推進產業協作配套工程建設。承擔組織、指導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的具體事務。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產業協同發展。
指導、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發展服務型製造,推動工業企業模式創新。牽頭擬定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工業文化、工業旅遊、工業設計發展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會展活動。
(七)中小企業股。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機制,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產融合作。指導、推動中小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完成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人才工作任務。
貫徹實施有關產業技術提升和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協調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技術開發產業化示範項目。指導推進全區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和推廣套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行業質量品牌提升、智慧財產權、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八)能源與節能資源綜合利用股。負責全區電力、煤炭等行業管理,負責監測電力、煤炭發展情況並發布相關信息。銜接電力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電力市場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電力價格調整建議。負責全區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負責制定電力市場運行相關規則。加強電力交易機構市場行為管理,完善市場服務功能。承擔全區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牽頭組織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重大違法行為。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配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做好總裝機5萬千瓦以上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工作,並配合指導和監督其落實生態下泄流量要求。
組織擬定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綠色製造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節能、循環經濟、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綠色製造和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組織開展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審核。指導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九)原材料與裝備工業股。承擔裝備工業、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定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最佳化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負責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裝備製造業和民爆器材行業法規規章以及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協助市工信局開展民爆產品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申報及年檢的初核,協助市工信局開展民爆產品的生產管理。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承擔鋼鐵、有色、稀土、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氣、化工、輕工、紡織、食品、醫藥、鹽業、傳統工藝美術等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定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最佳化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法規規章以及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按規定組織協調、指導稀土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承辦我區《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務,按規定負責管理有關監控化學品的生產、銷售、儲存、使用等。負責天然氣供需銜接、調度及陸上長輸油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承擔國家醫藥工業統計相關工作。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十)信息化與軟體服務股。承擔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積體電路設計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定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法規規章以及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協調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套用、產業化。指導軟體產品有關評測工作。推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上報工作。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負責推動我區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信息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工作。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建設。指導、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
(十一)支前聯絡股。組織研究擬定支前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等。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戰備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承擔軍民共建相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部隊後勤供應保障工作,幫助支持部隊做好生產、生活項目建設。指導全區支前物資供應站規範化建設。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區工信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1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寧德市蕉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