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上的跨界損害之國家責任

國際法上的跨界損害之國家責任

《國際法上的跨界損害之國家責任》是2000年華文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林燦鈴。

基本介紹

  • 書名:國際法上的跨界損害之國家責任
  • 作者:林燦鈴
  • 頁數:約 300 頁
  • 出版社:華文出版社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提要,全文目錄,

圖書信息

作者: 林燦鈴
出版: 華文出版社 - 2000年8月出版
分類: D992
尺寸: 20cm
書號: 7-80083-671-1
定價: CNY19.00
形態: 約 300 頁 - 86 章節

作者簡介

林燦鈴 男,1963年9月生,法學博士,福建周寧靈鳳山人,留學歸國,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環境法研究中心主任,同時兼任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華日本學會理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會副會長、中國環境文化理論委員會委員等職。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法、國際環境法、國家責任法、環境倫理學、國際關係學、國際政治學等。

內容提要

本書從法理上闡明在跨界損害的國家責任領域導入嚴格責任的必要性和客觀趨勢;論述了跨界損害領域中國家的國際合作義務之內容、方式及其重要性等內容。

全文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國家責任理論的發展及其新領域
第一節 國家責任概述
一、國家責任制度的意義
二、國家責任定義
三、國家責任形式
四、國家責任制度的特徵
第二節 傳統國家責任對跨界損害的意義
一、國家責任的構成要件
二、“過失責任論”的局限性
三、傳統國家責任對跨界損害的意義
第三節 國家責任理論的發展
一、國家責任理論的歷史演變
二、國際法委員會關於“國家責任”的編纂
第四節 國家責任的新領域——跨界損害責任
一、傳統國家責任與跨界損害責任
二、跨界損害的界定及其特徵
第二章 跨界損害之國家責任的法律基礎
第一節 嚴格責任的產生
一、嚴格責任產生的社會背景
二、嚴格責任的形成過程
三、嚴格責任的內容和特點
四、嚴格責任適用於國家責任領域的理由
第二節 嚴格責任的法理依據
第三節 嚴格責任的條約基礎
一、航空器所造成的損害
二、和平利用原子能的第三者損害
三、海洋油污損害
四、空間實體所造成的第三者損害
第四節 嚴格責任的司法實踐
一、特雷爾冶煉廠案
二、核試驗案
第三章 跨界損害的國家責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損害的性質與範圍
一、直接的有形損害
二、關於精神損害
三、損害確定的準則
四、前蘇聯核動力衛星的損害事故
第三節 責任當事者和責任原則
一、責任當事者
二、責任原則
第四節 求償程式
一、求償當事者
二、外交上的求償程式
三、求償委員會的解決
第五節 跨界損害的國家責任性質
一、國際法上的危險責任主義
二、跨界損害之國家責任的性質及其特點
第四章 域外私人行為的國家責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關於核事故責任公約的規定
一、關於核動力船舶運營者責任的布魯塞爾公約
二、關於核能方面第三當事者責任巴黎公約的補充公約(1963年)
三、關於核能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1963)
第三節 關於處理外空活動所產生事故的公約
一、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法律小組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二、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法律小組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第四節 關於防止海洋污染的國際公約
第五節 域外私人行為之國家責任的法律依據
第五章 國家在跨界損害領域的國際合作義務
第一節 基於領域管理責任原則的國際合作義務
一、領域使用概念
二、國家在跨界損害領域的注意義務
三、國際法的利益均衡論
第二節 國際合作義務的形式與內容
一、具有內在聯繫的兩個合作義務
二、締結特別協定的合作義務(第一合作義務)
三、關於解決事後賠償問題的合作義務(第二合作義務)
第三節 關於國家在跨界損害領域的國際合作義務構想的若干見解
一、與傳統國家責任原則的關係
二、與國家注意義務內容客觀化傾向的關係
第四節 中國在跨界損害領域中的基本立場和積極舉措
一、跨界損害責任的歸屬與開發中國家
二、中國的基本立場
三、中國的積極舉措
結論
附錄
附錄1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國家責任的條款草案
附錄2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關於國際法不加禁止行為所產生的損害性後果的國際責任條款草案
附錄3各國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活動的法律原則宣言
附錄4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
附錄5空間實體造成損失的國際責任公約
附錄6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宣言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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