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競爭權是指商品生產經營者依法享有的參與公平競爭的權利,是商品經營者在經濟領域裡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
從民商法的角度看,正當競爭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民商權利的一部分,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派生的一種權利。一般而言,商品的生產經營者依法取得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同時,也就取得了正當競爭權。經營權是正當競爭權賴以存在的前提。沒有經營權,也就無法參與競爭,更談不上正當競爭權。從正當競爭權的內容看,它涉及到專利、商標、科技獎勵、廠商名稱、服務標記、原產地名稱、貨源標記和質量標誌等知識產品,故應當屬於智慧財產權的範疇。經營者的正當競爭權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都負有不得侵犯的義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正當競爭權
- 外文名稱:Travel to watch industry
- 地理位置:宣武門外南橫街西口
- 氣候類型:暖溫帶半濕潤氣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