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寧德市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蕉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發〔2018〕32號)和《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辦公室、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蕉城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委辦發〔2018〕17號),制定本規定。

寧德市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蕉城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寧德市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德市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寧德市蕉城區蕉城南路64號
  • 所屬地區:寧德市蕉城區
  • 所屬部門: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派出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擬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品牌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開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上級委託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督管理,以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依委託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開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依委託對全區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配合開展調查。指導我區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處理,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網路體系建設與管理,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同城快送行業監管職責。
  (七)負責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規劃。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的協同服務與套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協助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負責政府質量獎日常管理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負責擬定食品安全工作規劃、食品安全監管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較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較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監督管理;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處置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和指導推動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制定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承擔我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計畫措施。指導協調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活動。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定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等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
  (十七)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定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等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等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十八)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完善質量激勵制度。統籌推進品牌建設,打造蕉城特色區域品牌。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強化智慧財產權的創造、保護、運用,依靠創新驅動發展,推動質量提升。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我區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減少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行政管理流程再造,提升行政效率和質量,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深入實施從嚴監管。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預防系統性、區域性、行業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區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檢驗檢測技術支撐,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行政服務水平。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強化信息化手段,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監管,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引導和推動智慧財產權創造和套用,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有關鹽業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鹽業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實施我區鹽業發展規劃,配合區發展和改革局完善食鹽儲備管理制度,承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交辦的有關鹽業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區級政府食鹽儲備管理相關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食鹽質量安全監管相關政策檔案,承擔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保障食鹽質量安全,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區鹽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查處跨區域或重大食鹽違法案件,推進食鹽信用體系建設等。
  2.關於同城快送行業監管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牽頭負責同城快送行業監管工作,負責對提供同城快送服務的網路交易平台實施監管,督促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加強對註冊企業的核驗登記及從業人員(含配送人員)的審查、安全教育和培訓;監督指導網路交易平台督促從業人員落實收寄驗視制度,依法查處違反相關市場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郵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擬定同城快送行業監管的相關規定,監督指導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開展同城快送業務中落實收寄驗視制度,查處違法收寄禁寄物品行為。交通運輸部門依法查處同城快送配送車輛未取得道路運輸許可證從事貨運經營行為。公安部門負責對利用同城快送寄遞禁寄物品、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交通管理機構負責依法查處同城快送配送車輛非法改裝、使用假牌假證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商務部門負責研究擬定同城快送行業發展規劃,配合做好同城快送行業監管工作。
  3.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督管理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負責監督管理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及使用。
  4.有關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督管理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水產品的質量安全。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監督管理水產品從養殖、捕撈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
  5.有關可食用林產品和陸生野生動物監管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督管理可食用林產品和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區林業局負責監督管理可食用林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負責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
  6.有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7.有關藥品、餐飲服務和酒類食品監管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擬定促進藥品流通、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藥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8.有關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監督管理。糧食進入批發、零售或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和衛生安全監管的職責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
  9.關於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管職責分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建立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共同參與的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協調配合機制。具體職責分工如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建築安裝工程(含土建、建築電氣、暖衛、通風、給排水)質量監督管理。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工業安裝工程(含設備、工業管道、電氣、儀表安裝及防腐絕熱)質量監督管理。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化工建設項目(危化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港口碼頭等水工建築的質量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安裝的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10.關於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11.關於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區市場監管局與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部門,公安部門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部門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局機關有關政務規章制度建設。承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效能、督查、保密、機要、檔案、綜治信訪、會務、接待和內部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的日常採購和固定資產管理。擬定市場監督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綜合性工作調研。承擔綜合性文稿、文電的起草工作。擬定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牽頭組織人大、政協提案議案的辦理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研究提出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指導、協調本系統大數據套用和統計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化安全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信息資源整合和綜合管理。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基礎設施和公共平台建設。擬定實施本系統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科技項目。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的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三)登記註冊和行政審批股。組織制定並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工作制度。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承接上級委託下放的有關行政許可工作,對授權或委託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統一管理和業務指導。承擔指導實施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承擔上級委託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工作。
  (四)信用監督管理股。擬定信用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套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監督、指導市場主體年報並向社會公示。組織指導實施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和監管信息公示與歸集共享工作,以及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協調推進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
  (五)反不正當競爭和價格監督管理股。擬定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根據授權托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執法調查,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監督公平競爭審查落實情況。依法組織指導本系統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和反走私工作。依法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組織指導本系統開展打擊傳銷工作。指導我區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
  (六)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擬定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拍賣行為的規範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依法組織開展查處契約行政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契約示範文本制訂推行、企業契約履約信用記錄公示活動等工作。組織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牽頭負責同城快送行業監管相關工作。
  (七)智慧財產權和商標監督管理股。擬定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專利執法工作,負責專利糾紛調處、假冒行為查處和維權援助等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等行政裁決。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社會信用體系、公共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監管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業。負責指導落實專利申請的審查、確權等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及信息發布工作。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對外交流合作,指導智慧財產權海外維權援助工作。負責國家和省專利獎的推薦。承擔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相關審查工作。擬定商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商標使用行為、商標代理行為、商標印製行為。組織開展商標專用權保護。依法組織查處商標違法案件。負責馳名商標推薦和認定後保護工作。組織原產地地理標誌保護相關工作。
  (八)廣告監督管理股。擬定並組織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依法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九)消費者權益保護股。參與擬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指導消費環境建設。依法組織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負責流通領域(含網路交易)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消費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承擔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申訴受理、處理工作及相關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參與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網路體系建設與管理。
  (十)質量監督管理股。擬定推進質量強區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負責推進品牌建設。負責質量基礎設施的協同服務與套用工作。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項和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承擔區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對全區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承擔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承擔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組織實施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區級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計畫措施。指導協調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活動。
  (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參與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指導全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體系建設,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研究並推廣套用。貫徹落實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安全生產工作和協調、聯絡。
  (十二)標準計量股。指導協調部門、地區的標準化工作。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負責組織參與國際先進標準對標達標和採用國際標準產品標誌工作,協助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相關違法行為。負責標準貢獻獎評審相關工作。承擔我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負責我區有關《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WTO/TBT)相關工作。監督檢查計量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對比工作。但經實施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三)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股。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擬定全區食品安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協調指導,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專項和考核評議工作,統籌協調跨地區跨部門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較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及輿情應對、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較大食品安全信息。制定全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組織實施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擬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四)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承擔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負責監督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食鹽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產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承擔食品流通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負責監督實施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承擔食鹽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流通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十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負責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和指導工作。配合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七)藥械化監督管理股。承擔藥品(疫苗)經營、使用環節和中藥材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網際網路藥品流通的監管,負責化妝品衛生監督工作;配合全區藥品監督抽樣檢驗工作計畫並督促實施;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參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藥品集中採購的相關工作;掌握分析轄區內藥品、化妝品市場流通環節安全形勢,參與相關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調查;指導農村藥品供應網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村藥品供應網路建設。負責流通領域醫療器械的監管工作,對醫療器械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承擔醫療器械經營質量、使用質量的指導和監管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制度,組織指導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事件監測。做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十八)財務裝備股。負責編報機關、直屬單位預決算。協調機關、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管理。負責內部財務監督檢查和控制規範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協調組織機關、直屬單位收費、票據、罰沒物資管理。指導本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十九)人事教育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外事管理和對外交流合作有關工作。負責職稱評定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協調職業資格準入、從業人員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人員編制

區市場監管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食品總監(副科級)1名、藥品總監(副科級)1名;股級職數19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0名。

派出機構

  按區域共設定10個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區市場監管局的派出機構,規格為副科級,受區市場監管局委託,承擔所轄區域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設定為:
  1.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蕉南管理所,監管片區:蕉南街道。
  2.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蕉北管理所,監管片區:蕉北街道。
  3.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南管理所,監管片區:城南鎮。
  4.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金涵管理所,監管片區:金涵鄉。
  5.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漳灣管理所,監管片區:漳灣鎮。
  6.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飛鸞管理所,監管片區:飛鸞鎮、三都鎮。
  7.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霍童管理所,監管片區:霍童鎮、洪口鄉。
  8.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七都管理所,監管片區:七都鎮、八都鎮。
  9.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洋中管理所,監管片區:洋中鎮、石後鄉、虎貝鎮。
  10.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九都管理所,監管片區:九都鎮、赤溪鎮。
  10個派出機構行政編制67名,即蕉南所、蕉北所各核定行政編制10名,九都所核定行政編制5名,其餘7個所核定行政編制各6名。蕉南所、蕉北所所長(副科級)各設1名,副所長(股級)各設2名;其他8個所各設所長(副科級)1名,副所長(股級)1名。以上每個市場監督管理所設2個內設機構(執法一中隊、執法二中隊),每個內設機構各核定1名股級職數。
寧德市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執行。

現任領導

局長:章立輝

所獲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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