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法律

《核法律》,是2023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剛、劉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法律》
  • 作者:陳剛、劉久
  • 出版時間:2023年7月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ISBN:9787513087926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核能利用在世界各國工業、經濟活動以至國家安全領域中極具戰略地位,核工業產業鏈不僅涉及到核物質的開採、運輸、加工、貯存等工業技術環節,也涉及到核材料、核設施、放射性廢物的使用、管理和處置,以及輻射防護、核進出口管制、核安全、核應急準備和回響、核損害賠償責任等廣泛而特殊的內容,需要強有力的監管和法律制度保障,以宣示和平、安全與國際合作的發展方針,使核工業穩定和可持續發展。世界發展核工業的主要國家都是在發展之初就著手核法律制度的建立,並不斷地豐富、調整和完善。法律對核工業發展的指引和規範作用在世界各國早已顯現,形成了不同於國家對常規工業體系管理的獨特法律體系,也形成了獨特的核工業相關國家促進與監管體制、核與輻射安全、放射性礦產資源管理、核材料管理、核設施管理、放射性廢物管理、放射性物質運輸、核應急準備與回響、核進出口、核安保管理、核損害賠償、核技術套用等核法律制度。乏燃料處置、退役管理、軍工核設施管理、公眾參與等領域的法律法規也日益成為核法律立法熱點和關注點。核法律制度的建設與完善同樣也是中國核工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中國核法律淵源主要是所加入的國際公約、核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政府主管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隨著中國民用核工業的蓬勃發展,與國際接軌的核法律體系已形成框架並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以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為開端,到201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的實施,兩部涉核法律成為中國核工業管理的上位法。《原子能法》的起草、《核損害賠償法》的立法研究,高位階的核法律始終納入國家立法計畫中,相應的系列法規立法研究也在不斷延伸。核法律規範缺位局面還是與中國在國際核工業地位不太相稱,核立法成果還滯後於核工業發展的腳步,涉及核領域新的社會矛盾不斷呈現,需要尊重科學,保障安全,發展經濟,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則,自上而下、循序漸進、按照程式、持之以恆確保核法律體系建設與核工業發展健康有序向前發展。核法律檔案之間協調性不足並時有衝突,很難採取大換血的方式進行調整,仍然需要從規劃上提出調整目標和計畫,逐步推進,持之以恆地依照核立法規劃要求補充和完善。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篇 核法律總論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核科學技術與核工業
第二節 核利益與核風險
第三節 廣義的核安全
第四節 核法律與其法學學科方向定位
第二章 核法律概論
第一節 核法律定義與法律淵源
第二節 核法律主體
第三節 核法律的價值與制定
第四節 核法律體系
第三章 核基本法律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二篇 核法律各論
第四章 輻射防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五章 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質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六章 放射性礦產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七章 核設施安全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八章 放射性廢物管理和乏燃料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九章 放射性物質運輸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十章 應急準備和回響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十一章 核不擴散和實物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十二章 核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三篇 核法律責任
第十三章 核損害責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十四章 核行政責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法律原則
第四節 我國立法
第十五章 核刑事責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立法實踐
第三節 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涉核犯罪
第四節 國際合作
第五節 我國立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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