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損害民事責任維也納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Nuclear Damage)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損害民事責任維也納公約
- 外文名:Vienna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Nuclear Damage
- 所屬學科:放射醫學與防護
- 公布時間:2014年
核損害民事責任維也納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Nuclear Damage)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
《關於核損害的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是1963年5月21日在維也納簽訂的環境(資源能源)公約。各締約國,承認有必要制定一些起碼的準則,以便對某些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情況所造成的損害,提供財政上的保障;相信關於核損害的民事責任的公約也將...
核損害民事責任維也納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Nuclear Damage)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定義 該公約的重大貢獻是在核損害民事責任領域建立了一個全球性法律制度體系。公約要求營運人提供保險和其他財政保證...
《核損害民事責任1963年維也納公約》是有關核損害第三方責任的國際公約。1963年5月19日經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國際大會通過,1963年5月21日開放供簽署,1977年11月12日生效。截至1998年底,共有31個締約國。《公約》的主要目的是,對核...
國際原子能機構於1990年成立核損害責任詞題常設委員會,負責審議核損害責任所有方面的詞題。經審議,常委會一致認為,需對《核損害民事責任1963年維也納公約》進行修訂,同時再簽訂一個關於核損害的補充賠償基金公約,以應付特別嚴重的核事故...
修正《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的議定書是由國際組織在1997年09月12日,於維也納簽定的條約。本議定書各締約國,考慮到希望修正1963年5月21日的《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以便對擴大適用範圍、增加核裝置運營者的...
國際原子能機構於1990年成立核損害責任詞題常設委員會,負責審議核損害責任所有方面的詞題。經審議,常委會一致認為,需對《核損害民事責任1963年維也納公約》進行修訂,同時再簽訂一個關於核損害的補充賠償基金公約,以應付特別嚴重的核事故...
現行的兩個國際核損害賠償公約(《維也納公約》和《巴黎公約》)一致認為核損害的賠償責任應包括因核事故而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由上述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直接導致的經濟收入損失。在《1997年維也納公約修訂議定書》及《2004年巴黎...
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 (1963年5月21日訂於維也納1977年11月12日生效)修訂《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的議定書 (1997年9月12日維也納)關於強制解決《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爭端的任擇議定書 (1963年5...
下稱“巴黎公約”),以及1963年5月21日核損害民事責任維也納公約(下稱“維也納公約”)中規定,在上述公約所適用的海上核材料運輸過程中出現的核事故造成核損害時,核裝置經營人應對此損害負責,...
即《核能方面第三當事者責任公約》和《關於核損害的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的規定,因核電站等核設施發生事故造成的核損害的賠償責任,除公約另有規定情形外,應由核設施的經營者承擔,而不是由核設備、核產品的提供者承擔。
會議上,以1960年《關於核能領域第三方責任的公約》(巴黎公約)歐洲締約國專家,國際原子能機構法律辦公室和各1963年《核損害民事責任維也納公約》(維也納公約)締約國專家,還有美國、日本等補充公約締約國專家,都以各自的立場闡述建立...
第四章 域外私人行為的國家責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關於核事故責任公約的規定 一、關於核動力船舶運營者責任的布魯塞爾公約 二、關於核能方面第三當事者責任巴黎公約的補充公約(1963年)三、關於核能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1963)...
這類條約中有制訂於20世紀60年代初的《核損害第三方責任巴黎公約》和《核損害民事責任1963年維也納公約》。由於前蘇聯車諾比核事故的警示,在該事故之後又相繼簽訂了《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援助公約》、《修正...
這標誌著機構的保障監督能力和範圍從僅核查各國申報的核活動擴大到可探察無核武器國家的秘密核設施和核活動。1997年9月,機構締結了《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修訂〈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議定書》及...
在英國,1965年頒布的核設施建造法規定,核反應堆的事故由此反應堆的執照擁有者負責任。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確定了國際間關於核事故責任的處理方法。其它 核電站在無其它能源可用的地區最有競爭力,最為顯著的例子就是法國,它...
公約闡明它與1960年7月29日核能領域內第三方責任的巴黎公約和1964年1月28日補充議定書以及 1963年5月21日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之間核事故責任的關係,公約還涉及核燃料或放射性產品或它們產生的廢物的核事故所造成損失的規定,以及...
、《核安全公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料管理安全聯合公約》、《修訂〈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議定書》和《補充基金來源公約》等一系列與核安全、輻射安全、廢物管理安全標準有關的國際公約。
1994年國際熱帶木材協定.(1TrA,1994),日內瓦,1994年核安全 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援助公約(援助公約),維也納,1986年 核事故及早通報公約(通報公約),維也納,1986年 核安全公約,維也納,1994年 核損害民事責任維也納公約,維也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