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業稅務登記

歇業稅務登記是稅務登記的一種。指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後,發生歇業,稅務機關對其進行的登記管理。一般適用於納稅單位關、停、宣告清理; 納稅個人歇業或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繳銷工商營業執照; 納稅單位和個人自行停止生產經營活動持續時間超過規定期限; 納稅單位在裁併改組中被合併掉等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納稅人歇業,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或宣告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歇業稅務登記,並結清應納稅款和繳銷發貨票,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申報,經審查同意後,註銷其稅務登記表和稅號,收回稅務登記證或稅務登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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