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質量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電廠質量管理
  • 外文名:Nuclear power plant quality management
質量保證是為使物項或服務與規定的質量要求相符合,並提供足夠的置信度所必需的一系列有計畫的系統化的活動。質量保證是一種新型的質量管理體系。
核電廠建設和運行的全過程中,人們都希望所獲得的物項和服務能達到預期的質量。在實現物項和服務的質量時都需經歷一個質量形成過程,該過程包含了一系列為實現質量目標所進行的作業和活動。影響物項和服務質量的因素很多,如人(技能、情緒)、物(器材、設備)、環境和條件(前提條件,自然環境)等。這些因素的偏差、缺陷或失誤都會導致物項或服務的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要求。傳統的做法是以最終檢驗的方式來驗證質量是否符合要求,人們在使用最終檢驗來控制質量所起的作用和明顯的失誤中認識到,從原材料準備開始,即應對質量形成的全過程進行控制,一方面可使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減到很低程度,另一方面,可在即使遇到出現質量問題時也便於及時查明原因,從而糾正差錯,防止此類問題重複發生。這種方法能使質量大大地改善,使質量管理工作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所以對質量形成過程的全過程進行質量控制,具有明顯的優越性和經濟效果,這種管理方法迅速地在世界各國推廣使用。
目前質量控制的理論和方法仍在逐步發展並不斷完善中。現代的質量控制方法首先是根據質量要求進行質量設計和工序設計,制訂詳細而縝密的工藝標準、技術標準和檢驗規程,使整個質量形成過程中的工作和活動都有章可循,使受控制的事項都有明確的判定質量的依據;其次,在質量形成過程中根據既定的標準驗證被控制的項目;最後,在實施過程中及時反饋信息並對之進行分析,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情況及時查找原因,並對它們進行處理,使有礙質量的問題及時得到糾正。質量形成過程在受控的情況下完成其規定的要求。
質量控制是極為重要而有效的一種質量管理手段,但是,仍有質量控制以外的因素在制約和影響質量。例如:如何形成保證質量的組織體系,明確責任分工和許可權,規定各種接口關係;如何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資格評審以確保工作人員的技能熟練性;如何為使檔案保持正確性而對檔案進行管理等。這些因素雖然不能直接形成質量,但對實現質量目標卻起著極為重要的保證作用。由此可見,與質量形成過程相平行的還應有一個質量保證過程。它對質量形成過程起到保障和支持的作用。
2、發展概況
質量保證起源於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的軍工部門,它是早期質量控制理論和實踐的進一步發展。由於二次世界大戰對武器裝備的急需以及它們的重要性,為確保其質量和安全,美國向軍火承包商提出了質量體系的要求。最初,這些要求的內容主要包括:明確質量目標和措施,在質量管理上運用數理統計方法,對工序和檢驗進行管理,以及制訂齊全的質量標準並實行嚴密的控制等。戰後,這些質量保證要求朝著規範化、系統化方向發展。50年代起,美國先後頒布了一些軍用標準,如:MIL-std-1098《質量保證術語和定義》、MIL-Q-9858《質量大綱要求》和MIL-HDBK-50《承包商質量大綱的評定》等。1969年美國原子能委員會(Atomic Energy Committee, AEC),根據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 ASME)制訂的《鍋爐和壓力容器規範》1968年版本中的質量保證條款,在美國聯邦法規10CFR50中編入了附錄B《核電廠和核燃料後處理廠質量保證準則》,它是民用核設施質量保證的第一個國家級法規。
1978年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頒布了《核電廠質量保證實施法規》(50-C-QA)。1989年頒布第一次修正版。IAEA的核安全標準是供成員國核安全當局制訂本國核安全法規時參照使用的。因此自1978年IAEA頒布了核電廠質量保證法規50-C-QA後,各成員國相繼都制訂或正在制訂本國的核設施質量保證法規。如英國的核裝置檢查機構(NII)制訂了《英國核電廠質量保證要求指南》,聯邦德國制訂了質量保證準則KTA1401《質量保證總的要求》等。1996年IAEA又在原有基礎上修訂頒布了新的質量保證法規50-C/SG-Q。
中國核電廠質量保證法規《核電廠質量保證安全規定》(HAF0400),經國務院授權由國家核安全局制定,於1986年頒布實施。1991年頒布第一次修訂版。它是以國際原子能機構的50-C-QA為藍本制訂的。它是法規性質的檔案,具有約束力,凡參與核工程項目,其工作質量會影響核安全的,都必須遵守HAF0400法規的要求。
質量保證內容
根據HAF0400《核電廠質量保證安全規定》,從核電廠選址開始,包括設計、製造、建造、調試、運行直到退役各階段,凡影響核安全和可用率的工作和活動都必須實施質量保證。它的基本內容包括組織機構、質量保證大綱、各種控制、糾正措施、檢查和監查等。
組織機構
為貫徹實施質量保證應建立一個組織機構,明確規定它的職責、許可權及內外聯絡渠道。負責質量保證職能的人員和部門必須向級別足夠高的管理部門報告,以保證必需的權力和足夠的組織獨立性。對所有從事影響質量活動的人員必須制定培訓大綱,以便確保這些人員達到並保持足夠的業務熟練程度。
質量保證大綱
為確保核電廠質量所制訂的關於管理、技術和行政性控制等方面的綜合制度,它是質保活動的可靠依據。電廠業主負責制訂和實施整個核電廠的質量保證大綱,也可以委託其他單位制訂或實施大綱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但必須仍對大綱的有效性負責,同時也不減輕承包者的義務和責任。對某些特殊的活動(設計或建造等)或特定類型的設備(如堆芯或安全殼等)可制訂質量保證分大綱。分大綱所規定的質保原則和要求與總大綱應是一致的。
檔案控制
核電廠所有檔案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式編制、審批和分發。所有檔案的修改或更正亦應按同樣程式進行。它確保檔案內容是正確的和及時的。
設計控制
旨在保證設計質量的質保措施。這些措施包括編制設計質保大綱、制定設計計畫和實施、設計驗證、檔案管理以及各方面的設計接口等。設計應按規定的標準、準則或其他要求進行,並按規定的程式審批,其檔案(圖紙)按檔案控制要求分發。
採購控制
質量保證要求對物項和服務的採購活動都必須進行控制。其控制深度和範圍主要根據物項或服務的失效和差錯對安全影響的程度而定。
物項控制
對材料、零部件以及對物項在儲存、裝卸運輸和維修方面的控制。材料和零部件應有明顯和有效的標識,以防誤用。在儲存、運輸或維修過程中都應按規定的要求進行,以防止損壞。
工藝控制
包括對工藝設備的器材以及對工藝人員的控制。工藝檔案(如程式、圖紙和工藝卡等)和工藝環境都應按規定的要求實施,並由合格的工藝人員進行操作,以確保工藝質量。
檢查和試驗控制
直接驗證物項或服務的各項活動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的一項措施。按規定要求和程式檢驗、觀察和測量等手段是最常用的一種直接驗證質量的方法。對檢查範圍廣、時間長和檢查事項多的物項或服務應按照規定要求制訂檢查大綱,並實施執行。物項的檢查和試驗結果要通過標識、檢查記錄或其他方法予以標識或顯示,以標明該物項經檢查或試驗後是否可以驗收或使用,以防誤用。
不符合項控制
用來管理具有不符合項的物項,防止其被誤用或誤安裝。對於不符合項的性質和程度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分類,相應的也規定不同的處置責任和許可權。對不符合項應有統一的標識或其他方式來區分,並使用規定的格式填寫報告。在報告中應填寫不符合項的性質、程度、依據、建議的處置方法以及預備使用的糾正措施等。不符合項報告應經過技術部門審查,實施糾正措施的結果也應填寫在此報告內。
糾正措施
為了防止質量缺陷重新出現所採取的一系列對策和行動。它從鑑別質量缺陷開始,查找造成缺陷的起因直到消除為止。對缺陷要調查研究,做出正確判斷,最後採取糾正行動。質保部門要實施跟蹤,按時完成糾正行動,並確定其後果是否良好。
監查(audit)通過客觀證據調查、檢查和評價對某一物項或服務是否遵守規定的程式或標準或是否達到預定的目標進行審核,並提出書面報告。監查可以按計畫進行,也可臨時安排計畫外的監查。監查人員應具備資格並具有獨立性。被監查部門人員不能成為監查隊的成員。每次監查活動應編寫監查報告。如查出問題應要求被查部門安排糾正措施,直至不符合項已被消除為止。
以業績為基礎的質量保證
把每項工作都應看成是可策劃、可評定和可改善的過程,過程就要有結果,結果應該落實到業績上。這是IAEA於1996年頒布的法規50-C/SG-Q中引入的質量保證新思路。為了實現電廠的總體業績目標,必須將管理、執行和評價人員的貢獻綜合起來,每一類人員都要認可自己承擔的責任。改善電廠整體業績與強調運行安全是一致的,安全性不會因生產和經濟效益而受到損害。高層管理部門的支持和承諾對於實現核電廠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是必不可少的。以業績為基礎的關鍵質量保證活動包括:檢查和驗證,業績指標的建立以及糾正措施的跟蹤落實和持續不斷的質量改進活動。質保監查和驗證的重點不僅在於對程式的符合性檢查,更要關注執行程式的效果是否達到預定的目標。
管理者自我評估和獨立評審
高層管理部門應對各級管理部門的自評負有總的責任,高層管理部門直接參加管理者自我評估至關重要。各級管理層要對他們負責的主要管理過程進行自評,各級經理要確定在達到核電廠總體目標上自己所從事工作的有效性,管理過程中的薄弱環節,阻礙前進的障礙和好的經驗都應當加以總結,應制定一個獨立評審計畫,評審可以針對許多部門的某種活動,也可以針對一個部門的全部活動或者兩者結合。獨立評審包括內部監查、外部監查、同行評價和技術評審,各種類型的評價結果適當結合用來給出最客觀的業績評估。
二、質量控制
質量控制是為達到質量要求所採取的作業技術和活動。從功能角度而言,質量控制是質量保證的組成部分。
產品質量形成於生產的全過程,為生產出符合要求的產品,必須在生產全過程中使影響質量的因素(如人員、機械、材料、方法、環境等)和各項技術活動始終處於受控狀態。質量控制的目的是通過監視產品形成的全過程並排除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以取得經濟效益。
質量控制的要素
質量控制由三個要素構成,即質量控制標準、質量反饋信息和質量控制措施。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如果質量反饋信息所反映的質量狀態與質量控制標準比較存在著差異,就需要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以保證產品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
質量控制標準
在實際工作中,質量控制的目的往往需要通過質量控制標準來具體體現。因此,質量控制標準是質量控制的依據。質量控制標準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標準、工藝規範、檢驗規程和質量控制程式等。質量控制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應根據實際需要對它進行修改和補充。
質量反饋信息
質量反饋信息通常來自於企業內部和企業外部,質量管理部門可利用這些質量反饋信息及時地進行質量控制,使一部分質量問題得到解決。質量反饋信息是保證企業質量控制有的放矢必不可少的要素。
質量控制措施
質量控制措施可以是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或其他控制措施,要根據具體情況有區別地選擇質量控制措施。
質量控制的內容
由於質量控制貫穿於產品形成的全過程,即存在於整個質量環中,所採取的作業技術活動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所以從一般意義上講,質量控制的內容包括設計過程的質量控制、製造過程的質量控制、輔助過程的質量控制、銷售服務和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設計過程的質量控制
設計過程的質量主要取決於設計和試製過程的質量控制,設計過程的質量控制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內容:提出合理的產品目標方案;通過對產品目標方案的設計審查、工藝驗證和試製鑑定,保證產品有良好的適用性和製造工藝性;通過對產品設計質量的經濟分析控制產品質量的經濟性。
製造過程的質量控制
為了使製造過程中能夠穩定地生產出合格產品,應嚴格執行質量標準和工藝規範,對製造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以及掌握質量動態和加強工序質量控制。在製造過程質量控制中,工序質量控制是關鍵環節。
輔助過程的質量控制
輔助過程的質量控制包括對物資供應、工具準備和設備維修等輔助過程的質量控制。
銷售服務和使用過程的質量控制
產品的銷售和使用過程是檢驗和評價產品實際質量的過程。此階段的質量控制包括認真控制出廠產品的質量,為用戶提供技術服務以及做好使用效果和使用要求的調查,保證產品的固有使用價值得到充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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