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辦法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是加強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招標機構)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對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制定。經2016年8月28日商務部第8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由商務部於2016年11月16日發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辦法
  •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發布日期:2016年11月16日
  • 實施日期:2017年1月1日
  • 發文字號:商務部令2016年第5號
發布信息,辦法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2016年第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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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已經2016年8月28日商務部第8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2年第3號)同時廢止。
2016年11月16日

辦法全文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招標機構)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對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招標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招標機構應當具備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具備能夠編制招標檔案(中、英文)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擁有一定數量的招標專業人員。
第四條商務部負責全國招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全國招標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建立全國招標機構信用檔案,發布招標機構信用信息;負責指導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有關行業協會開展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沿海開放城市及經濟特區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所屬招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在本地區、本行業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
各級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
第二章 招標機構註冊辦法
第五條招標機構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應當在中國國際招標網(網址:www.chinabidding.com,以下簡稱招標網)免費註冊,註冊前應當在招標網作出誠信承諾;註冊時應當在招標網如實填寫《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註冊登記表》(以下簡稱《註冊登記表》,附屬檔案1)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專職從業人員名單》(以下簡稱《人員名單》,附屬檔案2)。
第六條招標機構對《註冊登記表》所填寫的登記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因招標機構填寫信息錯誤、遺漏、虛假,以及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第七條註冊信息發生變更的,招標機構應當在相關信息變更後30日內在招標網修改相關信息。
因合併、分立而續存的招標機構,其註冊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註冊信息變更;因合併、分立而解散的招標機構,應當及時在招標網辦理註銷;因合併、分立而新設立的招標機構,應當依照本辦法在招標網重新註冊。
第八條不再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機構,應當及時在招標網註銷。
招標機構已在工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自營業執照註銷或被吊銷之日起,其招標網註冊自動失效。
第三章 招標機構代理行為規範
第九條招標機構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和本辦法的規定;在招標代理活動中,應當依法經營、公平競爭、誠實守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第十條招標機構應當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委託契約,載明委託事項和代理許可權。招標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範圍內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不得接受招標人違法的委託內容和要求;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也不得為所代理的招標項目的投標人提供諮詢。
第十一條招標機構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的人員應當為與本機構依法存在勞動契約關係的員工,應當熟練掌握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相關法律規定和政策。招標機構代理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的負責人應當由招標專業人員擔任。
第十二條招標機構應當受招標人委託依法組織招標投標活動,協助招標人及時對異議作出答覆。在招標項目所屬主管部門處理投訴期間,招標機構應當按照招標項目所屬主管部門要求積極予以配合。
招標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招標項目所屬主管部門報送招標投標相關材料,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招標投標情況及其相關數據上傳招標網,在招標網上發布、公示或存檔的內容應當與相應書面材料一致。
招標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存招標投標相關資料,並對評標情況和資料嚴格保密。
第十三條招標機構應當積極開展招標投標相關法律規定、政策和業務培訓,加強行業自律和內部管理。
第四章 信用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商務部在招標網設立招標機構信息發布欄,公布以下信息:
(一)機構信息:招標機構名稱、註冊地址、企業性質、聯繫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時間、人員、場所等;
(二)人員信息: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專職從業人員姓名、學歷、專業、職稱、英語水平、勞動契約關係、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時間、學術成果、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主要業績等;
(三)其他信息:招標機構職業教育培訓、學術交流成果、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納稅額等;
(四)業績記錄:招標機構代理項目當年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中標金額、歷史年度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中標金額、特定行業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中標金額等;
(五)異議和投訴記錄:招標機構當年及歷史年度代理項目異議數量、異議率、異議結果,以及投訴數量、投訴率和投訴處理結果等;
(六)檢查結果記錄: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監督檢查記錄;
(七)錯誤操作記錄:招標機構在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過程中的錯誤操作行為,及直接責任人員和項目名稱等(招標機構主動糾正,並且未對招標項目產生實質性影響的錯誤操作不記錄在內);
(八)違法記錄:當年及歷史年度在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違法的招標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直接責任人員姓名、項目名稱、違法情況和行政處理決定等。
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由招標機構填報,由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核實;第四項、第五項由商務部公布;第六項、第七項由招標機構或招標項目所屬主管部門填寫;第八項由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主管部門填寫。
商務部建立全國招標機構信用檔案,納入第一款所列信息。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招標機構信息存在不實的,可以在招標網或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向該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提出,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核實,招標機構信息確實存在不實的,由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第十六條推動建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行業誠信自律體系,倡導招標機構簽署行業誠信自律公約,承諾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招投標市場秩序。
第五章 行政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招標機構在招標網完成註冊登記後,應當向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存檔:
(一)由招標機構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註冊登記表》原件;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章程(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人員名單》及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身份證、勞動契約、學歷(或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英語水平證明、註冊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
(四)營業場所和資金證明材料(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房產證明(自有產權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書,非自有產權的提供房屋租賃契約和出租方房屋產權證書)、上一年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等(設立不滿一年的企業可在下一年度補充提交)。
招標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營業場所發生變更的,應當在相關信息變更後30日內將變更後的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註冊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報送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專職從業人員發生變更的,應當在每年1月份將變更後的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人員名單》及相關補充證明材料報送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
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應當妥善保存招標機構的相關註冊材料。
第十八條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招標機構在本地區、本行業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行為的事中事後監督檢查。主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可以採取書面抽查、網路監測、實地檢查等方式。各主管部門上年度監督檢查情況,應當通過招標網於次年1月15日前報商務部。
第十九條商務部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在招標網建立招標機構名錄庫、招標項目庫和招標檢查人員名錄庫,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動態調整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並及時在招標網向社會公布。
實地檢查應當採用“雙隨機”抽查方式。實施實地檢查的主管部門從招標機構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機構,從招標項目庫中隨機抽取檢查項目,從招標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檢查人員,按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依法實施檢查。
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本行業招標機構和招標項目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對所屬招標機構的實地檢查,年度檢查率應當不低於所屬招標機構數量的10%。每年實地檢查的所屬招標項目數量,應當不少於5個或者上一年度所屬招標項目數量的1%(兩者以高者為準);上一年度所屬招標項目數量低於5個的,應當至少實地檢查1個項目。對投訴舉報多、錯誤操作記錄多或有嚴重違法記錄等情況的招標機構,可增加抽查頻次。
主管部門開展實地檢查工作,檢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檢查時,主管部門可以依法查閱、複製有關檔案、資料,調查有關情況,被檢查機構應當予以配合。檢查人員應當填寫實地檢查記錄表,如實記錄檢查情況。主管部門根據檢查情況形成檢查結果記錄,由檢查人員簽字後存檔並在招標網公布。
商務部可以組織對全國範圍內招標機構及項目進行“雙隨機”抽查。
第二十條主管部門應當對招標機構是否存在下列行為依法進行監督:
(一)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二)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代理投標或者向該項目投標人提供諮詢的;
(三)參加受託編制標底項目的投標或者為該項目的投標人編制投標檔案、提供諮詢的;
(四)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
(五)與招標人、投標人相互串通、搞虛假招標投標的;
(六)在進行招標機構註冊登記時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七)無故廢棄隨機抽取的評審專家的;
(八)不按照規定及時向主管部門報送材料或者向主管部門提供虛假材料的;
(九)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招標投標情況及其相關數據上傳招標網,或者在招標網上發布、公示或存檔的內容與招標公告、招標檔案、投標檔案、評標報告等相應書面內容存在實質性不符的;
(十)不按照規定對異議作出答覆,或者在投訴處理的過程中未按照主管部門要求予以配合的;
(十一)因招標機構的過失,投訴處理結果為招標無效或中標無效的;
(十二)不按照規定發出中標通知書或者擅自變更中標結果的;
(十三)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主動辦理註冊信息變更的;
(十四)招標網註冊失效的招標機構,或者被暫停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機構,繼續開展新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的;
(十五)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未在招標網註冊的;
(十六)其他違反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和本辦法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主管部門可以責成招標機構自查,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門作出的檢查、核查結果或者專業機構作出的專業結論。
第二十二條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理。
主管部門實施檢查不得妨礙被檢查機構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得收受被檢查機構給予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第二十三條主管部門應當對本地區、本部門所屬招標機構進行培訓和指導,組織開展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法律規定、政策和業務的交流和培訓。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招標機構有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至第十二項所列的行為或者其他違反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的行為的,依照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二十五條招標機構有本辦法第二十條第十三項至第十五項所列的行為或者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的,責令改正,可以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招標機構有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商務部或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可暫停其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並在招標網上公布。
在暫停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期間,招標機構不得開展新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同一單位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不得作為法定代表人在招標網另行註冊招標機構。
第二十七條本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相應的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或招標項目所屬主管部門決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已對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作出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查處違反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依法公告對招標機構當事人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理決定。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有關行業協會按照依法制定的章程開展活動,加強行業自律和服務。
第三十條本辦法所稱“日”為日曆日,期限的最後一日是國家法定節假日的,順延到節假日後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後一日。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2年第3號)同時廢止。
附屬檔案: 1.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註冊登記表
2.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專職從業人員名單

內容解讀

商務部發布了《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6年第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招標機構)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確保《管理辦法》的順利實施,商務部對外貿易司負責人就《管理辦法》有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一、《管理辦法》出台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本屆政府成立伊始就把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當作開門第一件大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審批是本屆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取消的第一批行政審批事項之一,同時也是商務部主動提出取消的第一批行政審批事項之一。
2013年11月,國務院取消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審批後,商務部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及時修訂法律法規,探索建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機制。2014年2月,商務部依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修訂出台了《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4年第1號),除對招標投標活動提出明確監管要求外,還依法規定了招標機構的註冊要求、業務職責、行為規範和法律責任。2014年4月,商務部依據該辦法啟動了招標機構在機電產品國際招標行政監督和公共服務平台(中國國際招標網,以下簡稱招標網)註冊工作。截至2016年11月,共有543家新機構在招標網註冊(招標機構總數達到766家,增長2.4倍),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
為在取消行政審批的同時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兩年來,商務部積極探索和研究,在徵求各相關部門、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和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管理辦法》。本辦法的出台,有利於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主管部門轉變監管理念、提高監管效能、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從而為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健康有序發展營造更加透明、便利、公平的市場環境。
二、《管理辦法》主要規定了哪些內容?有什麼亮點和創新?
《管理辦法》全面貫徹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的要求,圍繞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就適用範圍、註冊程式、信息發布、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內容做出規範。《管理辦法》共三十二條,分為七章,分別為總則、招標機構註冊辦法、招標機構代理行為規範、信用監督管理、行政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國務院"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要求,初步建立了以大數據運用為基礎,信用監督、行政監督和智慧型監督聯動,線上線下一體化的事中事後監管模式,是我國招投標領域管理方式的創新,也是我國商務領域事中事後監管的創新。關於《管理辦法》的亮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實施信用監管。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管理辦法》第四章"信用監督管理"規定,商務部建立全國招標機構信用檔案,並在招標網設立招標機構信息發布欄,公布機構信息、人員信息、其他信息、業績記錄、異議和投訴記錄、檢查結果記錄、錯誤操作記錄、違法記錄等信用信息,如實反映招標機構的經營狀況,為招標人擇優選擇招標機構提供參考平台,促使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同時也為促進我國招投標領域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協同共享,實施聯合獎懲提供信息平台。
二是貫徹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李克強總理多次在重要會議強調,要全面推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按照國辦《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管理辦法》第五章"行政監督管理"規定了"雙隨機"抽查的執法依據、執法主體、重點抽查事項、抽查比例和頻次等,並要求將抽查結果記錄在招標網公布。
三是繼續推進智慧型監管。2001年,商務部就建設了招標網,率先實行了"網際網路+監管"的模式。招標網已累計運行20.3萬多個項目,為3.9萬多家採購商、9萬多家投標企業、2.5萬多名評審專家提供線上監督和服務。《管理辦法》提出建立的招標機構註冊制度、信用信息披露制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均以招標網為依託,強化了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的要求。
三、《管理辦法》規定的招標機構註冊程式是怎樣的?是否有準入條件要求?
《管理辦法》第二章"招標機構註冊辦法"規定了招標機構註冊的具體程式和要求。其中,第五條規定了招標機構註冊的網址和登記內容,要求招標機構註冊時應當在招標網如實填寫所附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註冊登記表》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專職從業人員名單》;第七條對招標機構及時辦理註冊信息變更提出明確要求;第八條規定了招標機構註銷的相關要求。
在徵求意見過程中,社會公眾普遍關注對招標機構是否要設定營業場所面積、專業人員數量、註冊資金規模等具體的量化指標條件。《管理辦法》切實貫徹落實"放管服"的相關要求,除第三條根據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了"招標機構應當具備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具備能夠編制招標檔案(中、英文)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擁有一定數量的招標專業人員"的要求外,未設定任何其他準入條件,招標機構在招標網免費註冊後即可開展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
儘管沒有在準入門檻上設定面積、數量、規模等條件,但由於《管理辦法》建立了以信用監督和行政監督為主要內容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確保了招標機構有序公平競爭,貫徹了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符合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確定的既要放得開、又要管得住的改革方向。
四、《管理辦法》在保障註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一是要求企業如實填寫並及時更新註冊信息。《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招標機構註冊前應當在招標網作出誠信承諾。同時,《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招標機構對所填寫的登記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因招標機構填寫信息錯誤、遺漏、虛假,以及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其自行承擔。對於註冊信息發生變更的,《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招標機構應當在相關信息變更後30日內在招標網修改相關信息。
二是通過社會監督確保信息真實準確。《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招標機構信息存在不實的,可以在招標網或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向該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提出,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是通過行政監督保障註冊信息的真實性。《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招標機構在招標網完成註冊登記後,應當向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提交《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註冊登記表》、《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專職從業人員名單》及相關證明等材料存檔備查。同時規定,招標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營業場所、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專職從業人員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向所屬主管部門報送相關補充材料。
四是明確規定違反註冊義務的法律責任。《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進行招標機構註冊登記時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依照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主動辦理註冊信息變更的,責令改正,可以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為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打擊力度,上述違法情況和處罰結果將在招標網公布。
五、《管理辦法》在法律責任方面都有哪些規定?
為加強對違法行為的約束,《管理辦法》第六章依法規定了十五種違法行為相應的法律責任。一是,對於違反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規定的十二種違法行為,《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將按照上述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處罰。其中,對於屬於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四種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了暫停其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的處罰措施。二是,《管理辦法》新增了針對違反註冊制度的三種行為的法律責任,包括未及時辦理註冊信息變更、註冊失效或被暫停仍繼續開展新業務以及未經註冊即開展業務等行為,《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予以責令改正、警告、罰款等處罰。同時,根據《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和第二十八條規定,招標機構違法情況、行政處理決定等信息將在招標網公布,強化社會監督作用。
六、下一步將採取哪些措施來確保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事中事後監管的落實?
出台《管理辦法》只是深化"放管服"的第一步,重要的是抓好貫徹落實。下一步,各主管部門將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好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一是抓緊制訂公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根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了十六項對招標機構的主要監督內容,商務部正在此基礎上研究制訂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並擬在招標網向社會公布。
二是建立健全"雙隨機"抽查機制。商務部積極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目前,已在招標網建立了涵蓋760多家招標機構和20多萬個招標項目的檢查對象庫。下一步,將建立全國商務主管部門招標檢查人員名錄庫,並完善網上隨機抽取程式。
三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2017年,商務部將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760多家招標機構和每年近2萬個招標項目在全國的分布情況,《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了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的最低要求。各主管部門將在此基礎上,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分別確定各自的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
四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充分利用招標網,建立全國招標機構信用檔案和信息披露制度,推動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建立健全失信懲戒制度,研究建立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增強隨機抽查的威懾力。推動建立多部門、跨地區信用聯合獎懲機制,促進招投標領域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推動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行業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五是做好宣傳培訓工作。為讓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監管人員深入理解、掌握《管理辦法》的精神和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進一步做好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商務部將於近期組織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政策培訓,並布置"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培訓會後,各主管部門還會組織開展本地區、本部門所屬招標機構的政策培訓和業務交流,推動招標機構依法誠信經營。
六是繼續探索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模式。《管理辦法》目前是試行,如何切實把市場管住、管好,還需在實施中繼續探索,逐步完善。各主管部門將密切跟蹤了解《管理辦法》的實施情況,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大膽創新,提高監管效能,促進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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