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序號 | 名稱 |
1 | |
2 | 人事教育科 |
3 | 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
4 | 預算局(稅政科、債務管理科、基層財政管理科) |
5 | 綜合科 |
6 | 預算執行局 |
7 | 行政事業科 |
8 | 社會保障科 |
9 | 農業科 |
10 | 經濟建設科 |
11 | 企業科(外債金融科) |
12 | 財政監督局(績效管理科) |
13 | |
14 | 稅政管理一科 |
15 | 稅政管理二科 |
16 | 徵收管理科 |
17 | 納稅服務科 |
18 | 計畫財務科 |
19 | 信息管理科 |
20 | 規費管理局 |
21 | 產權管理科 |
22 | 統計考核科 |
23 |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
主要職能
(一)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 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財政計畫和年度財政預算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編財政決算;監督各鄉鎮財政預算的執行,辦理市對鄉鎮、市級各部門的預算追加、追減和調整;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對預算外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三) 根據財政部、省財政廳有關規定,制定全市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經費開支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
(四) 參與基數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外匯、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險公費醫療制度等改革,加強巨觀調控和監督;支持農業發展,支持社會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國有企業改革、改制、改造,支持外向型經濟發展,保障文、教、科、衛等事業的健康發展。
(五) 按照規定許可權和程度,參與研究稅收減免的規定及審批工作。
(六) 管理和監督各鄉鎮、各部門財政收支和財務活動,對鄉鎮財政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對社會集團購買力進行控制,對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進行檢查和處理。
(七) 管理國家基本建設撥款,負責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管理市財政直接分配的基本建設資金,管理市財政直接分配的挖潛改造資金的新產品試製費,管理農業和工業統籌資金;負責基本建設和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財務管理,負責非貿易非經營用匯的管理。管理全市國債工作。
(八) 負責對國有資產管理和國有資產營運活動,依法利用政府(財政) 資金進行建設性投資項目。
(九) 管理和指導全市的會計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對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配合市職改主管部門做好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加強全市財會人員的隊伍建設。
(十) 制定財政稅收學術研究和培訓規劃,組織開展財政、稅收、財會學術研究和財政、財會幹部的培訓,負責對市級財稅、財會社會學術團體的管理工作;負責財政宣傳工作和財稅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十一) 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樂清市地稅局主要職能: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制定的稅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 根據中央、省統一的稅收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我市的地方稅收具體徵收管理辦法,並組織施行。
(三) 負責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根據省下達的年度稅收計畫、我市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預算安排的要求,編制年度地方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 負責地方稅務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五) 結合實際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經濟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收宣傳工作,開展稅務諮詢工作。
(六) 承辦市政府、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