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林文明生於
1833年,為
林定邦次子,身形魁梧。
1850年,林媽盛因綁架
林定邦族人林連招,而與林定邦發生衝突,結果衝突之中林定邦中彈被殺。這時,時年十七歲的林文明與哥哥
林文察率人擊殺之以報父仇,因而使兩人被官府通緝,但似乎未被審判定罪。
平定戴潮春事件
同年,
戴潮春事件爆發,林文明於
7月28日請假回台保鄉兼平定亂事,並於
八月與
九月之間返回
台灣。之後於外新莊、阿罩霧莊(今
台中市、
霧峰鄉一帶)展開激戰,擊退戴潮春軍,然後轉自翁仔社(今
台中豐原市),與當地勇首
羅冠英合作,合力掃蕩石岡仔、葫蘆墩等地的敵軍,然而此戰後,林文明以彈藥不足為由,返回阿罩霧。經多次催促後,善後總局補發火藥4000斤、子彈2000斤,而林文明於
12月11日再度呈請
福建巡撫徐宗乾補發積欠的安家銀19000兩與口糧費10000兩,但這些錢始終未撥款下來·由於之前於
浙江作戰時兩人已為台勇安家銀之事發生摩擦,這次欠款問題導致當日主管
善後局的福建布政使
丁曰健和林家的關係更加惡化。
成為林家家長
1864年,林文明利用處理
戴潮春事件叛產(即與事者的財產)的機會,以補償軍費為由強制徵收八里杙叛產租谷為私產,並代管萬斗六的叛產,另外可能謀取部分罰捐(即與事者家族繳納之抵罪錢)與
林日成4000餘石的產業。除此之外,林氏族人也利用機會大筆收購或侵占林應時、洪壬厚等與林家敵對家族之土地,從而躍升為
台灣中部最大的地主。除此之外,林氏家人也利用姻親和宗親活動強化自身的社會地位。
林氏過於招搖的舉動自然引發其它家族的不滿。
1865年和
1866年各有一起案子,控訴林文明侵占田產與俘女子為俾,但至
1867年起,以萬斗六洪家和
林日成家人為主要呈控人的案件大量增加,內容主要控訴林文明在
戴潮春事件期間藉攻打莊厝時侵占他人田產或擄掠女子。面對這波控訴,林文明也不甘勢弱,一方面說自己遭到不白之冤,另一方面指控林洪兩家行為仍有不軌之處。由於林家身為平定事件功臣,在這波官司中獲得優勢,使其中多數官司無疾而終。然而,與林應時的官司卻難以解決,甚至
1869年三月這些案件交由
台灣府審理後仍未能解決。
民間官司之外,官府也對林家勢力坐大感到畏懼,進而試圖整肅林家。
1869年五月楊在元北上巡視時,林應時同其他族人與洪家向他控訴林文明的行徑,而楊在元也藉機鼓勵他人指控林家。而林文明見此情形,試圖向楊在元申辯,但卻遭到嚴厲駁斥。雖然如此,林文明仍試圖相各官府抗爭,以表明自己的清白。
被殺
1869年九月,林家接連不斷的官司纏訟和抗爭終於惹惱了官府,時任
閩浙總督的
英桂決定派專員查辦林家,並任命
楊在元為台灣鎮總兵,
黎兆堂為台灣兵備道,以順利完成整肅林家的任務。不久,
英桂指派候補知府,親
丁曰健派的凌定國為專員,並於
十月抵達
彰化,隨即展開審理工作。凌定國將有關林家的舊案全部翻出,共列出47件案子,並展開長達數月的審理,然而至隔年
一月時,林家仍占上風,林文明更提出銷案的請求,因而導致此次以“整肅”林家為目的的審判局勢大變。
1870年2月16日,
楊在元與
黎兆堂密令凌定國處決林文明,加上當年
三月時凌定國勒索林家八千兩未果,終導致林文明喪命;
4月17日,凌定國於公堂上,突然以林文明霸占他人產業不還,並率領族人入堂搗亂為由,當場斬殺林文明,而林文明時年38歲。林文明有六個兒子:朝昌、朝選、朝成、朝斌、朝鏗、朝崧,其中次子林朝選之子
林幼春,六子
林朝崧皆為
台灣著名詩人。
影響
林文明被斬殺後,林家頓失台柱,同時陷入混亂之中,而
公家也已部屬兵力,打算趁林家叛亂時予以剿滅。當訊息傳回林家後,部分家人率領數百人攻打彰化縣城,但半路上因自家人(一說是
林文鳳或一老僕,而官方說法是林母戴氏,但林母本人否認)的勸說,退兵返家,終未發生叛亂事件,而林家也避免踏入滅族的陷阱。
之後,林家展開歷經兩代,長達15年的法律控訴,並曾四度前往
帝都燕京控訴審案官員失職,而被控官員也無所不用其極,利用其它民訴等方式打擊林家。如此一來一往,林家也逐漸了解到此案之政治陰謀,勝訴無望,加上當事人林戴氏與林文明叔父
林奠國相繼去世,
林文察長子
林朝棟接掌家務,過去恩怨逐漸淡去,而官司費用也所費不貲。最後在種種安排下,
1885年在
劉銘傳協助下最後一次提請
燕京伸冤,然而
朝廷仍維持原判,於是林家從此打住,此案終告一段落。
林文明借著
戴潮春事件的善後處理,為
霧峰林家打下了雄厚的財力基礎,並透過聯姻等方式強化其社會地位,但之後引來的大量
官司卻給予
公家整肅林家的機會,並藉斬殺林文明布下消滅林家的契機。然而林家成功躲過圈套,改以法律訴訟的方式為林伸冤,最後雖未成功,但仍渡過難關,再度於清末崛起中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