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武夷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夷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發〔2018〕37號)和《中共武夷山市委辦公室、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夷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武委辦發〔2018〕25號),制定本規定。武夷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夷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武夷山市五九北路5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南平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參與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工業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及重點物資和重要工業物資的鐵路運輸。根據應急回響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與調運。
(三)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工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依法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訂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按規定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閩台、閩港、閩澳和“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等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龍頭企業、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協調全市工業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四)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並發布相關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電力市場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電力、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市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依法負責全市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依法承擔全市電力設施保護行政執法工作。
(五)負責全市節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節能監察。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工作。指導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材料工業、石化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傳統工藝美術、電子信息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管理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
(七)負責指導、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培育發展“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專精特新”企業,推動產融合作。
(八)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
(九)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推進現代物流、工業設計、典當、融資租賃、小額貸款機構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監督管理經批准(確認)的,在我市註冊登記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
(十)負責指導全市信息產業發展和有關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有關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市際、區際間的經濟技術協作活動。指導協調市際、市內、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推進產業協同發展。承擔市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簡政放權,依法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更好發揮政府規劃指導、政策引導、協調服務作用。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加強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不斷完善現代產業體系,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績效管理、效能、綜治、安全保衛和信訪督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重要報告和領導講話等重要性檔案起草工作。組織相關科室落實重大課題研究。負責全局資料綜合和信息匯總。牽頭落實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財產、財務等行政後勤工作。按規定負責編制機關預決算草案,監督、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檢查。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等有關工作。
推進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指導機關規範性檔案清理,牽頭開展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工信系統法制工作,統籌推進、監督檢查機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平安、綜治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勞動統計、離退休人員管理、幹部培訓等工作。承擔組織和指導經濟、工程、工藝美術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有關工作。
(二)經濟運行和資源利用股(節能監察中心、市電力執法辦公室)。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市工業總量平衡。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牽頭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及其他重要物資的保障和應急調度。根據應急回響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與調運。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及重點物資和重要工業物資的鐵路運輸。負責全市電力行業管理,負責監測電力發展情況並發布相關信息。銜接電力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電力市場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電力價格調整建議。負責全市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制定電力市場運行相關規則。加強電力交易機構市場行為管理,完善市場服務功能。承擔全市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市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牽頭組織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重大違法行為。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綠色製造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節能、循環經濟、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綠色製造和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組織開展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審核。指導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
(三)投資規劃和技術進步股。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我市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化企業投資項目。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有關問題。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龍頭企業發展。指導推進工業基礎能力提升。按規定組織申報國家進口設備稅收優惠政策。依法監督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項目建設招投標工作。按規定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閩台、閩港、閩澳產業合作與交流。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產業技術提升和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協調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技術開發產業化示範項目。指導推進全市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和推廣套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行業質量品牌提升、智慧財產權、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國家、省產業政策,指導、協調、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承擔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負責擬定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相關企業兼併重組工作。指導、協調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指導、協調工業園區的產業發展和產業集群建設。負責落實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促進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深度融合,推進落實產業協作配套工程建設。
(四)企業和行業管理股。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機制,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產融合作。指導、推動中小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發展服務型製造,推動工業企業模式創新。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工業文化、工業旅遊、工業設計發展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會展活動。
承擔裝備工業、民爆器材、鋼鐵、有色、黃金、稀土、建材、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氣、化工、輕工、紡織、食品、醫藥、鹽業、煤炭等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最佳化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組織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承擔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稀土加工利用。負責承辦我市《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務,按規定負責管理有關監控化學品的生產、銷售、儲存、使用等。負責天然氣供需銜接、調度及陸上長輸油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管。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指導工業、信息產業、生產服務業等行業協會工作。
組織制定並實施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工作制度,負責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監督管理委託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法負責市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市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依法必須招標的投資項目招標事項審批。市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的審查。省級下達的強制性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的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審核結果的備案。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許可。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工作。參與擬訂我市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負責聯繫、協調、指導、服務在外武夷山市商會等工商社團工作。負責市外駐武夷山商會和市外駐武夷山辦事機構的聯絡工作,負責在武夷山投資的外地企業家聯絡及聯誼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對口支援工作,牽頭編制對口支援的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我市對口支援項目的籌劃、協調和督促檢查。
  (五)信息化推進股。承擔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積體電路設計和信息服務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最佳化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指導擬訂、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協調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指導、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市內區域協同發展,承擔組織、指導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的具體事務。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套用、產業化。指導軟體產品有關測評工作。推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上報工作。負責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信息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建設。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社會組織黨的建設。
本規定由中共武夷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武夷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金小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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