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檢測機構安全標識使用要求》是2020年09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檢驗檢測機構安全標識使用要求
- 標準編號:T/SXCAA 008—2020
- 實施日期:2020年09月10日
- 發布日期:2020年09月08日
《檢驗檢測機構安全標識使用要求》是2020年09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檢驗檢測機構安全標識使用要求》是2020年09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山西省晉認計量檢測研究院、山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起草人郭學桃、郝利斌、王強、張小毛、朱江、曹越、郭志宏。主要內容GB 2893 ...
各級農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加大監督檢查標準的實施情況,積極組織實施農業標準,確保標準實施。加強農業標準普及工作 保證文本的供應充足,讓每個實驗室使用者都能及時得到文本,這是保證新標準貫徹實施的基礎。對於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的疑問,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召集相關人員解釋,定期進行培訓,使每個使用者能全面理解標準,並...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工作環境滿足檢驗檢測要求;(四)具備從事檢驗檢測活動所必需的檢驗檢測設備設施;(五)具有並有效運行保證其檢驗檢測活動獨立、公正、科學、誠信的管理體系;(六)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標準、技術規範規定的特殊要求。第十條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程式:(一)申請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
(二)產品能效檢測報告;(三)能效標識樣本;(四)產品基本配置清單等有關材料;(五)利用自有檢測實驗室進行檢測的,應當提供實驗室檢測能力證明材料(包括實驗室人員能力、設備能力和檢測管理規範),已經獲得國家認可機構認可的,還應當提供相應認可證書複製件;利用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應當提供檢驗檢測...
檢驗檢測報告用語應當符合相關要求,列明標準等技術依據。檢驗檢測報告存在文字錯誤,確需更正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按照標準等規定進行更正,並予以標註或者說明。第十二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對檢驗檢測原始記錄和報告進行歸檔留存。保存期限不少於6年。第十三條 檢驗檢測機構不得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
4.3.3檢驗檢測標準或者技術規範對環境條件有要求時或環境條件影響檢驗檢測結果時,應監測、控制和記錄環境條件。當環境條件不利於檢驗檢測的開展時,應停止檢驗檢測活動。4.3.4檢驗檢測機構應建立和保持檢驗檢測場所的內務管理程式,該程式應考慮安全和環境的因素。檢驗檢測機構應將不相容活動的相鄰區域進行有效隔離,應...
信息安全產品(共13種)認證機構 標誌使用 使用3C認證標誌的前提是獲得國家認監委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在認證有效期內、符合認證要求。CCC認證流程:獲得認證的產品使用3C標誌的方式可以根據產品特點按下面的規定選取:1、統一印製的標準規格認證標誌,必須加施在獲得認證產品外體規定的位置上。2、由認證標誌...
第十條 進口玩具經檢驗不合格的,由檢驗檢疫機構出具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涉及人身財產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由檢驗檢疫機構責令當事人退貨或者銷毀;其他項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經重新檢驗合格後,方可銷售或者使用。第十一條 在國內市場銷售的進口玩具,其安全、使用標識...
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監察區域內煤礦企業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使用情況實施監察。四、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受理、核發和日常管理工作由設在...
(六)內部制定的檔案應當有唯一性標識;(七)對保存在計算機系統中的檔案控制也應當達到以上要求。第四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檢驗檢測機構最高管理者應當通過以下活動,體現其檢驗檢測服務滿足本要求的承諾:(一)在檢驗檢測機構內傳達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認真履行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所...
本規範所指的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物檢測機構,是指承擔對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年度(定期)檢測的機構。引用標準 GB7258-2004《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術語和定義 3.1 在用機動車 本規範中的在用機動車是指國家或地方機動車排放標準中規定的、上牌照以後的、需定期檢測的機動車。基本要求 4.1 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
第二十一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加強醫患溝通,對於檢查檢驗項目未予互認的,應當做好解釋說明,充分告知復檢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第四章 質量控制 第二十二條 醫療機構開展檢查檢驗所使用的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等應當符合有關要求,並按規定對儀器設備進行檢定、檢測、校準、穩定性測量和保養。 ...
本省行政區域內,跨設區的市的長輸壓力管道,由使用單位向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購入已經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經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或者安全技術鑑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第十四條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含租賃、借用)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節能管理制度和...
1.3 文中注是對正文的說明、舉例和指導。它產既不包含要求,也不構成本標準的主體部分。1.4 本標準用於實驗室建立質量、管理和技術體系並控制其動作。實驗室的客戶、法定管理機構和認可機構也可使用本標準對實驗室的能力進行確認或承認。1.5 本標準不包含實驗室運作中應符合的法規和安全要求。1.6 如果檢測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普及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鼓勵採用先進技術,推行科學管理方法,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水平。第七條 特種設備行業組織應當建立行業自律規範,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為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提供信息、培訓、評估、諮詢、調解...
第十條 氣瓶充裝單位在氣體充裝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禁止使用下列氣瓶充裝氣體:(一)沒有檢驗、檢測標識的;(二)超過定期檢驗周期的;(三)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四)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的。氣瓶充裝單位發現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氣瓶,應當按規定送檢驗、檢測機構檢驗、...
報刊、廣播、電視及網路媒體應當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公益性宣傳教育,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的輿論監督。第九條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公開特種設備信息。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保障公眾參與監督,及時處理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的舉報。第十條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
第七條 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檢驗檢測機構管理的規定和本認定條件的要求,建立和實施與其所開展的檢驗活動相適應的管理體系。第八條 檢驗機構應當制定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檔案,包括政策、計畫、程式、作業指導書、所開展檢驗活動的風險管理、安全規章制度以及醫療器械相關法規要求的檔案等,並確保其有效實施和受控。...
第十二條 建築物內需要安裝鍋爐的,應當按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與公眾聚集場所和居民住宅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進行水(介)質處理,並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水(介)質處理情況的定期檢驗。第十三條 從事燃油汽車燃氣改裝活動,應當依法取得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第一條 為了規範機動車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檔案規定,制定本補充技術要求。第二條 本補充技術要求所稱機動車檢驗機構包括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排放檢驗的機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取得國家認監委確定的認可機構認可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在申請資質認定時,應當簡化相應的資質認定程式,避免不必要的重複評審。第十條 實驗室和檢查機構,應當在資質認定範圍內正確使用證書和標誌。第十一條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其他技術條件和能力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利用資質認定結果的基礎上進行...
委託方應當對其提供的原始資料、第三方證明資料及檢測檢驗對象的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代表性和合法性負責,承擔有關法律責任。第五條 礦山企業委託礦山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提供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企業負責。第二章 服務活動 第六條 礦山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應當至少具備煤炭開採業安全...
第二十一條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必須依法按照有關標準,客觀、公正地出具檢驗結果或者認證證明。產品質量認證機構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對準許使用認證標誌的產品進行認證後的跟蹤檢查;對不符合認證標準而使用認證標誌的,要求其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使用認證標誌的資格。第二十二條 消費者有權就產品質量問題,向...
本市加強產品質量技術基礎建設,提高計量、標準化和質量檢驗檢測等技術機構的能力和水平;鼓勵和促進質量檢驗檢測新技術的研究開發,為產品質量工作提供技術保障。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獎勵制度。對質量管理先進和產品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以及為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技術研究作出突出貢獻的...
(四)6年以內的機車免於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誌。(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
(三)生產者、銷售者明示的質量指標或以實物樣品、產品說明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及產品應具備的質量要求;(四)國家、省、市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檢驗規範。產品質量標準在經濟契約中有約定的,以契約的約定為依據。第十四條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規定的檢驗程式和檢驗方法,對出具的檢驗報告...
第三十一條 銷售者應當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進行產品標識檢查、感觀檢查和必要的產品內在質量檢驗。銷售者不能確定產品的質量狀況,可以申請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驗。銷售者應當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第三十二條 在規定或承諾的產品質量保證期限內售出的產品,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或者...
(3)技術會議:在檢測機構檢查過申請者的檔案資料後,將會安排與申請者的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會議。(4)樣品測試:測試將依照所適用的標準進行,可以在製造商的實驗室或檢驗機構的任何一個駐在各國的實驗室進行。(5)工廠檢查:GS認證要求對生產的場所進行與安全相關的程式檢查。(6)簽發GS證書。認證要求 1、質量...
第十五條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經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承擔產品質量檢驗工作。法律、行政法規對藥品、食品衛生、鍋爐壓力容器、進出口商品等質量檢驗機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十六條 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所需樣品,由產品質量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