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

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

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對東莞濱海灣新區、東莞港各項行政事務、社會公共事務和市政服務進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17年4月 
  • 性質:市政府派出機構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部門:政府部門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

歷史沿革

2017年4月12日,東莞市政府十六屆第7次常務會議討論,同意將“東莞市長安新區”更名為“東莞市濱海灣新區”,將“東莞市長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更名為“東莞市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其他相關機構名稱一併相應變更。
2017年7月12日,經廣東省政府同意,省編委批覆同意設立東莞港管理委員會,加掛“東莞市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籌)”的牌子,作為市政府正處級派出機構。
2017年10月12日,東莞港管理委員會、東莞市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正式揭牌。
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
東莞市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揭牌
2020年1月15日,中共廣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調整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機構設定的批覆》(粵機編辦發〔2020〕7號) ,同意將東莞港管理委員會(東莞市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籌〉、東莞虎門港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的機構名稱和設定調整為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加掛東莞港管理委員會和東莞虎門港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牌子,並相應設立中國共產黨東莞濱海灣新區工作委員會,與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依法對新區各類行政事務、社會公共事務和市政服務進行管理;研究制定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抓好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開展文化、體育活動,做好計畫生育和殘疾人幫扶工作;加強 民主和法制建設,維護社會治安,引導市民遵守各項法律法規, 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財產安全;負責虎門港綜合保稅區的建設 和管理工作,組織編制綜合保稅區發展規劃、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 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文稿、信息、調研、督查、保密、地方志、後勤、接待等工作。負責外事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市委、市政府及黨工委、管委會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以及重大事項進展、主要領導批示指示件的辦理情況等工作。
組織群團局
協助黨工委加強黨的建設。負責指導新區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新區機關黨組織設定和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監督等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流動黨員管理服務相關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負責黨員幹部教育和幹部考察工作。負責人事調動、年度考核和獎懲、工資福利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和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因公因私出國境證照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工會法律法規和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新區工會組織建設,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做好新區勞模、先進工作者及先進集體的評選、管理工作。貫徹執行黨工委和上級團委的工作部署,負責新區基層團組織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負責新區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積極推進保障婦女兒童政策、法規的落實。
宣教體旅局
負責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掌握思想動態、輿情信息,媒體宣傳,指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組織和指導新區文化、教育、體育、旅遊事業的發展和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新區文化、教育、體育、旅遊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擬訂新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提出新區教育發展的方向、重點、結構,並協調指導實施。負責協調新區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發展,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組織實施文化資源普查、挖掘和保護工作。 組織新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
政策法規局
負責新區發展戰略性問題和階段性重大問題研究。組織對新區重大決策的論證。跟蹤、研究國家有關政策及各類政治、經濟信息。收集匯總有關改革問題的信息資料,負責組織實施新區全面深化改革的調查研究工作,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就改革重要問題進行研究和諮詢,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統籌協調有關方面提出改革方案和措施,並協調督促落實有關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負責圍繞新區發展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課題攻關和對策研究。負責新區政策性檔案、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核和上報備案工作以及執法證件的使用管理。貫徹執行全面依法治市的有關方針、政策。承辦管委會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和行政複議案件。承擔新區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監督的各項工作。負責處理新區的法律事務,做好法律知識宣傳以及解答法律諮詢工作。擬訂和實施新區統計工作規定、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負責組織和協調新區統計工作,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資源環境和人口勞動力等情況進行統計、預測和監督。
發展和改革局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濱海灣片區、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負責濱海灣片區、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監測、預測與預警分析,提出政策建議。上報省和國家審批許可權的投資建設項目,審批限額內投資建設項目。編制和實施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安排新區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編制和組織審查重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助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重大境外投資項目的落戶工作。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組織研究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工作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決策部署。
經濟科技金融局
擬訂新區招商引資、對外投資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 負責對外投資管理和服務工作。參與制定新區促進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辦法。負責編制和落實新區科技發展規劃和措施 , 促進新區科技創新發展。服務新型科研機構,深化產學研合作。負責新區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實施和推動。組織新區國際科技合作交流。統籌新區科技項目資源, 指導企業申報科技項目,加強對新區科技項目和資金的管理。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執行新區科技金融政策,為企業搭建投融資服務平台,協調解決企業的融資問題,培育新區掛牌、上市梯隊。強化新區金融監督, 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畫及有關產業政策。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 牽頭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的有關工作。組建專業創新平台、新型研發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科技載體,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軍民融合發展的方針、政策。
社會事務局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動物檢疫、免疫管理,養殖備案,農機購置補貼初審,開展農業執法監督檢查。負責保障新區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 承擔新區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負責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新區民政事務和行政區劃、擁軍優屬、復退軍人事務、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及改革、救災救濟、社會福利保障、殘疾人事業、老齡等工作。負責新區衛生健康工作。負責新區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回家和省、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負責新區社會組織建設、社區建設和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工作, 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治理格局。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維穩和綜治方針政策,做好新區政法、綜治、維穩、信訪等工作。統籌負責新區統戰工作,做好對華僑和港、澳、台同胞的接待聯繫及捐賭款物的監督管理工作,做好民主黨派人士的聯繫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濱海灣片區統籌協調工作。
城市建設局
負責新區建築業的行業管理,維護新區正常建設市場秩序。負責新區人民防空審批管理工作。負責新區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工作。承擔新區財政投資的非營利性工程建設項目(特殊項目除外)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編制新區工程竣工決算。負責新區項目建設資料的整理歸檔及移交,向使用單位辦理資產移交手續。負責統籌落實功能區征地拆遷和補償安置的實施工作。負責新區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管理協調工作,指導公路等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等工作。依法承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委託行便的行政管理工作。
審計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新區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組織對新區本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對新區黨政機關和依法屬於新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負責組織起草新區政務服務和政務信息化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新區“數字政府” 改革建設、擬訂建設規劃及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新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服務便民化相關工作,負責新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和標準化建設。建設管理新區政務信息化基礎設施。負責政務服務辦事大廳和政務服務網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大數據輔助科學決策機制、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對政務運行、城市運行、經濟運行等綜合評估,推進政府管理模式創新。負責新區政務公開工作。
港口與保稅業務管理局
負責綜合保稅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編制綜合保稅區發展規劃、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綜合保稅區產業發展目錄,統籌產業布局, 對投資項目和開發建設活動實施管理。負責綜合保稅區的對外招商引資工作,在許可權策圍內負責審核、批准外商投資項目及企業。負責綜合保稅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為區內企業提供限務。負責設定符合海關監管條件的隔離設施,並做好維護工作。負責配合誨關、檢驗檢疫、公安、市場監管、稅務、金融、外匯等有關管理部門和其他駐區單位開展工作,協調相關事務。

領導分工

羅斌
黨工委書記、二級巡視員;主持濱海灣新區黨工委全面工作。
孫海波
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主持管委會全面工作,協助羅斌同志負責黨工委日常工作;負責土地整備、審計、沙角地區企業退出和環保專業基地整治工作;分管審計局、經濟發展促進中心、搬遷辦、環保基地管理辦公室。
龐然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二級調研員;負責城市管理、威遠島土地整備工作;分管財政分局、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分局、威遠島土地整備現場指揮部。
周中望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負責住房與城鄉建設、工程管理、自然資源、不動產登記、沙角半島土地整備工作;分管城市建設局、自然資源分局、工程建設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沙角半島土地整備指揮部。
葉紹強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負責內務、後勤、督查、組織人事、基層黨建、群團、宣傳、教育、體育、旅遊工作;分管黨政辦公室、組織群團局、宣教體旅局,指導聯繫東莞市濱海灣新區控股有限公司
鐘雅哲
2021年6月30日,東莞市政府公布一批近期人事任免,鐘雅哲任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何文輝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監察專員辦公室主任、三級調研員;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分管紀工委辦公室,協助孫海波同志分管審計局。
楊永強
黨工委委員;負責應急管理、政法、信訪、農業、水務、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民政、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扶貧工作;分管社會事務局、市場監管分局,聯繫生態環境分局、公安、交警,協助開展土地整備工作。
葉慶祥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總經濟師;負責發展改革、政策研究、工業和信息化、政務服務工作;分管發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規局、經濟科技金融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郭明海
二級調研員;負責工會工作。
鐘志
四級調研員;協助孫海波同志對接沙角地區企業退出和環保專業基地整治工作。
凌志穩
四級調研員;協助龐然同志開展威遠島土地整備工作。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廣東省東莞市濱海灣新區灣區1號
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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