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損害賠償責任制度研究》是2019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損害賠償責任制度研究
- 作者:陳建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7月
- 頁數:223 頁
- 定價:8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34442
《核損害賠償責任制度研究》是2019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建。
國際上少數幾次重大核事故的處理經驗表明,政府除了提供資金支持外,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個與核損害賠償責任制度相匹配的核損害賠償實施制度。各國對政府履行責任的要求主要依各自國情的不同而不同,但總的來說並沒有要求政府採取如運營商...
因核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者環境損害的,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核損害責任制度承擔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戰爭、武裝衝突、暴亂等情形造成的除外。這一規定有兩層含義:一是核設施營運單位是核損害賠償的唯一責任主體...
《核損害民事責任研究》是2006年原子能出版社於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蔡先鳳。內容簡介 隨著核能和平利用的發展,核能的安全性日益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核損害及其賠償已經成為無法迴避的問題。在核損害責任國際公約的框架下,建立健全國內的核...
有限責任原則指的是運營商在一次核事故所造成的核損害賠償責任是有限的。有限責任原則是在法律層面保護運營商的重要措施,是平衡核工業發展和周邊居民利益的重要制度設計。有限責任原則被大多數有核國家所採用,少部分國家要求運營商承擔無...
核損害賠償應急機制概述 我國已經建立了與國際接軌的核應急組織體系,該體系由國務院直接領導,組織科學、嚴密,但該體系偏重於核安全層面的核應急,對核事故後的損害賠償體系缺乏相應的制度安排。福島事故的經驗表明,在放射性大規模泄漏不...
國務院關於核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7年06月30日發布,自2007年06月3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國家原子能機構:現對核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問題批覆如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營運核電站、民用研究堆、...
《核損害的民事責任與賠償》是2003年原子能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傅濟熙。內容簡介 介紹了核損害民事責任法律制度的特點,簡要介紹了一些國際公約的重要內容、核損害民事責任國內法、核責任保險等。 目錄 第1章 概述 1.1 核損害民事...
1963年5月19日經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國際大會通過,1963年5月21日開放供簽署,1977年11月12日生效。截至1998年底,共有31個締約國。《公約》的主要目的是,對核事故給第三方造成的核損害規定最低賠償標準,為公眾提供一定的保護。《...
相信關於核損害的民事責任的公約也將有助於發展國與國之間的友好關係,不論這些國家的憲法和社會制有何不同;決定為上述目的締結一項公約,並協定如下:第一條 一、在本公約內:(一)“人”系指任何個人、合夥公司、任何組成公司或沒...
《核損害責任法律法規彙編》是2018年9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剛。內容簡介 2017年3月,在國家國防科工局的指導下,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牽頭成立了《核事故損害賠償法律問題研究》課題組,對核損害賠償立法的核心問題進行深入研究。...
《中國傳統法律的損害賠償制度研究》是2015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田振洪。內容簡介 損害賠償是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內容。在中國古代,引發賠償責任的原因一般有兩種:其一是行為人因違反法定義務,侵害財產、人身行為,造成...
補充公約的簽署和生效,涵蓋世界上占1/3核電機組國家,公約機制設計更加接受各國業已建立的國內核責任法律制度,注重與其他核責任公約的銜接與協調國家間司法合作,公約建立的締約國核損害賠償基金機制也將創立新的跨國核財務保障模式,是IAEA...
(二)美國現行核事故損害補償體制 (三)三里島核事故事件 (四)關於核事故損害補償體制的爭議 二、日本 (一)核損害補償的主要立法 (二)核損害賠償責任制度 (三)核財務保證制度 (四)對核損害賠償的政府補償機制 (五)核...
2.本公約的制度適用於締約方領土內設有用於和平目的的核裝置的運營者依據第I條所述任一公約或本條第1(b)款所述國家法律有責任的核損害。3.第1(b)款中所述附屬檔案構成本公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II章 賠償 第III條 承諾 1....
3.裝置國按照本條第1和2款以及第IV條第6款對有責任的運營者規定的數額適用於無論何處發生的核事件。2.在第V條之後增加下述第VA,VB,VC和VD四個新條:第VA條 1.除第V條所述數額外,還應支付法院就核損害賠償訴訟所裁決的...
第四節我國核廢料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第五章核事故損害賠償責任法律制度 第一節核事故與核事故損害 第二節核事故損害責任制度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核損害民事責任國際立法的發展 第四節我國核損害賠償立法的完善 第五節世界三大核事故...
也涉及到核材料、核設施、放射性廢物的使用、管理和處置,以及輻射防護、核進出口管制、核安全、核應急準備和回響、核損害賠償責任等廣泛而特殊的內容,需要強有力的監管和法律制度保障,以宣示和平、安全與國際合作的發展方針,使核工業...
第八章核損害賠償 第一節核損害的概念 一、 核損害的定義和特徵 二、 核損害的範圍 第二節核損害賠償責任 一、 核損害賠償責任的概述 二、 核損害賠償責任的確定 三、 核損害賠償案件的管轄 第三節核損害救濟的財務保障機制 一、...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核安全信息的權利,受到核損害的,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第十二條 國家加強對核設施、核材料的安全保衛工作。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衛制度,採取安全保衛措施,防範對核設施、核材料的破壞、...
核保險通常包括核物質損失險和核第三者責任險。核物質損失險主要承保核電站因自然災害、人為事故、核輻射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和機器設備損壞。核保險概述 由於核損害賠償責任具有特殊性,常規保險市場均不承保此類業務。各核電國家基本都以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