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2012年,桂林市繼續認真貫徹落實《
條例》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有力推動了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政府信息公開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轉變政府職能、保證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
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設定情況
桂林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市“一服務兩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中共桂林市委辦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桂林市“一服務兩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市辦發[2012]27號),將原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合併到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對全市“一服務兩公開”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解決“一服務兩公開”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問題。2012年5月,按照自治區統一要求,“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更名為“桂林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於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機構編制事宜的通知》(市編[2012]30號),並按照自治區政務服務管理辦法要求,進一步明確和完善了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的工作職能。各縣區均按要求成立了“一服務兩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大部分單位調整了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明確了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責任科室,明確了分管領導並落實專人負責。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情況
在已制定11項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的基礎上(《桂林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的通知》(市政辦[2009]153號),市本級2012年下發了《桂林市政務服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桂林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市政務組辦[2012]1號),對檔案館、圖書館和政務服務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的工作職責和政府信息查閱程式、查閱時間、查閱方式、收費標準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統一規範了《政府信息查閱登記表》和《行政機關向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送交信息統計表》,要求各信息查閱場所要定期向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報告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提供情況和查閱利用情況。市環保局制定了《關於印發桂林市環境保護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通知》和《關於印發桂林市環境保護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拆遷辦制定了《市拆遷辦政府信息發布審核制度》、《市拆遷辦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供電局下發了《桂林供電局電力信息公開網發布信息規範》等。
(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的編制、更新情況
2012年市、縣(區)兩級及所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根據實際進行了調整和更新,同時在桂林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和本單位網站及時發布。市、縣(區)兩級及所屬部門都按要求在3月31日前在本級政府網站、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上公布了本級行政機關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格式規範,內容及數據準確。
(四)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建設、運行情況
政府網站是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桂林市認真抓好全市政府網站的建設工作,及時進行監督檢查和情況通報。截止2012年12月底,全市12縣5城區、市直64個單位全部建立了政府入口網站,網站建設率比2011年增長了88%。同時,各縣(區)、市直各部門均完成了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的建設任務,全市(含12縣5城區)在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上公布信息近4萬條。
(五)推進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示範點建設情況
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臨桂縣“全國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示範縣”的建設,以及興安縣、臨桂兩江鎮“全區推進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示範點”的建設,制定了《桂林市切實抓好臨桂縣興安縣臨桂縣兩江鎮“一服務兩公開”示範點建設實施方案》(市政務組發〔2012〕2號),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了各部門責任,並及時下撥臨桂、興安示範點建設配套資金。市政務服務管理辦與市編辦、市紀委監察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多次到臨桂縣、興安縣檢查調研,認真分析、共同商量、出謀劃策、現場指導相關工作,切實關心和支持示範點的建設。臨桂、興安縣政府積極籌措,制定方案,落實機構、確定職責、選派人員,落實建設資金。目前,臨桂縣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將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延伸到了全縣所有的鄉鎮。臨桂縣、興安縣所屬具有審批職能的部門基本成立了行政審批股室,並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基本實現了“應進必進”、“應進全進”等。
(六)認真做好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延伸工作
桂林市認真抓好政務服務惠民工程,穩步推進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延伸。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將新建30個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作為全市2012年為民辦實事的政務服務惠民工程,並給與資金補助支持,加大了建設力度,全市年度任務目標超額完成。市政務服務管理辦作為責任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及時落實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了工作實施方案並與各縣區簽訂了目標責任書,並做好情況收集,反饋通報,督促檢查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完成47個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超額完成任務16個。全市累計有99個鄉鎮(街道)建立政務服務中心,占全部鄉鎮(街道)總數的68%,超額完成自治區下達的50%鄉鎮(街道)建立政務服務中心任務。為抓好全市村(社區)政務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制定下發了《桂林市村(社區)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管理工作規範》,使村(社區)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得到積極推進,到12月底全市已有539個村(社區)建立政務服務中心,占全市村(社區)總數的29%。
二、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情況
桂林市圍繞國家和自治區中心工作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深入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178號)檔案精神,及時下發了《桂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2 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通知》(市政辦[2012]207號)檔案,將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牽頭部門,紮實推進重點工作的政府信息公開。各牽頭部門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網站、電視、廣播、報刊、板報等多種渠道宣傳預決算、保障房建設、食品安全、環境保護、招投標、生產安全事故、征地拆遷、價格和收費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使廣大民眾家喻戶曉。
(一)推進財政預算和決算公開。市本級部門預算信息公開於2012年開始進行試點,選取市直15個部門作為2012部門預算信息公開試點單位,15個試點單位的2012年部門預算已全部在市政府入口網站或本部門網站公開。
(二)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桂林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切實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明確了職責,落實了專人,有力推進了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
1.桂林市房產管理局網站及《桂林日報》公布了2012年市本級保障性住房項目情況、2012年國家和自治區對桂林市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工作的情況、2012年召開的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會議的情況、第一批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搖取結果;第27、28、29批次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公示人員名單以及申請廉租住房辦事指南、申請流程及相關表格等等,確保了分配工作公開透明。
2.市房改辦負責完成自治區下達給桂林市的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改造建設任務,在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上,對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建設計畫、項目開工、竣工情況,以及項目業主、建設套數等內容進行了公開。同時,市房改辦利用桂林房改之窗網站進行相關信息的發布,除了對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建設計畫、項目開工、竣工情況,以及項目業主、建設套數等內容進行了公開,還特別對保障中心所開發的政府主導型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萬福安居小區”建設進度、套數的情況進行了及時公開,對於申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程式進行了重點介紹,極大地方便市民了解,增加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管理的透明度,效果良好。
(三)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制定了《桂林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和桂林市食品安全信息公開情況報送方案,集中匯總各成員單位開展食品安全信息公開情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入口網站公示了餐飲服務經營單位許可情況;同時聯合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水產畜牧獸醫局開展了對私屠濫宰的處理打擊工作,在市商務局網站、《桂林日報》、《桂林晚報》上進行了連續報導。
(四)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市環保局在桂林市環境保護網門戶平台上,設立了政務公開欄目,優先公布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環境信息,如建設項目審批公示、建設項目驗收公示、排污證許可公告 、排污收費公告、夜間施工噪聲控制公告、環境影響評價公示等,著力推進建設項目環評、行業環保核查等信息的主動公開。同時,還創立了多個重點工作信息公開欄目,著力推進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信息主動公開:一是在桂林市環保網站環保公示欄中加強了對環境核查審批信息、建設項目環評、行業環保核查、上市環保核查等信息的主動公開,目前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公示達118項,包括各類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登記表、環境影響報告報告書以及環境影響報告表;二是按國家環保部、自治區環保廳要求通過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網站實時發布水質和環境空氣品質監測數據,提升環境監測信息公開水平。上報的水質自動監測數據、環境空氣品質每小時一次發布的監測數據、空氣環境質量日報、周報進行監測信息公開;三是按照應急預案信息發布的有關規定,公開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和處置情況及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企業名單等有關環境事件信息,提高處理透明度。
(五)推進招投標信息公開。市政府採購辦通過中國政府採購網、廣西財政網、桂林市政府採購網、桂林市財政局網站及時公布政府採購信息,包括公開招標公告、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告、成交結果及其更正事項、投訴的聯繫方式及投訴處理決定、政府採購招標業務代理機構名錄、財政部門對集中採購機構的考核結果、採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等,同時設有專職人員負責信息匯總和發布。市國土局今年以來,依託中國土地網、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桂林日報、廣播、電視等媒體途徑,發布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招投標信息、土地出讓公告等信息,其中發布土地使用權公開信息24條,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公告30餘條,切實加強民眾關心的征地補償等熱點信息公開和諮詢服務。市水利局通過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重點推進水利工程招投標信息公開,通過市水利局入口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桂林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同時在局機關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欄,及時張貼與接受民眾監督。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通過其入口網站2012年共公布建設工程招投標信息286條。
(六)推進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公開。市安監局成立了安全生產信息報送領導小組,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開通了對外網站,並在網站上公布事故通報、安全會議等安全信息;設立了投訴、舉報電話,並通過報紙、廣播、電視、手機簡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進行公布。
(七)推進征地拆遷信息公開。2012年5月,市人民政府下發了《桂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市政〔2012〕58號),辦法規定要及時公布徵收補償方案,及時公布根據公眾意見修改方案的情況。市拆遷辦在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以及桂林市入口網站及部門網站上分別就房屋徵收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公開。如進入房屋徵收程式的西二環路建設項目(疊彩段)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項目,徵收程式均嚴格按照建房〔2012〕84號文的信息公開內容和範圍對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進行了公開。
(八)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市物價局嚴格要求收費單位必須及時公開收費檔案依據、收費項目、收費範圍、收費標準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取消的收費項目及調減後的收費標準,向社會予以及時公布。繼續清費治亂,規範收費行為,切實減輕企業和民眾的負擔。同時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財政廳、物價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於公布取消253項涉及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及時取消了衛生檢測檢驗費、機動車安全檢驗費、交通安全設施維護費、機動車入戶過戶費、特殊檢驗費等收費,做好了《收費許可證》相關項目的註銷手續。開展了2011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綜合年審工作,共審核收費許可證500多個,審驗收費金額5億多元。加大了對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及處理情況的信息公開力度。對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和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徵收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屢禁不止的,及時公布了查處結果。
(九)推進教育信息公開。市教育局通過桂林教育信息網、電視、廣播、報刊、機關、學校政務、校務公開欄、板報等多種方式推進教育信息公開。特別是教育改革、教育公平、招生、學籍管理、國家資助政策、學前教育、免費師範生教育、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畫、部門預算、教育建設項目和經費執行等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注的信息的公開。市教育局、縣區教育局、學校把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諮詢電話、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等信息通過多種形式、及時進行了公開。
(十)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市市政局本著方便民眾辦事、有利民眾監督的宗旨,全面推行供水、供氣等公共服務事項的辦事公開,主動接受民眾監督。建立和完善辦事公開制度,編制辦事公開目錄,重點公開崗位職責、服務承諾、收費項目、工作規範、辦事紀律、監督渠道等,為人民民眾生產生活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市供電局制定了《關於修訂桂林市供電局信息公開指南及目錄的通知》,並嚴格按照通知下發的指南和目錄在桂林供電局95598網站進行了相關信息的公布,同時利用電視、報刊及時公布民眾關心的停電、階梯電價調整等信息。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數量
2012年全市各級政府行政機關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3141條。其中概況類3414 條,占 4.1%;人事管理類1826條,占2.2%;政策法規類2824條,占3.4%;工作動態類16191條,占19.5%;決策類1198條,占1.4%;審批服務類57688條,占69.4%。
(二)公開內容
2012年,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財政、醫療、教育、住房、環保、勞動就業、食品安全、征地拆遷、重大項目聯合審批等與公眾密切相關政府信息。如市政府入口網站及時公開了2011年桂林市政府工作報告、桂林市全市與市本級2011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2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桂林市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2011年桂林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市政府檔案、相關政務信息等,市財政局網站公開了2011年桂林市本級財政決算報告,市房產管理局網站公開了廉租住房相關信息,市房改辦網站及時更新保障性住房相關信息,市住建局下屬網站對招標信息予以公示。市環保局在“桂林環境保護網”網站裡定期對環境質量、公示公告等信息進行發布。市國土局網站公開了土地招拍掛、徵收土地公告等信息。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在相關欄目公開教育信息和社會保障等信息,“桂林價格信息網”及時公布桂林市部分遊覽參觀點價格等旅遊價格和重要商品(服務)價格。
(三) 公開形式
通過網站、新聞發布會及新聞媒體、為民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政府網站。
(1)政府網站內容及時更新情況
全市各級各部門把本級政府入口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並按自治區統一部署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2012年,桂林市政府入口網站進行了升級改版,增設了政策解讀、行政執法、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欄目,其中公共資源交易欄目在原有政府採購的基礎上,新建土地出讓、建設工程、水利工程等子欄目。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將相關政策檔案等信息在形成後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規範、及時、準確和完整發布,市政府入口網站2012年發布信息約5萬條。2012年,約有近20萬人次通過桂林市政府入口網站瀏覽了桂林市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市民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可以查閱市政府、各縣區政府、相關市屬單位機構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依申請公開”子欄目,可以向相關部門單位提出信息公開申請。
(2)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基層信息化平台建設情況
桂林市認真做好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延伸工作,利用自治區政務服務基層信息化平台將政府信息公開網路建設延伸至鄉鎮(街道)、村(社區),及時公開了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一級領導班子、工作動態、村鎮建設、鄉鎮經濟、捐贈救助、補貼發放、計畫生育、財政專項資金辦理等信息,有力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基層延伸。
2.公眾查閱點。指定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檔案館和圖書館為全市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為公眾提供市直各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2012年依託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聯網的政務服務體系,在市、12縣5城區及58個鄉鎮(街道)的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查詢點,通過查詢點和電子公告欄、觸控螢幕查詢系統等可查詢各級政府部門主動公開的信息。
3.新聞發布會。全年共召開新聞發布會 120次(含縣區),及時發布需向社會公布的政府信息。
4.其他公開渠道。建立了市政府12345為民服務熱線,整合全市政務和公共服務信息數據,利用“12345”信息服務平台,設立全市政務服務熱線,統一向社會公眾提供行政機關職能範圍內公共政策、信息諮詢、建議批評、投訴舉報等服務,方便快捷。2012年,桂林市政府熱線12345為民服務熱線共接聽電話11082個,均得到有效處理和回復。市政公用數位化管理平台12319全年電話量為12.3萬個,有效案卷上報數為5620個,各聯動單位案卷平均處置率為99.37%,信息採集員主動巡視發現問題的案卷平均上報率為94.23%。一些部門還積極通過政務公開欄、電子信息屏、報刊、廣播、電視等渠道公開信息。
(四)主動向政務服務中心、檔案館、公共圖書館等信息查閱場所提供政府信息情況
各城區、各單位於2013年1月11日前已將本城區、本單位2012年政府信息的紙質材料、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年度報告等電子文檔按送交格式和目錄範本送交到政務服務中心、桂林市檔案館及桂林市圖書館,共有90個單位送交了1118份紙質檔案和1192份電子文檔。
(五)及時澄清虛假、不完整信息情況
市直各部門除在本單位網站上發布政府信息,同時還通過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完整、準確、及時發布信息。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化、規範化,全市各級政府、各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在原來制定的《桂林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的基礎上,按照現時要求,結合實際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開備案、發布協調等一系列制度,積極穩妥地推進和規範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維護國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工作受理、答覆情況。
全市共收到申請公開信息114條,其中當面申請89條,網上申請及信函申請25條,主要涉及政策諮詢、經濟項目、科技、稅務、統計等方面內容。收到的依申請公開受理114條並全部答覆:其中同意公開答覆的76條,不予公開的5條,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或申請信息不存在的13條,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轉其他途徑辦理的16條,其他原因的4條。所有受理的依申請公開都按規定程式和時限答覆了申請人。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備案情況。
2012年全市不予公開政府信息5條,其中2件涉及商業秘密,3件涉及個人隱私, 以上5條信息均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內容,已按規定程式答覆了申請人。
(三)接待場所建設、完善、維護及工作運行情況。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檔案館和圖書館為全市政府公開信息查閱場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為市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受理工作機構。市政務服務中心面積約4000平方米,設有102個服務視窗,入駐部門58家,其中:一樓有21個單位,服務視窗50個,以民生服務等為主,同時設有效能監察室、投訴受理、諮詢服務、信息查詢、商務中心、銀行、保全等接待服務場所;二樓有37個單位,服務視窗52個,主要辦理涉及經濟發展、企業服務為主的審批事項,同時有市政務服務管理辦、政府信息公開查詢處、依申請公開受理處等接待服務場所。市檔案館、市圖書館均設有專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配備有專職工作人員和電子查詢設備,可查詢各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紙質檔案和電子文檔。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桂林市各級各部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外,未收取其他費用。收費標準依據《自治區物價局自治區財政廳關於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價費字〔2009〕86號)執行。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數量4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3件,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數0件,其他情形1件。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訴訟數量3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3件,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數0件,其他情形0件。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2年,桂林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績,但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體現在:政府信息公開材料交送兩館一中心的力度有待加強;主動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及時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建設還需加強。
1.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材料送交工作。為了保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信息完整性,督促各縣區,各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及送交政府信息公開材料工作,保證主動公開信息可以及時供民眾查閱。
2.繼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紮實做好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三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強對民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保障、保密審查等工作機制,保證公開信息的規範性、完整性和準確性,明確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時限,並在已公開的政府信息發生變化或失效時及時進行更新。
3.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工作。加強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化建設,依託政府網站大力推進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同時通過新聞發布會、服務熱線、電視、電台、電子觸控螢幕、政務微博等多種形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4.大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宣傳與培訓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聞宣傳,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知曉率和參與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標考核細則,培育一批政府信息公開先進典型,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