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管理,國家維護土地所有制,調整林地關係,合理地組織林地的開發、利用、保護和改造而實施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等一系列措施的總稱。其主要內容包括林地調查和登記;林地統計和評價;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確定和權屬管理;征占用林地、林地用途變更和流轉管理;林地利用規劃和開發管理;林地保護和稅費建設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地管理
- 適用領域:林地
- 定義:國家維護土地所有制,調整林地關係,合理地組織林地的開發、利用、保護和改造而實施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等一系列措施的總稱
林地管理,國家維護土地所有制,調整林地關係,合理地組織林地的開發、利用、保護和改造而實施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等一系列措施的總稱。其主要內容包括林地調查和登記;林地統計和評價;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確定和權屬管理;征占用林地、林地用途變更和流轉管理;林地利用規劃和開發管理;林地保護和稅費建設等。
林地管理,國家維護土地所有制,調整林地關係,合理地組織林地的開發、利用、保護和改造而實施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等一系列措施的總稱。其主要內容包括林地調查和登記;林地統計和評價;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確定和權屬管理;征占...
《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以下簡稱林權)登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制定的辦法。2022年 11月 8日,自然資源部公布《自然資源部關於第四批廢止的部門...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林地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著力抓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進一步理順管理機制,落實屬地責任和主體責任,實行...
跨地(市)、縣(市、區)的國有林場,由所跨地區共同上一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第六條 國有林場依法取得的國有林地使用權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使用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第七條 國有林場應當依法對經營管理範圍內的...
第四條 納入本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平原生態林地,禁止擅自占用或者臨時占用,確需占用或臨時占用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林地審批(核)手續。第五條 嚴格控制採伐、移植平原生態林木。因工程建設或者林業生產...
《南京市林地管理條例》是南京市發布的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地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加強林地管理,發展林業生產,提高森林覆蓋率,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
國有林地實行有償使用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第四條 各級林業工管部門負責林地的管理和監督。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林地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二)負責林地的調查、統計,監測消長變化,負責林地保護和開發利用規劃的...
第十六條 城市規劃區內林地管理。按照十堰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需徵用、占用林地的,由市林業主管部門依據《森林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負責審核辦理《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納入十堰市城區綠地管理的風景...
《竹谿縣林地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強化林地管理“紅線意識”,進一步規範使用林地行為,全面適應林地資源保護管理的新形勢。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強化林地管理“紅線意識”,進一步規範使用林地行為,全面適應林地資源保護管理的新形勢,根據《...
第十條 依法享有林業用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林地的義務。要保護林業用地上的林木及其它附著物,不準破壞林地和隨意改變其用途。第十一條 禁止非法毀林開荒、採石、采砂、採礦、取土等行為。因生產建設確需在林地...
(三)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林地管理職務的。第三十三條 林業主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枉法、濫用職權、侵犯林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
本溪市林地管理辦法是本溪市管理辦法 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林地的保護管理,合理開發利用林地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林地指鬱閉度0.2以上的喬木林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落實森林資源保護髮展行政首長負責制,將森林覆蓋率、森林保有量、採伐限額執行、林地保護管理等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嚴格監督考核。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森林...
《拉薩市林地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11月15日拉薩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市長:多吉次珠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七日 辦法內容 拉薩市林地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林地的保護和管理,...
《西藏自治區林地管理辦法》是2009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林地的保護和管理,合理利用林地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維護林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五)監督管理林地的開發利用,審核申請徵用、占用林地的單位提交的檔案和資料,並簽署意見;(六)受同級人民政府的委託,負責國有林地、林木的產權登記等日常工作;(七)監督管理林木、木材的採伐、經營、加工和運輸;(八)負責森林防火、森林...
臨時占用除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積2公頃以下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檔案發布 1.1法規頒布 【法規標題】占用徵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國家林業局 【發文字號】第2號令 【生效時間】2001-1-4 1....
第三十條 實行國有林場特許經營制度,鼓勵探索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生態產品價值轉化和收益管理。國有林場可以合理利用經營管理的林地資源和森林景觀資源,開展林下經濟、森林旅遊和自然教育等活動,引導支持社會資本與國有林場合作利用森林資源...
第七條 國有林場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動植物及其森林環境等森林資源資產,屬於國家所有,由國有林場經營管理。國有林場對其經營管理的森林資源資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並負有保值、增值的責任。第八條 在國有...
(一)村民委員會(社區)、村民小組集體所有,並由村民委員會(社區)、村民小組集體統一生產經營管理的林地、林木; (二)以家庭承包方式歸個人(或業主)所有,並由個人(或業主)生產經營的林地、林木;(三)國家、集體、個人(或...
4.及時發現並制止濫伐盜伐森林和林木、毀林開墾、侵占林地、亂捕濫獵野生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5.配合、協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業行政執法人員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6.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管理和監督,配合甲方完成對管護範圍內的各項...
《安徽省林地保護管理條例》於2000年7月29日經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予以發布,內容共六章四十七條,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
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證書或者土地證上記載的四至與面積不符的,以四至為準。四至記載的地貌、地物泛指的,以靠得最近的地貌、地物為界址;四至記載的地貌、地物不能確定的,由有行政管轄權的人民政府根據土地改革後的演變情況和經營管理...
《寧夏回族自治區林地管理辦法》在2005.06.17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林地的保護和管理,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