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蕉城區統計局

寧德市蕉城區統計局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蕉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1〕81號)和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蕉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區委〔2012〕71號),設立寧德市蕉城區統計局,為蕉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德市蕉城區統計局
  • 辦公地址:寧德市東僑開發區正大路8號二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貫徹執行統計法律、制度和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畫及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的統計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區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牽頭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全區各行業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區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蒐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全區資源、房屋、對外經濟等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管理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組織實施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按規定協助管理各鄉鎮(街道)統計調查中心及蕉城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負責做好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國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上報審批工作,做好各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的使用和管理。
  (十)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實施全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加強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統計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作,督察督辦各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做好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做好各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的使用和管理。
  (二)綜合數據股
  負責全區國民經濟核算、統計資料公布和統計調查管理工作。監測預警全區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要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整理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承擔統計數據發布、統計新聞宣傳和統計信息工作,審定、管理、發布、出版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參與政府及其部門績效評估等考核評價工作;核算、整理和提供全區及各鄉鎮(街道)生產總值數據,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和服務業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計標準和統計制度改革;依法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設計管理區級的專項調查方案;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統計數據處理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區統計數據信息系統運行安全涉及的技術性、輔助性工作;承擔全區統計系統年報及大型普查和調查統計數據的計算機處理服務工作;承擔綜合統計資料庫和計算機網路軟體開發套用工作。
  (三)經濟調查股
  負責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統計工作,農林牧漁業、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工作以及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批發和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對外經濟、旅遊、工資等統計工作,組織開展農村、農業、農民等專項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等基本統計數據;組織開展工業企業聯網直報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人口普查辦
  負責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全國經濟普查、全國農業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資統計調查、勞動力調查、農民工調查、民眾安全感調查和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文化產業調查、環境滿意度調查等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就業、工資、社會保障和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司法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員編制

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副科級)1名;股級職數4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附則解釋,其調整經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決定後,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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